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契約型基金
1. 什麼是契約型基金什麼是公司型基金
按基金的組織形式和法律地位不同,證券投資基金基本有兩種類型:即契約型和公司型兩種。 x0dx0a(1)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是指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作為基金的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的一種基金。它是基於契約原理而組織起來的代理投資行為,沒有基金章程,也沒有公司董事會,而是通過基金企業來規范三方當事人的行為。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託管人作為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和處置,對基金管理人的運作實行監督。 x0dx0a基金管理人作為基金的發起人,通過發行受益憑證將資金籌集起來組成信託財產。依據信託契約,由基金託管人負責保管信託財產,具體辦理證券、現金管理及有關的代理業務等。投資者是受益憑證的持有人,通過購買受益憑證,參與基金投資,享有投資受益。基金發行的受益憑證表明投資者對投資基金所享有的權益。 x0dx0a(2)公司型基金 又叫做共同基金,指基金本身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成立,通過發行基金股份將集中起來的資金投資於各種有價證券。公司型投資基金在組織形式上與股份有限公司類似,基金公司資產為投資者(股東)所有,由股東選舉董事會,由董事會先聘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負責管理基金業務。 公司型基金的設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同時還要在股票發行的交易所在地登記。公司型基金的組織結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當事人:基金股東、基金公司、投資顧問或基金管理人、基金保管人、基金轉換代理人、基金主承銷商。 x0dx0a我國現在由基金管理公司發行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私募基金則有契約型與公司型兩種。
2. 投資中的契約型基金到底是什麼
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Unit trust fund),指專門的投資機構(銀行和企業)共同出資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委託人通過與受託人簽定"信託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基金單位持有證"來募集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契約型基金由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基金投資者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基金合同的條款上,而基金合同條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規范。相比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的優點是法律關系明確清晰,監督約束機制較為完善,但契約型基金在設立上更為簡單易行。由於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設立的組織架構及法律關系不同,實際上並無優劣之分,因此,為使證券投資基金制度更具靈活性,許多國家都允許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並存。公司型基金在美國最為常見,而契約型基金則在英國較為普遍。我國設立的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特點:單位信託是一項名為信託契約的文件而組建的一家經理公司,在組織結構上,它不設董事會,基金經理公司自己作為委託公司設立基金,自行或再聘 請經理人代為管理基金的經營和操作,並通常指定一家證券公司或承銷公司代為辦理受益憑證--基金單持有證的發行、買賣、轉讓、交易、利潤分配、收益及本益 償還支付。受託人接受基金經理公司的委託,並且以信託人或信託公司的名義為基金注冊和開戶。基金戶頭完全獨立於基金保管公司的帳戶,縱使基金保管公司 因經營不善而倒閉,其債權方都不能動用基金的資產。其職責是負責管理、保管處置信託財產、監督基金經理人的投資工作、確保基金經理人遵守公開說明書所列明 的投資規定,使他們採取的投資組合符合信託契約的要求。在單位信託基金出現問題時,信託人對投資者負責索償責任。
3. 契約型基金是什麼意思契約型基金有什麼特點
說到基金,大部分可能只是聽過:貨幣基金、債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指數基金、FOF基金等等類型,對契約型基金可能不是特別了解,那麼契約型基金是什麼意思?契約型基金有什麼特點?為大家准備了相關內容,以供參考。契約型基金是什麼意思?
根據法律地位進行分類,基金可分為契約型與公司型,而所謂的契約型基金其實就是我們日常接觸到的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
以廣發創新醫療兩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為例:
投資者就是:購買基金的用戶;
管理人就是: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託管人就是: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工商;
所以當我們購買基金的時候,資金會直接轉賬到託管銀行,基金公司只負責下達買入賣出的操作指令,不會直接接觸用戶的資金,所以這三者就形成了一種契約。
契約型基金有什麼特點?
契約型基金的特點就是由於基金管理人無法直接接觸資金,就不會有基金管理人捲走用戶資金的情況,就算是它因為經營不善而倒閉,也不會影響到用戶的資金安全,因為資金是託管在銀行的。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對基金如何運作,沒有決策和發言權,如果感覺不滿意可以選擇贖回,而無法要求基金管理人如何去運作。
4. 什麼是契約型基金,和普通基金有什麼區別
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Unit trust
fund),指專門的投資機構(銀行和企業)共同出資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受託人通過與委託簽訂"信託契約"的形式發行收益憑證——"基金單位持有證"來募集社會上的閑散資金。
契約型基金由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基金投資者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基金合同的條款上,而基金合同條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規范。
相比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的優點是法律關系明確清晰,監督約束機制較為完善,但契約型基金在設立上更為簡單易行。由於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設立的組織架構及法律關系不同,實際上並無優劣之分,因此,為使證券投資基金制度更具靈活性,許多國家都允許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並存。公司型基金在美國最為常見,而契約型基金則在英國較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