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專項基金
① 財政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有什麼區別
財政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的區別如下:
1、用途不同
地方專項資金來源主要是地方財政部門安排的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上級補助或上級撥款的資金、政府性基金及轉移支付資金等;
而財政專項基金的使用主要是地方政府承擔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及其他專項事業支出等。
2、制度不同
專項資金的撥付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內容,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情況,必須請示。
而嚴格財政專項基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內容和文件要求為准。
3、特點不同
財政專項基金以資本金投入方式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補助, 主要目的在於引導其他資本的投入, 數額一般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 ,原則上可以依法轉讓, 或者採取合作經營的方式在規定期限內依法收回投資。
而專項資金不同於財政直接補貼,它有嚴格的管理要求,需要在基金設立之前就必須明確資金的數量、用途、對象、支付方式和補貼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財政專項基金
網路-專項資金
② 專項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
專項維修資金常見於房地產開發,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專項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和物業費不同專項維修基金在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
專項維修基金的所有: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如果房產發生買賣,購房者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的權益也自動由新的業主享有。
專項維修基金的分攤比例
根據我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③ 財會帳里專項基金是什麼意思
按規定使用專用基金時,借記本科目。
專項基金是合作社通過國家財政直接補助轉入和他人捐贈形成的專用基金。
1.合作社使用國家財政直接補助資金取得固定資產、農業資產和無形資產等時,按實際使用國家財政直接補助資金的數額,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