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如何跟券商建立銷售渠道
1. 券商如何營銷基金
從政策和市場發展趨勢來看:在未來的證券經紀市場上,以開放式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將占據主要地位,而中、小散戶的數量和交易額佔比均將逐步退居其次。 對開放式基金的營銷而言,由於客戶一般是哪裡申購哪裡贖回,這樣取得較大的銷售額就意味著占據開放式基金一級市場的較大份額,因此,各證券公司都很重視開放式基金的代理銷售。 對各券商營業部而言,筆者認為,開放式基金目標客戶群與券商營業部現有客戶群並不重疊。對意在謀求高額回報的職業股民,開放式基金是沒有吸引力的;而現有券商營業部的客戶中,只有那些國債客戶、以前申購新股的客戶和「厭戰」的股民會對開放式基金感興趣。這種不重疊,一方面不會與現有證券經紀業務發生較大的沖突,另一方面是需要券商尋找開放式基金的目標客戶群,即那些需要對資產進行多元配置的投資機構,那些尋求資金穩健增值、認同開放式基金的風險收益特性的普通機構,那些沒有時間和精力盯股市的個人。找到他們,為他們提供理財建議,將開放式基金賣給他們,讓他們成為我們的新客戶,以此拓展券商現有的客戶群。 基金營銷,始終是一項充滿挑戰的、艱苦的工作,其中具有廣闊的理財視野、「能戰斗」的銷售團隊的建立極為重要。實際上,通過前段時間招商系列基金的營銷,已給了部分券商一個很好的學習和鍛煉的機會。 我們的做法是,通過具體的基金宣傳,既對營銷人員進行了培訓,同時也對目標客戶群進行了「培訓」。通過部分「昂貴」的渠道———全國性電視台、媒體的廣告;通過部分便捷的渠道———與當地廣播電視台和平面媒體合作做一些節目、版面做些廣告等等。並且針對目標客戶群里有大量的個人客戶,還可以做一些低成本的印刷品到住宅小區郵箱里散發,或將宣傳材料的電子版直接放到大企業的內部網上,和某一個企業一起做一個理財欄目,供其員工下載參考。例如,在招商安泰系列基金的營銷過程中,有些代銷機構就是以上述方法進行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通過舉辦理財座談會,甚至旅遊活動的形式與比較有潛力的目標客戶進行面對面的交流,也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營銷的過程如同一場「戰役」,需要組織策劃、指揮協調、戰前准備、沖鋒陷陣、後續支援、論功行賞,當然還有「戰後重建」(客戶維護和後續服務)。通過招商系列基金的營銷,相信對部分券商參與者來說感想是良多的。
2. 私募基金銷售怎麼才能做好啊
一有銷售經驗和銷售技巧,二有私募基金專業知識,三有實力雄厚的公司平台
拓展知識:
一、私募基金的定義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
2014年12月31日,在保險業界,伴隨2015年腳步聲到來的是保險資金運用一個緊接著一個的細化方案的「落地」。元旦前夕,保監會批準保險資金設立私募基金,專項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2015年12月23日消息,17家商業銀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將被撤回。財新網報道稱,多家商業銀行收到銀監會窗口通知,監管部門將依法撤回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資格。
二、私募基金特點
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方式是股權投資,即通過增資擴股或股份轉讓的方式,獲得非上市公司股份,並通過股份增值轉讓獲利。股權投資的特點包括:
1.股權投資的收益十分豐厚。與債權投資獲得投入資本若干百分點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權投資以出資比例獲取公司收益的分紅,一旦被投資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獲利可能是幾倍或幾十倍。
2.股權投資伴隨著高風險。股權投資通常需要經歷若干年的投資周期,而因為投資於發展期或成長期的企業,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本身有很大風險,如果被投資企業最後以破產慘淡收場,私募股權基金也可能血本無歸。
3.股權投資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私募股權投資在向目標企業注入資本的時候,也注入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各種增值服務,這也是其吸引企業的關鍵因素。在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的同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能夠幫助企業提升經營管理能力,拓展采購或銷售渠道,融通企業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協調企業與行業內其他企業的關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務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亮點和競爭力所在。
3. 券商和銀行,私募,基金公司的主要合作渠道有哪些
託管外包、經紀服務、衍生品還有融資投資功能
4. 私募基金的購買渠道有哪些
1、聯系基金經理購買。
新手在選擇購買渠道的時候,很容易出現各種問題,所以找專業人士進行指導,可以避免很多麻煩。
2、直接去知名私募機構或者風險投資公司。
這種公司會根據您自身的情況,選擇適合您的私募基金。
3、購買私募基金可以通過銀行。
私人銀行部門(一般600萬以上金融資產才會進入私人銀行部)也可以通過券商營業部。
4、選擇第三方平台銷售渠道。
選擇第三方購買渠道是要注意第三方是否有基金銷售渠道,目前全國大約有130加=家持有基金銷售牌照的機構,大部分是銀行和券商。
綜上所述,私募股權基金購買渠道主要有三種,銀行、券商和具有基金銷售資格的三方理財公司;但是基金投資風險比較大,在其購買上也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投資者在購買時一定要好好閱讀相關合同,了解清楚後再簽字。
5. 如何銷售私募基金
法律分析:1、私募自行銷售。這類銷售方式一般適合那些號召力大、市場影響力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比如擁有明星私募基金經理、業績突出產品、券商明星分析師等的私募。
2、經紀商銷售。這類經紀商包括證券公司及期貨公司等,他們一方面對投顧比較熟悉和有信心,另一方面還能通過銷售私募產品獲取一定的傭金收入、通道收入及服務收入,同時提升結算量、規模存量等業績,因此經紀商跟各大私募有著比較強烈的合作意願。
3、第三方平台銷售。第三方平台都是專業的私募產品銷售機構,因此有著其他渠道無法比擬的幾大優勢:擁有各類風險收益偏好不同的高凈值客戶,因此可以根據客戶的實際需求提供更加匹配的產品,另外還能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藉助平台及合作方的力量為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資者開展一定程度的宣傳。
4、銀行銷售。銀行不僅自身擁有強大的資金池,同時還擁有強大的高凈值客戶資源。所以保收益型結構化產品的優先資金一般都可以直接對接銀行資金池的資金,銀行的高凈值客戶對銀行信任度高,因此銀行在推薦私募產品時具有得天獨厚的信任優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6. 私幕基金的運作方式
