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如何成立基金會
⑴ 我們班想成立一個基金會,哪位有經驗的朋友,麻煩介紹下自己的經驗
剛好前面做了一個簡單的策劃書,我們班也准備搞的,不過後面事多,就擱淺了,如果你有什麼問題可以問的~~重在堅持啊~
前期策劃書
一 活動背景
但它更像一個家一樣,大家和睦共處,都願意將自己的愛心奉獻出來。並且班裡有很多同學都或多或少受到過別人的資助,所以我們班同學決定,用自己的行動將愛心傳承下去。讓更多更多人感受到社會的溫暖。
二 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本組織成立的目的是為了號召大家善於發現生活中有價值的東西,減輕家境貧寒學生的經濟負擔,鼓勵他們勤奮學習,自強不息,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早日成才,把「扶貧濟困」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融入以人為本的科學管理中,讓愛心組織的愛心傳播的更廣更遠,讓愛心不只是一個名詞,而是大家關懷和熱情匯編成的一個又一個充滿愛與友誼的行動。同時讓學生們切實感受到來自社會的溫暖。我們相信我們的愛是真摯的,我們相信我們的心是善良的,我們相信我們的品質是優質的,我們要用真摯的行動來為自己建立一片更加廣闊的天空!!
三 具體活動
1 、就我們班願意加入的人員為基礎,每人每月捐出固定的數額,用做組織資金。
2.對貧困的初高中學生提供每月固定生活費,以其畢業為一標准成為一輪回。例如,資助一學生為高一學生,那當他高三畢業則停止對其資助。
3.從各個渠道,籌集到衣物.書本等物資,捐助給一些貧困的同學。
4.可直接發揮出大學生人力資源和知識技能優勢,到一些缺乏師資條件的地方,定期到那裡上課或者一起參加一些活動。上課的內容可以是英語,計算機等,他們那些地方所缺少的資源。
5.當組織發展壯大以後,可吸收除本班人員外的其他有識之士加入愛心組織。
四 具體事項
1.加入本組織完全遵守自願原則。自願加入本組織的人員簽定承諾書。
2.本組織現暫設組織部和財務部。它們由組織內成員共同推薦而成。
組織部:負責組織各種公益活動,做好活動,新聞,信息的採集和更新。通過調查與核查的方式,正確的採集到待資助貧困生的信息,並交由財務部管理。
秘書處:負責組織的資金的注入及支出,詳細記錄每次的收支情況,向整個組織成員匯報財務狀況。並對於書本,衣服等捐助物資進行登記。做好待資助及已經資助者的檔案。
紀檢組:監督活動的一切事物,調查有違組織發展的人和事物,依照規章制度做出相應懲罰。並做好成員間的思想工作。
3.資助對象:山區及農村的品學兼優的初,高中貧困學生;一些突發狀況,由全體成員討論後決議。
4.資助方式:資助款或物質由我會直接劃撥至受助學生處,並與受助學生一起簽訂資助證明。
5.資助范圍:貴州省境內,以方便大家進行核查。
6.救助流程圖:獲取困難學生信息 ——> 家訪核實 ——> 資料整理 ——> 落實資助 ——> 定期監督
7.承諾書由蘇敏同學擬定,規章制度由劉代富同學擬定,全班更改後得出。
8.組織名稱,口號,歌曲由全班確定。
9.已經捐入組織中的資金,所有權為組織,而均不屬於各個成員,調用資金需經全體討論得出。本組織不限製成員進行個人資助。
10.保證資金運作的公開化,透明化。
五 經費預算
檔案袋 3(個)*1(元)=3元
資料費 5元
筆記本 3(個)*3.5(元)=10.5元
總計 18.5元
六 風險預測
1. 班級成員不是全體參加。則尊重大家的意見,有意參加者簽定承諾書,而無意者均不勉強。
2. 受到來自外界的干擾或阻礙。依照大家意見做出相應的措施。
3. 資金不足。由參加者按自己的意願捐出,決不勉強。
4. 資助對象達不到要求。則及時撤回捐助資金。
5. 出現突發狀況。例如學校中出現一些緊急生病的人,要先保證組織前面瘓助對象的資金,如有餘款,則全體討論後得出是否將捐助。
6. 在後期出現成員的積極性不高。則由紀檢組做好思想工作。
⑵ 學生愛心基金會申請內容300字
愛心基金申請書一:愛心基金申請書
敬愛的校領導:
我們是一群普通的學生,又都是上帝的寵兒,能有幸在交大這樣美麗的校園里快樂的學習、生活。可是,在我們的身邊存在著無數而因貧困而面臨失學的同
學。每每想到這些,我們的心中總有一股沖動,也有一絲惆悵,多麼希望他們也能快樂、輕松的完成學業,成為祖國的棟梁之才。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中都有一盞燭
火,並且想用這微弱的燭光溫暖他人,但我們實在太渺小,不足以為他們將黑夜照亮,我們常常想著如果人人都能現出一點愛,那麼就可以將一點微弱的燭光變成光
芒萬丈的火炬。
於是,在去年十一月份我們寫了一份愛心捐助倡議書刊登於孔目湖文學報,並成立了一個取名為「十人組」的愛心捐助隊。經過半學期的努力,我們已經幫助
了四個貧困小學生逐漸走出失學的邊緣。我們倡議的內容是:「親愛的同學們,我們都是上帝的寵兒,有幸在交大這樣鍾靈毓秀的校園里讀書。在這種安逸、舒適的
環境中,你是否留心過西部偏遠山區和身邊的失學兒童?那純真的童年本應充滿天真爛漫,卻肩負著生活的壓力、失學的痛楚,每每想到這些,耳畔總響起那感心動
耳的歌謠,『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鑒於此,我們十人組特提出愛心捐助倡議書,但願你伸出你的援助之手,每月能從生活費中節約出
五元錢,加入十人組,將你的愛心灑向貧困生,溫暖人間。」每個人每月從生活費中節省五元錢,再將每十個人分為一組,固定捐助一個貧困生。
通過江西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和相關的愛心網站,我們找到了捐助對象,並進行仔細的核實,然後通過郵寄等方式把錢送到他們的手中。另外,我們的一個組
員也採用同樣的方式,捐助了兩個小學生。讓我們感動的是,有一幫思想覺悟高的同學積極響應了我們,並在行動上給予了我們很多幫助。而且,受助的孩子也給了
我們回了信,除了表達感激之情外,還表示會好好的珍惜這得來不易的機會,利用一切時間學習,絕不讓我們白費心血和希望,將來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朴實的
語言,卻緊扣著我們的心弦,也堅定了我們的信念,我們將不畏一切艱難,保證幫助他們走出困境。
