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勞保基金怎麼樣
『壹』 勞保基金是干什麼的 與社保有什麼區別
勞動保險基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中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給付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對於建設單位而言,在開工前按規定必須繳納足夠的建設工程勞動保險基金。對於不按規定繳納勞動保險基金的企業,建設主管部門將不發放施工許可證。具體規定咨詢當地的建設主管部門。勞保基金是針對建築工程業的,很多建築工地上的農民工不交社保,因為工程到處流動,在一個地方交也不方便,現在我國各地方又相互扯皮。所以就成立勞保。
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由政府舉辦的一種強制性保險,其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具體內容可以參見《社會保險法》。
『貳』 勞保基金的定義是什麼適用范圍有哪些
我國從1951年開始,建築工程勞動保險基金一直是在工程造價的間接費中構成,由國家按施工企業勞保基金的實際支出確定計取費率,施工企業按規定的費率向建設單位自行收取、自行管理。國家在一定時期,根據施工企業勞保基金負擔的變化,調整勞保基金在工程造價中的含量。 改革開放以來,迅速發展的各類建築施工企業並存,企業之間負擔不一,使勞保基金在工程造價中企業自行計取的標准難以確定,加上激烈而不規范的市場競爭,使勞保基金大量流失的狀況越來越嚴重。自治區人民政府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建築工程勞保基金管理的弊端,將工程費用定額中由施工企業通過工程間接費計取的勞保基金單獨列項,統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統一標准向建設單位收取,統一撥付給企業,為全社會勞保統籌提供可靠的資金來源。建築工程勞保基金實行統一管理,是勞保基金管理辦法的重大改革,因此,統一管理後的勞保基金仍是工程造價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