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參與金融交易
⑴ 參與金融市場的經濟主體包括哪些
金融市場主體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參與金融市場的機構或個人,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
或者是並慧賀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如果從參與交易的動機來看,則可以更進一步細分為投資者(投機者)、
籌資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調控和監碧瞎管者等。對於金融市場的主體包括政府部門、工絕派商企業、居民個人與家庭、
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等等。(監獄不能成為金融市場主體)
⑵ 哪些投資者可參與融資融券交易
證據證監會的規定,投資者需在申請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的券商開通普通證券交易半年以上,資產在50萬以上(不含B股和外幣保證金)。根據國信證券融資融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規定,客戶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的適當性標准為: 1、賬戶為實名制合格賬戶,開戶鎮拆老資料真實完整; 2、交易結算資金已經納入第三方存管; 3、賬戶資產來源合法合規,並且沒有設立任何抵押或擔保; 4、在公司託管資產和保證金余額合計在人民幣100萬元以上,且在公司開戶18個月以上(如果客戶在國信各營業部開戶的連續總時間超過18個月,或客戶之前賬戶休眠,股東本人激活原來賬戶,則客戶賬戶休眠期間可以計算18個月的期限) 5、具備較豐富的證券投資經驗和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 6、在以御升往交易中無重大違約事項,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7、通過融資融券業務知識測試和風險測評; 8、不得為法律法規禁止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個人或法人; 9、公司規定的其他必要條件。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證券公司應當了解其身份、財產 與收人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等。對於不滿足證券公司 徵信要求、在該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人 第三方存管、證御寬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 約記錄的投資者,以及證券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向 其融資、融券。
⑶ 在金融市場中,任何個人和單位都能參與金融交易嗎。
不是的,在我國: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對於境外投資者(包括港澳台同胞),必須是合格境外投資者才可以參與我國證券法規定的證券交易。
3、對於曾經違法違規交易而被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處罰,尚未完成禁止從業期限的個人或者機構投資者,不得參與證券交易。
原因是:為了規范證券交易制度,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場秩序。
⑷ 外匯交易有哪些參與者,他們各自的功能和目的是什麼
外匯市場的參與者主要包括各國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紀人公司、自營商及大型跨國企業等。它們交易頻繁,交易金額巨大,每筆交易均在幾百萬美元,甚至千萬美元以上。外匯交易的參與者,按其交易的目的,可以劃分為投資者和投機者兩類。
外匯市場的參加者眾多,為了更好地認識外匯市場的主體活動,可以把外匯市場的參加者概括地分為以下幾類:
1.外匯銀行。
它擔當外匯買賣以及資金的融通、籌措、運用與調撥,是外匯市場的主體,90%左右的外匯買賣業務是在外匯銀行之間進行的。
外匯銀行是經中央銀行批准可以從事外匯經營活動的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其主要業務包括:外匯買賣、匯兌、押匯、外匯存貸、外匯擔保、咨詢及信託等。證券咨詢機構、報業、聲訊服務、廣播業、電訊網路業也參與其中的一些咨詢信息等服務。全球互連網的迅猛發展也為外匯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基礎。
2.外匯經紀人(Broker)和外匯交易員(Dealer)。
外匯經紀人是專門介紹外匯買賣業務、促使買賣雙方成交的中間人。外匯經紀人分為兩類,一類叫做一般經紀人,他們要用自有資金參與買賣中介活動,並承擔損益。另一類叫做跑街經紀人,俗稱掮客,他們不參與外匯買賣活動,僅憑提供信息收取傭金,代客戶買賣外匯。
外匯經紀人主要依靠提供最新、最可靠、對客戶最有利的信息而生存,因此他們擁有龐大的信息網和先進的通訊網,善於捕捉並利用信息,開發獲利渠道。外匯經紀人在外匯市場上是一支非常活躍的隊伍,即使許多大銀行能夠獨立進行外匯買賣,他們也願意通過經紀人進行交易,因為經紀人不僅能報出最有利的價格,而且大銀行免於暴露自己的經營活動,可以保護自己,順利實施其市場戰略。
外匯交易員是外匯銀行中專門從事外匯交易的人員,交易員向客戶報價,代銀行進行外匯買賣。根據承擔工作的責任不同,交易員可分為首席交易員、高級交易員、交易員、初級交易員和實習交易員。首席交易員一般負責好幾種主要外匯的買賣,交易金額不受限制。
高級交易員負責較重要的外匯交易,在交易金額上也很少限制。交易員、初級交易員和實習交易員則負責一種貨幣的交易,而且根據經驗規定交易限額,超限額時要請示高級交易員或首席交易員。