我們一直相信,給予別人的是幸福,自己收獲的是快樂。一滴水也許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匯成一股清泉,就足以滋潤乾涸的心田。愛心是一股清流,盪滌著
世間的塵埃;愛心是一片陽光,掃除了心底的陰涼;愛心是一股暖流,溫遍了人們的心懷;伸出我們的援助之手,奉獻我們的真誠愛心,讓關愛充滿人間,讓溫情的
陽光撒向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
隨著「十人組」愛心捐助隊的發展和壯大,以前的運作模式已不能滿足現實的需求,迫切地需要一個正規地組織機構,用完善的制度來規范管理。故在江西省
青少年發展基金會負責人的建議和我們的策劃下,決定向學校申請成立愛心基金會,並誠請校有關領導做我們的會長和顧問,以幫助和解決更多貧困生問題。
在此基礎之上,我們提出了「讓交大80%的非貧困生幫助20%的貧困同學渡過難關,走向光明」的終極目標。眾所周知,大學生中有一消費相對比較奢侈
的群體,而另一部分則相當貧寒。據了解,學校每年為解決貧困生問題費盡腦汁,做大量的工作,卻難以盡善盡美。那麼,我們何不利用基金會這樣的組織倡議非貧
困生每人每月節約幾元錢來幫助貧困的學生呢?再與受助的學生約定,走出困境走向工作時,在適當的時候要用不低於受助金額的錢來回報母校,這樣就可以形成一
個良性循環。一則可以解決一些貧困生問題,二則增強了同學們的愛心和社會責任感,還有助於養成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
敬愛的領導,基金會成立的必要行和迫切性,在此我們就不再作詳述。請相信,通過我們的努力,一定會讓交大出現更多的歡聲笑語,一定會帶給更多的人幸福和希望的。我們誠心的希望領導能給予我們指導和支持。
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20XX年5月17日
⑶ 1989年什麼活動通過組建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1989年希望工程活動通過組建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簡稱為「中國青基會」,英文譯名為「China Youth Development Foundation」,縮寫為「CYDF」。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全國性公募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是中國以及許可本基金會募捐的國家和地區。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使命是,通過資助服務、利益表達和社會倡導,幫助青少年提高能力,改善青少年成長環境。
本基金會倡導「社會責任、創造進取、以人為本、追求卓越」的價值觀。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為人民幣800 萬元,來源於組織募捐的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投資收益以及本章程規定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為北京市朝陽區望京西路51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是:
(一)組織實施符合本基金會使命的資助、服務和救災援助項目;
(二)組織開展和資助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項活動;
(三)支持並組織實施青少年研究和非營利組織發展的研究;
(四)獎勵青少年優秀人才及為青少年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
(五)開展與台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國外友好團體和人士以及國際青少年組織、非營利組織的友好交流與合作。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15至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4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具有在某一領域從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經歷,在本領域內有獨到建樹並享有較高的個人聲望;
(二)認同本基金會的使命、目標,並志願服務於理事會;
(三)具有較強的公共利益責任意識,能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客觀、謹慎地參與議事決策;
(四)尊重理事會的多元文化,具有較強的議事決策能力、人際溝通能力;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新一屆理事會的理事名額、組成及人選方案,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由上屆理事會提出;
受助學生
受助學生
(三)理事會換屆改選時所改選的理事人數原則上不少於理事總數的四分之一;
(四)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五)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理事應當了解本基金會內部管理的各項政策和項目運作方式,掌握非營利組織的法律制度和外部環境,在理事會會議上充分發表意見,對表決事項行使表決權;
(二)理事有權對提交理事會會議的文件、材料提出質疑,要求說明;
(三)理事有向理事長提出召開臨時會議或特別會議的建議權;
(四)理事有權調閱本基金會檔案、文件或約見本基金會工作人員了解情況, 查詢或調查本基金會的專項工作;
