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軍分區在室室林元是多少錢
1. 2017年什麼行業收入最高
信息傳輸行業。
5月15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7年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主要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4318元,比上年增長10.0%,增速比上年加快1.1個百分點,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8.2%;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5761元,比上年增長6.8%,增速比上年回落1.4個百分點,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5.0%。
在城鎮非私營單位中,年平均工資最高的三個行業分別是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133150元,金融業122851元,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107815元。年平均工資最低的三個行前缺業分別是農、林、牧、漁業36504元,住宿和餐飲業45751元,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50552元。最高與最低行業平均工資之比為3.65,與上年相比差距擴大了0.01。
2. 鄭州有哪些中專
鄭州市內有以下中專:
3. 以前 司令 炸平頂山
南陽 楊得志事件 應該是確有此事
事情也是聽別人說的。大概是這樣:當年楊得志將軍的兒子和媳婦一起去南陽旅遊.據說楊得志的兒媳婦很漂亮.被當時的南陽市公安局局長的兒子帶幾個地痞調盯局戲了. 楊得志的兒子與幾個地痞和局長兒子打起來鍵則笑後.被局長兒子打死.楊得志知道後.直接命令南陽市稿含所有司法部門在一定的期限抓到兇手. 如果找不出就開部隊到南陽.炸平南陽市.當時公安局局長直接就上弔死了。
4. 十二條!州政府發文,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業穩定發展
恩施州政辦發〔2020〕9號
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
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業穩定發展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關部門:
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關於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業穩定發展的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恩施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8日
關於有效應對疫情
促進房地產業穩定發展的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經濟社會平穩運行的決策部署,確保全州房地產業穩定健康發展,結合我州實際,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全力保障項目有序復工復產。按照「穩定產業鏈、打通供應鏈、暢通物流鏈、保障資金鏈」總體要求,加強統籌協調和服務指導,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加快推進項目復工復產。適當放開砂石料廠審批,增加砂石料產能,及時懲處壟斷、哄抬價格等行為,確保鋼筋、砂石料等原材料的市場供應。引導支持房地產企業建立互聯網線上銷售平台,實行線上線下銷售結合,加快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責任單位:各縣市人侍空民政府,州住建局、州發改委、州衛健委、州公安局、州應急管理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州林業局)
二、保持土地市場交易平穩有序。各縣市盡快編制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加大土地供應儲備力度,合理確定住房和用地供應規模、結構、時序,優化配置住房用地比例及空間布局。土地受讓人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繳納不低於50%的土地出讓價款,餘款可在一年內繳清,但首次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須全部繳清。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簽訂《成交確認書》《土地出讓合同》或繳納出讓金的,經申請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簽約、繳納,不收取滯納金,不記入企業誠信檔案。2020年10月1日前新出讓的土地,適度降低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比例,但不得低於土地出讓底價的20%。(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緩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用。對受疫情影響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企業申請可予以緩繳,緩繳時間自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並應在竣工驗收前結清。(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順延項目開竣工及交房期限。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開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間不計入違約期、不收取違約金。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時完成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和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依法適用不可抗力有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順延交房日期。各縣市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矛盾糾紛排查和研判,及時妥善處置,維護市場和社會穩定。(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拍畝府,州法院、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住建局)
五、減輕房地產企業稅費負擔。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房地產開發、住房租賃和物業服務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因疫情影響損失重大,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經稅務機關核准,依法減征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可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稅務局、州財政局)
六、落實金融扶持政策。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信用記錄良好的房地產企業給予合理的延期還貸、展期續貸、降低利率和減免利息支持,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各商業銀行要對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貸款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銀企協商一致後,銀行依調整的還款計劃報送信用記錄,免收罰息。對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開發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住房公積金新增按揭貸款保證金由5%下降到2.5%。對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兼並重組有關企業或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襲談森發放租賃住房開發貸款。拓寬住房租賃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租賃住房專項債券等公司信用類債券,募集資金用於住房租賃業務。
