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型基金爆雷怎麼辦
Ⅰ 投資理財產品爆雷了怎麼辦如何避免買到爆雷的金融產品
在投資之前,最好對投資公司做一個調查,如果僅僅是因為注冊公司或者注冊資本很高是不夠的。我認為,投資者可以通過工信部的地址和域名信息,查詢公司是否備案,在管理系統中是否可以查到,是否有第三方資金託管。這些看似很小的細節,基本可以判斷公司是否合法,這是最基本的信任。
要認准上市的公司。
有一些投資平台為了吸引大眾,很多人的平台都開出了投資的高年化率,有的甚至開出了30%左右的年化率。不能說非上市公司不安全,但是相對來說,上市公司是透明的,不敢做一些違法的事情,因為很多投資的人都在關注非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這是不可思議的。
總而言之,投資者還要明白一點,即使是正規的金融公司,依然也是避免不了爆雷的情況。投資者切莫只看到預期收益,卻沒有看到實際風險,這樣做就會讓投資者忽略了投資的風險。
Ⅱ 基金定投最近一直都在跌怎麼辦
1、對長線投資者來說,如果基金一直下跌,不建議減倉,相反如果有閑置資金,還要加倉。原因是:短期基金下跌雖然會影響基金的收益,但是如果能在低位補倉,並且長期投資,不僅攤薄了持倉成本,未來獲得的收益也比較大。
2、對短線投資者來說,如果基金一直下跌,可以適當減倉,然後等到基金跌到低位的時候加倉。
拓展資料:
基金,英文是fund,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債券基金、股票基金、貨幣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四大類。
操作技巧
第一,先觀後市再操作
基金投資的收益來自未來,比如要贖回股票型基金,就可先看一下股票市場未來發展是牛市還是熊市。再決定是否贖回,在時機上做一個選擇。如果是牛市,那就可以再持用一段時間,使收益最大化。如果是熊市就是提前贖回,落袋為安。
第二,轉換成其他產品
把高風險的基金產品轉換成低風險的基金產品,也是一種贖回,比如:把股票型基金轉換成貨幣基金。這樣做可以降低成本,轉換費一般低於贖回費,而貨幣基金風險低,相當於現金,收益又比活期利息高。因此,轉換也是一種贖回的思路。
第三,定期定額贖回
與定期投資一樣,定期定額贖回,可以做了日常的現金管理,又可以平抑市場的波動。定期定額贖回是配合定期定額投資的一種贖回方法。
Ⅲ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怎麼報警糾紛
私募股權投資說白了就是拿錢去投資一家公司,成為這家公司的股東,如果這家公司經營不善,有可能本金受損,所以不存在本金安全的私募。另外承諾保證本金屬於非法宣傳,《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如果募集資金確實是投到了真實的公司項目上,只是因為市場環境、公司經營的問題,導致基金無法退出按期兌付,甚至產生本金虧損,基金公司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則不會觸犯刑法構成犯罪。如果基金公司編造虛假的項目,吸引投資人投資,然後把資金據為己有或者挪用,可能會涉嫌集資詐 騙罪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這種情況因觸犯了刑法,只能走刑事流程...
