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維修基金需要哪些依據
①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收
房屋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或者參考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頌裂時的總房價,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來計算,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房屋維修基金應由業主交納,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收取,或者參考業主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的總房價,按購房款2-3%的比例交納。
房子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2、出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仿漏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備櫻爛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②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怎樣的
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一
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二
商品房的維修基金由建設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建設單位按照房屋綜合造價提取一定比例(多層住宅提取2%,高層住宅3%)的維修基金(納入住宅成本);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協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③ 房屋維修基金應該誰交是如何收取的啊
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④ 維修基金標准
1、房屋維修基金標準是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或者參考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的總房價,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來計算,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2、法律依據: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⑤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什麼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準是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
物業維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儲備基金,是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期滿後大修、更新、改造的資金。公共部位是指建築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房子的維修基金以下時候交合適:
1、全部業主共同有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權,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若是發現,會有警告、罰款以及刑事拘留的處置。想要申請房屋維修基金要滿足一些條件:房屋維修基金要用於住宅公共部位以及公用設施設備;要在超過保修期限之後才能使用;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相關收入業主的同意。
2、房子的維修基金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內,一定要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到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業主需要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然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也可。
3、通常情況下房地產主管機關來代管房子的維修基金,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按照建設部、財政部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