完善差異化個人住房貸款服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公積金中心加大個人購房按揭貸款規模與放貸力度,已經完成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審批且滿足放款條件的,應盡快發放到位。允許暫定開發資質企業開發的項目准入公積金按揭樓盤,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四級和暫定資質開發企業納入按揭樓盤,給予資金支持。鼓勵居民置業,加快推進執行商業貸款加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政策,減輕居民購房壓力。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公積金中心要靈活調整住房按揭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鼓勵金融機構與借款人協商,適當為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減免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減輕其還款資金壓力。各金融機構要做好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降低居民在市場利率下行期的利息支出。(責任單位: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銀保監分局、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州公積金中心、各金融機構)
七、適當調整預售條件。調整全州房地產企業申請商品房項目預售時的形象進度要求,設計為7層以下達到主體封頂、設計為7層以上達到三分之一且不少於7層的,可頒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小於棟,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住建局)
八、適度調整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留存比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信用記錄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部門可依企業申請,適度放寬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留存比例,除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材料款、稅款外,建成層數達到規劃總層數一半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不低於50%;主體結構封頂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不低於25%;單體竣工驗收合格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5%。開發企業預售監管資金總額低於批准預售樓棟或項目審定銷售額2%時,監管機構不予審批監管資金,監管銀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撥付預售資金。(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住建局)
九、提高審批效率。建設單位憑《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土地權屬證明文件資料和不低於50%的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可容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深入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優化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規劃、圖紙審查、施工許可、預售許可等事項的審批流程,開設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通過「告知承諾制」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方式,加快房地產項目審批手續辦理速度。完善抵押貸款、開盤銷售、網簽備案等線上服務,對急需資金開工復工的企業,不動產登記部門要通過「預約辦」「郵寄辦」「專員辦」等方式,加快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手續。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登記業務申請,一律實行特事特辦,即時受理,快速辦結發證。對房地產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簡化業務流程,加快貸款審批和發放,經批准使用的監管資金,金融機構要在8小時內完成資金撥付。(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州住建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金融機構)
十、加速推進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調整地下空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價款或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標准,以劃撥方式供應的,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劃撥價款按照其地上劃撥土地使用權評估價的5%—20%確定;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價款按照地上相應用途(主導功能)的基準地價的5%—20%確定,上述兩種價款具體標准由各縣市人民政府確定;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的,起始(拍)價參照協議方式出讓標准確定,其中連建地下空間建設項目,其起始(拍)價與地表部分一並計入起始(拍)總價。盡快確定人防車位租賃指導價,建立公平合理的車位租售議價機制,加速推進地下車位依法入市交易;准許地下車位預售銷售許可,與商品房享受同等政策。(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發改委、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住建局、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一、保障竣工驗收工作順利開展。相關部門組建工作專班,及時受理企業關於竣工項目所涉消防、規劃、電梯、人防、環保、節能、檔案、供電、自來水、燃氣等驗收項目的申請,限時辦結。(責任單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州生態環境局)
十二、加強物業服務企業政策扶持。對積極參與防疫救災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財稅、社保政策優惠,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對參與疫情防控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住宅小區在管戶數每月每戶15元的標准給予3個月(2—4月)的財政補助。支持物業服務費清收工作,對涉及物業服務費的訴訟案件開辟綠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審快結。(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住建局、州人社局、州稅務局、州法院)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中已規定實施期限的按規定執行。
抄送:州委辦公室,恩施軍分區。
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州政協辦公室,州監察委,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
恩施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8日印發
5. 怎麼在城市裡的軍分區當兵
你直接到你們城市的武裝部報名就可以了,你最好可以去空軍,那裡的機械設備比較多,比較適合你特長的發揮,還有就是野戰部隊的修理營了。
源岩徵兵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徵兵工作,保證兵員質量和徵兵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徵兵工作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平時的徵兵工作。戰時的徵兵工作,按照國務院
免試入學讀在職研究生 中國政法大學直讀研
同方萬元伺服器熱銷中 高薪聘請銷售精英!!