Ⅳ 基金爆倉了,投資者怎麼辦
基金爆倉指賬戶權益為負數,這意味著本金不僅全部輸光而且還倒欠了,這種情況投資者只能把倒欠的錢也賠償好,不過目前來說,公募基金和大部分私募基金都不存在爆倉的風險的,只有一小部分加了杠桿的私募有爆倉風險。
很多投資者買貨幣基金都是通過網上銀行後台申購的,也就是通過設立在銀行的第三方帳戶轉賬給基金公司,這個錢是有保證的,錢還在銀行那裡保障著,所以不會爆倉的。
拓展資料:
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如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退休基金等,狹義上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來自未來,收益表現與投資標的基礎市場的表現密不可分,具有一定風險。
分類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信託基金
信託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如收益憑證、基金單位和基金股份等)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Ⅳ 買基金有什麼風險,後果是什麼
一、本金損失的風險:基金不是保本型產品,有虧損本金的風險,虧損本金需要投資者自己承擔。
二、市場風險:當市場處於低迷時期或者處於熊市時,基金也會持續低迷或者持續下跌,導致投資者虧損。
三、流動性風險:當基金面臨巨額贖回時,基金經理會被迫賣出投資的股票,從而導致市場單方面的下跌。
四、買賣價格未知風險:場外基金按照收盤時的凈值計算(一天只有一個成交價格),基金上午上漲,下午下跌,投資者將基金賣出,也是虧計算當天的虧損。
【拓展資料】
基金,英文是fund,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分類: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債券基金、股票基金、貨幣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四大類。
Ⅵ 私募基金爆雷後要不要向法院起訴,應該起訴誰
如果管理人等機構在私募基金募集、運作過程中存在違反法定或合同約定義務的情形,且投資人無法通過談判、協商的方式與管理人等就私募基金後續處置方案達成一致意見時,投資人可以考慮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法院起訴要求相關方承擔責任,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這一過程中,投資人可以考慮起訴哪些主體?或者說哪些主體可能需對投資人的損失承擔責任?
1、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義務主要源於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私募基金的募集階段,管理人的義務主要體現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義務,包括應當向合格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應當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測評並充分揭示投資風險等。在私募基金的投資運作階段,管理人的義務則主要體現為按照基金合同約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遵循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進行基金財產的投資運作,並及時履行向投資人的信息披露義務等。
基於此,如果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過程中未盡到上述義務,並給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投資人可要求管理人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2、私募基金銷售機構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銷售也可以委託銷售機構銷售私募基金,實踐中,較多投資人通過私募基金銷售機構購買私募基金產品,與銷售機構的相關人員有直接的聯系,因此,當私募基金發生兌付危機時,投資人多傾向於聯系銷售機構了解情況。那麼,投資人能否要求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對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機構並不負責私募基金的投資管理等工作,其義務及法律責任主要集中於私募基金募集階段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銷售機構適當性管理義務包括投資者適當性匹配、基金風險揭示、合格投資者確認等內容。如果銷售機構在私募基金募集過程中沒有盡到上述義務,投資人可要求銷售機構在其過錯范圍內對投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3、私募基金託管人
私募基金託管人的核心義務在於安全保管基金財產以及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進行相應資金的劃付。對於管理人違反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指令,基金合同通常約定私募基金託管人應當拒絕執行,並履行通知、報告等義務。但託管人對管理人指令的審核義務一般僅限於根據基金合同、相關憑證等進行形式審核,而不承擔實質審核的職責。除非託管人有明顯的過錯,一般情況下,投資人較難要求託管人承擔賠償責任。
4、底層資產相關責任方
在私募基金投資到期後,如果底層資產相關責任方未履行對私募基金負有的義務,如回購方未履行回購義務、債務人未履行還款義務等,則可能導致私募基金無法按時兌付。該等情況下,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失聯或者管理人怠於對相關責任方追償,很可能導致相關資產流失。那麼,投資人可否繞過私募基金管理人直接起訴要求底層資產相關方履行還款等義務以維護私募基金和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呢?
