維修基金已交完怎麼辦
A. 房屋維修基金用完了之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維修基金用完後,應由小區全體業主續交,具體方案以業主委員會制定為准,若該小區為成立業主委員會,續交方案應由建設部門、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門共同商議制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建築區劃內符合下列條件的房屋,以及車位、攤位等特定空間,應當認定為民法典第二編第六章所稱的專有部分:
(一)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能夠明確區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獨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夠登記成為特定業主所有權的客體。
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且建設單位銷售時已經根據規劃列入該特定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露台等,應當認定為前款所稱的專有部分的組成部分。
本條第一款所稱房屋,包括整棟建築物。
B. 小區的維修基金用完了怎麼辦
小區維修基金用完以後應該由全體小區業主進行續交,當小區維修基金不足確認屬實以後由本小區業務會和物業商議制定收取方案,方案經業主同意過後遞交建設部門、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政府管或枝理部門審批,審批通過以後就可以進行收費了。
小區公共維修基金是什麼
其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又稱之為專項維修基金,它是指小區小區樓房之中的公共區域與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之用的專用基金,是用於維修與養護公共部分與施、設備,其包括:小區主體承重結構部位、門廳、樓梯間、通道、戶外牆面等等。
房屋維修基金應該怎麼使用
1、沒有成立業委會的小區
在沒有成立委員會的小區,如果業主想要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話,應該在發生公共設施或者公共面積嚴重損壞時,需要由業主提出申請,並經過小區業衫衫敏主總戶數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或者經過佔地總面積超過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
然後由業主委託物業塌掘公司向相關管理部門(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申請,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關情況,如情況屬實,還需要在小區進行維修公示並確定預算金額。公示期滿,實施招標事項,並按照相關程序施工。工程完畢後,經審計事務所審計後,按確定的金額結算。
2、成立了業委會的小區
如果小區裡面有成立過業主委員會,在使用維修基金的時候,應該由業委會根據業主反映,以及平時工作中巡查發現的一些安全隱患,確認需要進行維修。然後發起召開業主大會,經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後,授權業委會進行相關維修招標實施事宜。
業主委員會可以自行申請,或授權物業進行相關維修事宜申請。經住建局物管科審核並確認後,在全小區連公告和預算一起公示。然後按照招標程序實施。工程施工驗收完畢,經審計事務所審計,按照審計結果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