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基金怎麼算的
⑴ 電費水利建設基金怎麼算
水利建設基金是地方性收費,並不是每個地方都有。
一般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具體的計算方法和徵收辦法你要咨詢下當地稅局,各個地方可能會有不同。
我們這是根據營業額的1%計提,每個月都要交。
⑵ 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共多少錢
政府性基金是所有基金及附加單價的總稱,徵收的標准各不相同,根據各地經濟,這個很復雜了,各個地方都不一樣,用戶用電性質不同,徵收的也不一樣。如果有力調電費可以根據那個算出來的。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主要有5種,即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農網還貸資金、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此外,各省可能還有各種地方性基金。可以簡單地理解為: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農網還貸資+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地方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一直包括在銷售電價中,以備注的形式展現。省物價局批復的銷售電價表下方所標的注釋內容中,明確說明了銷售電價中包含的各項基金和附加費用。北京市銷售電價中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徵收內容。
根據對各省份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統計,該部分費用基本在5分錢到7分錢之間,且各類用戶的徵收標准不同。列出了部分省份大工業用電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以往,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因包裹在銷售電價中而被忽視,但在電力市場中這部分費用將被進行獨立核算,便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重視。
部分省份的輸配電價核算工作已經完成,發布的輸配電價表的下方以備注的形式對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內容進行說明,但區別於銷售電價,輸配電價中並未包含該內容。
對於電費、水費等產生的附加費,政府及相關電力部門等需要加大公開力度,讓老百姓花的每一分錢都能知曉去向,不能讓老百姓的錢花的不明不白、不清不楚。電力、收取部門增強透明度,向社會公示附加收費的依據及去向。公開意味著公平,意味著進步。
⑶ 電費的基金及附加費是什麼
所有的電力消費者,包括工商業企業以及城鄉居民電價里,都包含政府性基金與附加,每度電價里,包括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資金、城市公用事業附加(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5種「附加費」。該費用標準是: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1.9分錢,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1.5分錢(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各省標准不一樣),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0.65分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許可權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