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能錦城物業維修基金一般交多少
❶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房屋維修基金的收取標准沒有固定的參考依據,一般是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8%收取的。具體的收費標準是由當地的房管局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確定的,所以,業主只能按照開發商通知的標准交納房屋維修基金。一、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多少?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准不李輪是法律統一規定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念磨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哪高信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
二、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是怎麼規定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三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
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買了房子以後是要交房屋維修基金而不是物業維修基金,只不過,房屋維修基金可以由物業公司代為保管,但是房屋維修基金是專款專用的,如果物業公司隨便挪用房屋維修基金,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❷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准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
物業維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儲備基金,是專項用塌空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期滿後大修、更新、改造的資金。公共部位是指建築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房子的維修基金以下時候交合適:
1、全部業主共同有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權,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若是發現,會有警告、罰款以及刑事拘留的處置。想要申請房屋維修基金要滿足一些條件:房屋維修基金要用於住宅公共部位以及公用設施設備;要在超過保修期限之後才能使用;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相關收嘩轎入業主的同意。
2、房子的維修基金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內,一定要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到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業主需要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然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也可。
3、通常情況下房地產主管機關來代管房子的維修基金,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按照建設部、財政部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亂衫肆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❸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准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准如下:1、按照規定,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要簽訂對於房屋維修基金的合同,按照買房費用的2%到3%比例交維修基金;2、房開收取物業維修基金,並不屬於房子的銷售收入,而是屬於小區全體業主所有;3、各地具體收取標准有一些差別,由各地確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
買房必須交房屋維修金。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所以,按照新的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購買新房是必須要交這個款項的,有些是交到開發公司有些是物業公司代收,有些地方政策不一樣。維修基金在哪些地方,維修資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❹ 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不同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樣的,有些是按照總房款的2%,有些是按照建築面積來收取的。按一般規定,商品房維修基金的繳納以房屋總價為基礎,無論是多層、小高層還是高層,購房人與開發商按以下比例:1、無電梯的房子:購房人2%,開發商3%。假設房子的總價是100萬元,個人為2萬、開發商3萬,合計5萬元,計入該房子的維修基金帳戶,用於今後該房屋及小區公共部位、設施的維修。若干後年如果維修基金用完,小區業主委員會可通過業主大會形式確定第二次收取維修基金。2、有電梯的房子:購房人3%,開發商4%。以上規定為一般規定(大多數),具體的比例各地規定略有不同。【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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