1、在某個投資領域(如股票、期貨、外匯、黃金等)有非常豐富的經驗,最好長時間穩定地盈利過。
2、制定包含有資金的募集、投向、分成、風險控制等內容的說明書。
3、有一批支持你的富人,他們給你提供你想要的規模的資金。
4、有一個研究團隊,密切跟蹤市場的變化,制定計劃。
5、有一套精密嚴格的系統,使你的計劃能夠真正執行下去。
6、由於私募處於灰色地帶,應有能力化解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煩。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公募(Public offering)就是公開募集。公開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廣告,向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對象數量比較多,比如一般定義為200人以上。
私募(Private 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在我國,通常而言,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一種針對少數投資者而私下(非公開)地募集資金並成立運作的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的特徵由此可見:
第一,私募基金是一種特殊的投資基金,主要是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的;
第二,私募基金一般只在「小圈子裡」(僅面向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籌集資金;
第三,私募基金的銷售、贖回等運作過程具有私下協商和依靠私人間信任等特徵;
第四,私募基金的投資起點通常較高,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等組織機構,一般都要求具備特定規模的財產;
第五,私募基金一般不得利用公開傳媒等進行廣告宣傳,即不得公開地吸引和招徠投資者;
第六,私募基金的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通常也會以自有的資金進行投資,從而形成利益捆綁、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機制;
第七,私募基金的監管環境相對寬松,即政府通常不對其進行嚴格規制;
第八,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嚴格;
第九,私募基金的保密度較高;
第十,私募基金的反應較為迅速,具有非常靈活自由的運作空間;
第十一,私募基金的投資回報相對較高(即高收益的機率相對較大);
第十二,其他。
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運作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承諾保底,基金將保底資金交給出資人,相應的設定底線,如果跌破底線,自動終止操作,保底資金不退回。
第二種,接收帳號(即客戶只要把帳號給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戶可自動終止約定,對於贏利達10%以上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此種都是針對熟悉的客戶,還有就是大型企業單位。
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2、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託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缺點是其設立與運作很難迴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3、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錶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比如,虛擬式私募基金在設立和擴募時,表面上是與每個客戶簽定委託理財協議,但這些委託理財帳戶是合在一起進行基金式運作,在買入和贖回基金單元時,按基金凈值進行結算。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每個基金持有人以其個人名義單獨開立分帳戶;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個主帳戶;
(3)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帳戶,所有帳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凈值;
(4)證券公司盡量使每個帳戶的實際市值與根據基金單位的凈值計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贖回時由主帳戶與分帳戶的資金差額劃轉平衡。
虛擬式的優點是,可以規避證券管理部門對基金設立與運作方面的審批與監管,設立靈活,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缺點是依然沒有擺脫委託理財的束縛,在資金籌集上需要法律上的進一步規范,在資金運作上依然受到證券管理部門對券商的監管,在資金規模擴張上缺乏基金的發展優勢。
4、組合式
為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私募基金的現狀
正是因為有上述特點和優勢,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展十分快速,並已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巴菲特這樣的投資大師和國際金融「狙擊手」。在國內,目前雖然還沒有公開合法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個人從事的集合證券投資業務卻早已顯山露水,從一定程度上說,它們已經具備私募基金應有的特點和性質。據報道,國內現有私募基金性質的資金總量至少在2000億元以上,其中大多數已經運用美國相關的市場規定和管理章程進行規范運作,並且聚集了一大批業界精英和經濟學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們只能默默無聞地生存在不見陽光的地下世界裡。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中國基金市場的開放已為時不遠,根據有關協議,5年後國外基金可以進入中國市場,未來市場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許多有識之士紛紛呼籲,應盡快賦予私募基金明確的法律身份,讓其早日步入陽光地帶,這不僅有利於規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運作,而且可以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減少交易成本,推動金融創新,並不斷創造和豐富證券市場上的金融產品和投資渠道,滿足投資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