(五)理事應當遵守《中國青基會章程》,遵從理事會做出的決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本基金會及其理事會的利益,不得利用在本基金會的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侵佔、挪用本基金會財產,不得從事損害本基金會利益的活動;
(六)理事負有按規定不泄露本基金會秘密的義務,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不能代表理事會和本基金會發言;
(七)理事應當出席每年3至5次、每次3至6小時的理事會或專業小組會議,並為議題准備專業性意見和提出與政策相關的建議議題;
(八)理事應當仔細審讀本基金會的財務報告,謹慎決策資金控制和運作,切實履行公共財產的信託責任;
(九)理事應掌握本基金會的競爭優勢、劣勢和需求,有義務拓展資源網路,動員社會力量,為本基金會及其各項事業的持續發展提供支持;
(十)理事應當支持秘書長工作,建設良性互動關系,不幹預秘書處行政事務及其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十一)理事有責任推薦新的理事候選人;
(十二)理事應當參與理事會的自我評估,客觀評價理事會能力和業績。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制訂和修改中國青基會章程,決定本基金會的使命、戰略和目標;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決定本基金會資產運作的原則、策略、途徑和重大投資事項;
(四)確定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監督並適度控制財務執行過程,選擇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財務報表審計;
(五)制訂本基金會政策,包括會計政策、人事薪酬政策以及重大公益項目等的管理政策,確保有效的決策以及體現在決策過程中的效率、程序、創造價值和糾錯能力;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注銷;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議的副秘書長、財務負責人的任免;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給予秘書長工作支持並評估其績效;
(九)保證本基金會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具有透明度和公信力,避免理事與本基金會發生利益沖突;
(十)發展良好的公共關系,建立持續穩定的資源網路,保證本基金會有足夠的資源實現戰略目標和財務目標;
(十一)提高本基金會的公眾地位,批准信息披露計劃,宣傳成就,擴大本基金會在國內外的影響;
(十二)總結評估理事會工作,提高組織的有效性;
(十三)決定本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對不屬於章程規定的重大事項可以通過電話會議及其他通訊工具舉行。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或理事長授權駐會副理事長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會議應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理事會會議,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范圍。
理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和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和終止。
理事可通過授權委託或通訊方式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理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形成決議的,應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會議記錄作為機構檔案保存,保管期限為長期。
理事會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或本章程規定決策不當,致使本基金會遭受財產損失的,參與決策的理事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3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本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
(二)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三)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本基金會獲取報酬。本基金會為理事和監事提供在本基金會工作的必要費用,費用包括辦公費、調研費、差旅費等。理事和監事的工作費用列入本基金會的行政管理費用。
第二十一條 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本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本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人選由業務主管單位提名,秘書長人選由業務主管單位推薦,理事長提名。駐會副理事長、秘書長為專職。
第二十三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理事長、副理事長應在社會和經濟領域有較大影響,經驗豐富,學識深厚,公正廉潔,作風民主,年齡不超過65周歲;