對於有限合夥型基金而言,投資人通常作為有限合夥人,基金管理人則作為執行事務合夥人。有限合夥人一般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合夥企業。但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執行事務合夥人怠於行使權利時,有限合夥人可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據此,在有限合夥型基金中,如果底層資產相關責任方未履行對私募基金的還款義務等,私募基金管理人又怠於行使對相關方的追償權利,投資人作為有限合夥人可以為合夥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對於公司型私募基金而言,投資人通常作為公司的股東,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他人侵犯公司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但除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時,投資人作為股東以自己名義起訴前需遵循特定的內部流程,即需先請求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提起訴訟,如果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的,投資人方可自行起訴。
對於契約型私募基金則相對復雜,不同於有限合夥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契約型私募基金並無法律實體存在,投資人與管理人主要依據基金合同約定形成合同關系。契約型私募基金的投資人能否繞過管理人直接起訴第三方,目前的法律法規尚缺乏明確的相關規定。理論上對於契約型私募基金投資人與管理人之間的關系,有委託代理說和信託關系說兩種觀點。如果認為投資人和管理人構成委託代理關系,則投資人作為委託人可依據《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四百零三條的規定,向第三人主張相應的權利。而如果認為投資人和管理人構成信託關系,則投資人可依據《信託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行使撤銷權,即如果管理人作為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信託財產的受讓人明知是違反信託目的而接受該財產的,應當予以返還或者予以賠償。
結語
辨險識財提醒:面對私募基金的爆雷風險,投資人可結合實際情況,選擇多樣化途徑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更重要的是,在購買私募基金產品前,投資人應當仔細了解相關風險,充分考慮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切忌盲目投資,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Ⅶ 契約型基金有沒有風險契約型基金風險怎樣
契約型基金有沒有風險?契約型基金風險怎樣?
相信許多投資基金的朋友對契約型基金並不陌生,那麼契約型基金有沒有風險?它的風險怎麼樣?為了讓大家可以了解清楚這個問題,我整理了以下內容,快來一起看看吧!
契約型基金有沒有風險?首先,契約型基金是基金的一種大類,契約型基金還包括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等不同類型,開放式基金包括股票型、債券型、混合型、保本型、QDII等小類型。所以契約型基金是有風險的,而且它的風險水平是高低不一的,契兄迅約型基金的風險需要具體分析。
可能有人會問:那契約型基金怎樣才能避免風險呢?大家可以參考以下做法:
1、仔細看清楚合同,了解資金流向
一般,託管方會先對合同和相關基金產品進行審核,然後再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及相關要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所以,合同上必須且一定會寫清資金劃撥去向,而這也是投資者了解自己資金流向的最好渠道。
2、對產品託管方進行了解
大家要記住,基金托此罩管人並不是隨便哪個機構或企業森塵鬧就可以擔任的,必須是有託管資質的銀行和券商。所以各位投資者在知道產品託管方的情況下,應對其是否具備相關資質進行了解。
3、要通過正規機構購買產品
我建議大家在購買產品前,到基金業協會網站上查詢相關私募機構是否有申請牌照和備案,確保機構的可靠性。
Ⅷ 最近基金跌的好厲害該怎麼辦
如果投資者是進行短期投資的,擔心基金繼續下跌,帶來更大的損失,則可以選擇割肉出局,或者轉換。
拓展資料:
反之,如果投資者是進行長期投資,則可以採取以下的投資策略:
補倉:投資者可以在基金下跌的過程中,分批買入,通過增加持倉份額,來平攤成本,分散風險。
高拋低吸:在被套過程中,投資者可以利用基金的走勢,進行高拋低吸操作,賺取差價,來彌補一些虧損,即在基金的低位買入,在基金的高位賣出。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債券基金、股票基金、貨幣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四大類。
最早的對沖基金是哪一支,這還不確定。在20世紀20年代美國的大牛市時期,這種專門面向富人的投資工具數不勝數。其中最有名的是本傑明·格雷厄姆和傑里·紐曼創立的格雷厄姆·紐曼合夥公司基金。
2006年,沃倫·巴菲特在一封致美國金融博物館(Museum of American Finance)雜志的信中宣稱,20世紀20年代的格雷厄姆·紐曼合夥公司基金是其所知最早的對沖基金,但其他基金也有可能更早出現。
在1969—1970年的經濟衰退期和1973—1974年股市崩盤時期,很多早期的基金都損失慘重,紛紛倒閉。20世紀70年代,對沖基金一般專攻一種策略,大部分基金經理都採用做多/做空股票模型。70年代的衰退時期,對沖基金一度乏人問津,直到80年代末期,媒體報道了幾只大獲成功的基金,它們才重回人們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