3.一般客戶。指外匯市場上除外匯銀行之外的企業、機關、團體。他們是外匯的最初供應者和最終需求者,比如從事進出口貿易的企業,進行跨國投資的企業和償還外幣負債的企業,以及需要匯款的個人等。一般客戶的外匯買賣活動反映了外匯市場的實質性供求,盡管這部分交易在外匯市場交易中比重不大,但對一國國民經濟卻產生實際影響。
4.外匯投機者(Speculator)。
外匯投機者是通過預測匯率的漲跌趨勢,利用某種貨幣匯率的時間差異,低買高賣,賺取投機利潤的市場參與者。外匯投機者對外匯並沒有真實的需求,如調整頭寸,或清償債權債務,他們參與外匯買賣純粹是為了尋找因市場障礙而可能利用的獲利機會,這些機會是隱蔽的,難以被發現。
外匯投機者通常以風險承擔者形象出現在外匯市場上,他們出入於各個外匯市場,頻繁地買賣外匯,使各外匯市場的匯率趨於一致、匯率更接近外匯供求狀況,因此外匯投機者是外匯市場上不可缺少的力量,投機活動是使外匯市場完善的有效途徑。
但是,外匯投機者往往操縱大量的巨額資金,對某種幣種順勢發動突然襲擊,影響某種貨幣的正常趨勢,加劇外匯市場的動盪,尤其是當今世界,國際游資規模日增,在先進的通訊工具輔佐下,可以十分迅速地流進或流出某個外匯市場,成為一股勢不可擋的投機力量。
5.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是外匯市場的特殊參與者,它進行外匯買賣不是為了謀取利潤,而是為了監督和管理外匯市場,引導匯率變動方向,使之有利於本國宏觀經濟政策的貫徹或符合國際協定的要求。
中央銀行一般設立外匯平準基金,專門用於買賣外匯,以實現干預外匯市場的目的。中央銀行還利用利率工具,調整銀行利率水平,直接干預遠期匯率的決定。中央銀行干預外匯市場時,買賣外匯金額非常龐大,而且行動迅速,對外匯市場的供求有很大影響。
當今世界,各國中央銀行間的合作不斷加強,常常聯合行動干預外匯市場,成為外匯市場的領導者。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是決定匯率的一個重要因素..
⑸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主要有哪些特點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主要有政府、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和非銀行性金融機構、企業和居民個人等五類。
1、政府在金融市場中主要是充當資金的需求者和金融市場的管理者。
2、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是商業銀行的最後貸款者和金融市場的資金供給者,通過在金融市場上吞吐有價證券直接調節貨幣供給量,影響和指導金融市場的運行,是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者。
生產要素指進行物質生產所必需的一切要素及其環境條件。一般而言,生產要素至少包括人的要素、物的要素及其結合因素,勞動者和生產資料之所以是物質資料生產的最基本要素,是因為不論生產的社會形式如何。
它們始終是生產不可缺少的要素,前者是生產的人身條件,後者是生產的物質條件。但是,當勞動者和生產資料處於分離的情況,它們只在可能性上是生產要素。它們要成為現實的生產要素就必須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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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要素的佔有和分配不是隨心所欲的,最終是由生產力水平決定的。生產要素的公平佔有不是重新分配,而是破除人為的劃分,使社會成員在社會生產要素的使用面前人人平等,在市場經濟中,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都有使用社會生產要素的平等權利。但這種公平機遇只是一個前提條件,還需要在運行規則上的公平,即大家所使用的是同一規則。這一規則主要指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執行。
在政策制定上如果是區別對待,不能一視同仁,必然會影響一些人的收入。如在確定工農業產品價格上的剪刀差,在徵用農民的土地上,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存在巨大差價,在支付農民工的工資和福利上低於城市同等工人,在享受公共產品,如教育、衛生、補貼、救濟、社保等方面,農村與城市存在重大差別,以及農民在城市就業受到刁難和不公正待遇,政府在財政轉移支付上偏重於城市。
⑹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有哪些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主要有政府、中央銀行、金融機構、企業和居民個人等五類。 一、政府 政府在金融市場中主要是充當資金的需求者和金融市場的管理者。 二、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是商業銀行鉛搭的最後貸款者和金融市場的資金供給者,通過在金融市場上吞吐有價證券直接調節貨幣供給量,影響和指導金融市場的氏咐運行,是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者。 三、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作為金融中介機構,是金融市場的最重要的參與者,資金供求雙方是通過這些中介機構 實現資金融通的,因此,它們實際上是金融商品交易的中心。 四、企業 企業是微觀經濟活動的主體,是股票和債券市場上的主要籌資者,也是貨幣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從總體上看,企業是金融市場上最大的資金需求者和金融工具的提供者,另外企業還在市場上從事套期保值業務。 五、居民 居民在金融市場上主要是資金供給槐核拿者,也提供一部分資金需求。 是金融市場的最重要的參與者,資金供求雙方是通過這些中介機構實現資金融通的,因此,它們實際上是金融商品交易的中心。
⑺ 外國的銀行工作人員能參與投資嗎
可以,銀行工作人員對金融工具交易沒有限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武警、現役軍人、證券從業人員、基金余岩從業人員及國家機關處級以上幹部等不得參與股票交易,但可以開立基金賬戶,交易基金和債券。