(二)秘書長應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具有業界公認的非營利組織高級管理人員的素質和本行業專業知識,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擔任副理事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業務主管單位並登記管理機關同意,理事會全體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理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因超越職權、失職,致使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遭受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依法承擔個人責任。
孩子們研磨豆漿
孩子們研磨豆漿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離任時,應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第二十八條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制訂理事會工作計劃並付諸執行;
(三)督促理事善盡職守;
(四)檢查理事會決定的執行情況;
(五)與理事和秘書處進行雙向溝通;
(六)代表本基金會簽署或授權簽署有關文件;
(七)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理事長可根據需要,授權駐會副理事長行使上述有關職權。
第二十九條 理事會設立執行小組和專業小組。執行小組和專業小組的設立與調整由理事長提議,理事會會議決定。執行小組和專業小組向理事會負責,沒有決策權。
(一)理事會設立執行小組。執行小組設召集人1名,由駐會副理事長兼任。執行小組負責理事會的日常工作,包括籌備理事會會議,確定會議程序和議題;編制並執行理事會工作預算;落實新理事的聘請工作;組織理事會的自我評估工作;執行其他由理事會確定的任務。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執行小組經理事長同意,可處理緊急事務,並在理事會會議上做出報告。
(二)理事會可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小組。各專業小組分別設召集人1—2名,由副理事長或理事兼任。專業小組作為理事會的內部分工組織,負責對某些專門事項進行調查研究,形成議案,作為理事會決策的依據。
(三)理事會執行小組和專業小組需要時可吸收非理事專家和本基金會高級管理人員參加。
第三十條 理事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名譽職務。
第三十一條 理事會設秘書處。秘書處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在理事會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
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幹人,實行秘書長負責制。
副秘書長人選由秘書長提名,理事會決定。根據需要,秘書處可設兼職副秘書長若幹人。
第三十二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執行理事會制訂的所有政策,擔負並完成理事會賦予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制訂業務發展計劃和重大項目方案,交理事會決定;
(三)遵從以理事會確定的主要客戶為服務人群,建立、發展與支持客戶互動、持續的合作關系;
(四)促進本基金會財務目標的實現,保證捐款收入和資助支出正常,保證經費支出和經費結構合理;
(五)根據理事會關於資產運作的原則,具體承擔資產管理的責任,實現資產運行安全並保值增值;
(六)推薦和領導一支有社會責任和有效能的秘書處管理團隊,對不勝任者提出調整職務或崗位的意見和建議;
(七)挑選有熱情和具備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合理任用,建立優勝劣汰的管理機制,以使人力資源滿足工作需求並得到發展;
(八)凝聚本基金會文化,倡導和培育職業精神;
(九)負責與理事溝通,與理事長、副理事長配合,實現信息共享,為理事會決策提供支持;
(十)定期向理事會報告年度工作進展和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為實施戰略計劃所採取的長期行動的進展情況,接受理事會和監事的監督和檢查。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其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益;
(四)政府資助或撥款;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可以依法拍賣、義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業務活動成本;
(二)管理費用;
(三)籌資費用;
(四)資產保值、增值;
(五)理事會決定的其他費用。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是指:
(一) 依據國家法律規定需經審批的或全國性募捐;
(二) 預計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募捐;
(三) 在境外的募捐;
(四) 理事會認為對本基金會影響重大的其它活動。
本基金會的重大投資是指:
(一)年度投資計劃;
(二)金額高於1000萬元的股權投資;
