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晏理財什麼意思
⑴ 唐朝名臣劉晏以愛民、養民為基礎的理財之道體現在哪些方面
中國歷代被稱為神童的人非常多,但少年成名,長大後未必有高於常人的成績和作為。相反由於過早的捧殺和拔苗助長,導致這些神童苗子早早地“枯萎”,宋朝天才神童方仲永就是因為後來缺乏教育和學習,長大後成了普通人。
其二,規定在錢幣不足的狀況下,先由政府把絹的定價調高,然後允許“商人納絹以代鹽利”。這樣可以維持食鹽的銷售,防止私鹽的泛濫,此外通過鼓勵商人納絹,政府得到了大量絹帛,也省去了先收錢再轉購絹帛為士兵製作軍服的麻煩。
其三,針對邊遠地區因食鹽少導致鹽價高的問題,他在邊遠地區建鹽倉,當鹽價高時“則減價鬻之民”。這樣一來,不僅百姓的食鹽困難得到了解決,官府也可以從中獲取小部分利潤,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
其四,鼓勵百姓加入食鹽生產的行業中來,通過發展鹽業擴大食鹽流通,爭取更多的鹽稅收入。這樣可以使更多的百姓從生產鹽的勞作中獲利,政府也不至於以剋扣鹽戶煎鹽本錢或抬高鹽價來搜刮鹽利。
自劉晏施行民制官收、商運商銷的新鹽政制度後,大批鹽吏被裁減。運輸成本降低後鹽價降了下來,商人因此獲得了利潤,百姓也得到了實惠,國家稅收也大大增加。改革前,唐朝政府每年的鹽稅收入僅有60萬緡,改革後的十多年間,這個數字連續上升,到大厲末年(779年),增至600多萬緡。此時,鹽稅的收入佔了當時唐朝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半。
劉晏改革鹽政,不以苛捐雜稅為手段,而是在保證商人和百姓利益的基礎上,通過改善制度來謀取大利。
後來,他推行“常平法”改革糧價時,同樣堅持“養民以養稅之道”的理財理念。為了真正做到“養民”,他首先在各州縣設置了收集當地農業經濟信息的“知院宮”,任命勤廉愛民的有志之士為知院官。
知院官每月收集當地包括天氣狀況、物價、莊稼好壞等經濟信息後上報給中央,中央政府據此對當地實施“豐則貴取,飢則賤與”的惠民策略。如果某地農業豐收,政府就以高價收購糧食,存入倉庫,或者以低價出售給因水旱災害等原因歉收的地區。常平法防止了糧食豐收時谷賤傷民,也防止了災荒時糧價上漲,穩定了物價,確保了民生。
劉晏主張的以”愛民”“養民”為基礎的理財之道,並非是指政府簡簡單單的“施捨”百姓的行為。他指出:“王者愛人,不在賜予,當使之耕耘紡織,常歲平斂之,荒年蠲救之。”在施行賑濟的時候,他不會只考慮災民一時的利益,而是從長遠角度出發。他說:“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憊;善救災者,不使至賑給。故賑給少則不足活人,活人多則闕國用,國用闕則復重斂矣!”
為了保證救災的支出不會影響國家的財政,也就是避免救災過後政府由於支出過多而增添賦稅,他未雨綢繆,在災荒發生前就先設立用來平抑物價的倉庫。在救災過程中,他又施行“賤以出之,易其雜貨”的救濟策略,即以低價災糧換取災區的土特產,鼓勵災民投入到副業生產中,盡快回復災區經濟。在劉晏的一系列“以養民為先”的改革下,唐政府的財政狀況大大改善,國家變得富有,人口也大大增多。
經過十多年,全國戶口就由200萬增加到300餘萬,增加的人口大多分布在劉晏所管轄的地區。如果不是劉晏這些理財思想和理財舉措,唐朝終將一蹶不振,更不會延長了100多年的國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