股票實行T+1交易,當天買入,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賣出,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以下有幾種人群不能開立A股賬戶:
1、16周歲以下自然人不得開戶,16-18周歲自然人開戶須提供收入證明。
2、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持軍人證、武警證不得開立證券賬戶。
3、境外企業不得開立A股證券賬戶,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直接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4、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中國港、澳、台地區的法人和其它組織(統稱為境外投資者)未經審批不得開戶。
所以豎渣御說銀行員工是可以炒股的,這個沒有規定梁讓說很行員工不能炒股,只是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1、銀行從業人員除了一些跟證券有接觸的業務人員不允許炒股外,其他從業人員是可以炒股的,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證券公司開戶就可以。
2、只有一些特殊人群不可以交易股票,銀行員工不在限制范圍之內
⑻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有哪些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是資金供求雙方,可以是個人、企業、銀行、經紀人 、 證券公司、保險公司 、投資機構以及政府機構等。
拓展資料:
金融市場從不同的角度考察,可作如下分類:
(1)按地理范圍可分為:
①國際金融市場,由經營國際間貨幣業務的金融機構組成,其經營內容包括資金借貸、外匯買賣、證券買賣、資金交易等。
②國內金融市場,由國內金融機構組成,辦理各種貨幣、證券及作用業務活動。它又分為城市金融市場和農村金融市場,或者分為全國性、區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場。
(2)按經營場所可分為:
①有形金融市場,指有固定場所和操作設施 的金融市場;
②無形金融市場,以營運網路形式存在的市場,通過電子電訊手段達在交易。
(3)按融資交易期限劃分為:
①長期資金市場(資本市場),主要供應一年以上的中長期資金,如股票與長期債券的發行與流通;
②短期資金市場(貨幣市場),是一年以下的短期資金的融通市場,如同業拆借、票據貼現、短期債券及可轉讓存單的買賣。
(4)按交易性質劃分為:
①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是新證券發行的市場;
②流通市場,也稱二級市場,是已經發行、處在流通中的證券的買賣市場。
(5)按交易對象劃分為拆借市場、貼現市場、大額定期存單市場、證券市場(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和保險市場。
(6)按交割期限可分為:
①金融現貨市場,融資活動成交後立即付款交割;
②金融期貨市場,投融活動成交後按合約規定在指定日期付款交割。按照上述各內在聯系對金融市場進行科學系統的劃分,是進行金融市場有效管理的基礎。
(7)按交易標的物劃分為:
①貨幣市場
②資本市場
③金融衍生品市場
④外匯市場
⑤保險市場
⑥黃金及其他投資品市場
(8)根據融資方式劃分為:
①直接融資市場
②間接融資市場
(9)根據具體的交易工具類型劃分:
①債券市場
②票據市場
③外匯市場
④股票市場
⑤黃金市場
⑥保險市場
⑼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主要有哪些特點他們在金融市場運行中各發揮了什麼作用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主要有政府、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和非銀行性金融機構、企業和居民個人等五類。
1、政府在金融市場中主要是充當資金的需求者和金融市場的管理者。
2、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是商業銀行的最後貸款者和金融市場的資金供給者,通過在金融市場上吞吐有價證券直接調節貨幣供給量,影響和指導金融市場的運行,是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者。
3、商業銀行和非銀行性金融機構作為金融中介機構,是金融市場的最重要的參與者,資金供求雙方是通過這些中介機構實現資金融通的,因此,它們實際上是金融商品交易的中心。
4、企業在金融市場上既是資金的供應者,又是資金的需求者。企業在經營中形成的閑置資金是金融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而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又構成資金需求的主要部分。
5、居民在金融市場上主要是資金供給者,也提供一部分資金需求。
⑽ 參與金融市場的經濟主體包括哪些
金融市場主體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參與金融市場的機構或個人,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 或者是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如果從參與交易的動機來看,則可以更進一步細分為投資者(投機者)、 籌資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調控和監管者等。對於金融市場的主體包括政府部門、工商企業、居民個人與家庭、 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等等。(監獄不能成為金融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