(三)年度投資計劃外的金額高於2000萬元的非常規類即股票型基金、混和型基金投資。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百分之七十。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百分之十。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四十三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本人或本基金會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會計年度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並於3月31日前提交理事會審議。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四)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公布事宜。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希望工程活動照片
希望工程活動照片
第五十一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使命;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使命繼續從事公益活動;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
第五十二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五十三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四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與本基金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使命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4年3月28日第七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7]
重要事件編輯 播報
2005年,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與中國運動員教育基金會合作,開展了援建希望小學、希望工程圖書室,資助困難大學生、希望小學運動會和南方雪災、5.12地震災區的困難學生,資助小學體育教師培訓,實施「運動員教練員再學習計劃」和「風雨操場計劃」等一系列公益活動。 [8-9]
2007年,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和中央電視台經濟頻道聯手,為幫助2000萬進城農民工子女籌集助學善款、改善他們上學條件而舉辦大型公益晚會《春暖2007----我有一個夢想》。 [10]
2009年8月,中國青基會同中國運動員教育基金共同設立「中國運動員教育慈善基金」,並制定「中國運動員教育慈善基金」管理章程。
⑷ 上海大學生創業基金
1、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以下簡稱:天使基金)是不以營利為目的、公益性的創業「天使基金」,也是培育自主創新創業企業的「種子基金」。天使基金由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會(簡稱:創業基金會)設立。「我們是扶持大學生創業的天使機構,我們的指導思想是『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創業基金會秘書長張德旺說,「我們知道創業失敗率會比較高,但我們看重的是城市創業精神的培養。只要有小部分人能成功,這個事情就要堅持下去。政府不應該以急功近利的心態來看待這個事情。」天使基金下設兩種創業資助計劃:「雛鷹計劃」、「雄鷹計劃」。2、天使投資是權益資本投資的一種形式。此詞源於紐約百老匯,1978年在美國首次使用。指具有一定凈財富的人士,對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高風險的初創企業進行早期的直接投資。屬於自發而又分散的民間投資方式。這些進行投資的人士被稱為「投資天使」。用於投資的資本稱為「天使資本」。天使投資是風險投資的一種形式,再根據天使投資人的投資數量以及對被投資企業可能提供的綜合資源進行投資。(4)大學生如何成立基金會擴展閱讀:以下群體均可申請天使基金:畢業生:畢業五年內(含本科、專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歸國留學生);在校生:高校本科四年級以上在讀學生(含本科四年級、專科三年級、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天使投資平台天使投資平台,是天使投資人與創業者聚合交流的一種形式,大量的天使投資人和創業項目同時在平台出現,使得交流對象眾多,是項目快速成交的好方式。天使投資平台分為線上、線下以及兩者結合的幾種形式。在線天使投資平台可以提供在線咨詢、談判、視頻會議答辯,並著力開發天使投資的在線交易模式,其特點是范圍廣,數量大,創業者可以同一天跟數十名甚至百名天使投資人交流,缺點是線上交流模擬度有待提高,一些創業者在線上跟線下表現不一致,使得投資人很難通過線上交流判斷創業者真實能力。線下天使投資平台實體場所,提供休閑辦公的投資交流環境,使得投資人可以近距離了解創業者,也可以在同一天中多項目多投資人溝通。缺點是時間和地域限制,使得有些項目和投資人不能恰好趕上交流時間地點。現階段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比較多,隨著天使投資平台的逐漸繁榮,中國的天使投資行為也必將越來越廣泛,創業者和天使投資人可以選擇各種合適的天使投資平台尋找自己的理想目標。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天使基金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天使投資
⑸ 大學就業創業成立一個專項基金會起個什麼名字
創業基金會。根據查詢相關信息顯示,大學就業創業成立一個專項基金會叫做創業基金會,該基金會是讓大學生創業使用的一個基金。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