、中央軍委的命令另行規定。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一切單位、個人和接兵部隊人員,均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保衛祖國是每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落實各項優撫政策,鼓勵應征公民服現役。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關心、支持應征公民服現役。
第四條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的徵兵命令,由省人民政府和省軍區結合本省實際,確定每年徵集新兵的數量、范圍、對象、時間和要求。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徵兵領導小組,並組織兵役機關和公安、衛生、民政、財政、宣傳、教育、交通等有關部門成立徵兵辦公室,負責辦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徵兵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設有人民武裝部的企業事業單位,徵兵工作由人民武裝部具體組織實施;不設人民武裝部的單位,應當確定一個部門辦理徵兵工作。
第六條宣傳、教育、文化等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國防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宣傳徵兵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積極配合做好徵兵工作。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徵兵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省人民政府根據當年的徵兵任務下撥徵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解決。
徵兵工作經費碼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負責管理,專款專用,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有徵兵工作任務的單位應當安排一定經費,用於本單位的徵兵工作。
第八條 對認真執行徵兵法律、法規,完成徵兵工作任務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二章 兵役登記
第九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設有人民武裝部的企業事業單位,具體承辦本轄區、本單位的兵役登記工作。
第十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設有人民武裝部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部署,設立兵役登記站,發布兵役登記公告。
第十一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要求,申報本單位適齡男性公民人數,組織本單位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
公安派出所應當根據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要求,提供本轄區當年適齡男性公民的名單以及其他有關情況。
第十二條每年12月31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在當年的9月30日前,按照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到兵役登記站進行兵役登記。辦理兵役登記手續時應當如實填寫本人情況,不得隱瞞或者弄虛作假。適齡男性公民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兵役登記站登記的,可以書面委託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代為登記。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設有人民武裝部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將登記人數與公安派出所及有關單位提供的適齡男性公民的名單進行核實,發現有未登記的,應當及時督促其登記。
第十三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設有人民武裝部的企業事業單位根據兵役登記情況,依法確定應當服兵役、免服兵役或者不得服兵役的人員,並報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批准。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設有人民武裝部的企業事業單位對經兵役登記和初步審查合格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文化素質審查,選擇政治、身體、文化條件好的公民為當年的預征對象,並發放《預征對象通知書》。
兵役登記結束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設有人民武裝部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向縣(市、區)人民政府遲裂或兵役機關報告兵役登記結果。
第十四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基層單位應當加強對預征對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其基本情況。
預征對象在徵兵期間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縣(市、區)一個月以上的,應當向所在基層武裝部或者單位報告去向和聯系辦法,並按照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通知及時返回應征。
第三章 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
第十五條體格檢查工作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的統一組織和協調下,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實施。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指定醫院具體承擔體格檢查工作;也可以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格檢查組,設置體格檢查站,具體承擔體格檢查工作。
進行體格檢查工作前,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參加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進行體格檢查標准等內容的培訓。
體格檢查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辦法,確保體格檢查質量。
第十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設有人民武裝部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確定的名額,擇優選定送檢對象,並組織送檢對象到指定地點接受體格檢查。
被通知參加體格檢查的應征公民應當及時參加體格檢查,如實反映健康狀況。
第十七條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組織對擬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抽查,抽查人數不得少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經抽查合格率低於百分之九十五的,應當對體格檢查合格人員全部進行復查。
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在檢查中發現體格檢查工作問題較多,認為需要復查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組織復查。
第十八條應征公民政治審查工作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的統一組織和協調下,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實施,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公安機關應當抽調人員組成政治審查組,具體負責對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
進行政治審查工作前,公安機關應當組織參加政治審查工作的人員進行政治審查業務培訓。
第十九條 政治審查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徵集公民服現役政治條件的規定,重點弄清應征公民的現實表現。
第二十條徵兵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工作,實行崗位責任制。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工作人員必須在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表上簽字,不得弄虛作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徵兵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工作,不得要求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工作人員弄虛作假。
第二十一條 徵兵工作人員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了解應征公民情況時,有關單位、個人必須如實提供。
第二十二條應征公民接受體格檢查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補貼,由所在工作單位照發;無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基層組織視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體格檢查工作人員、政治審查工作人員在被抽調參加徵兵工作期間,其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負責。
第四章 審定新兵
第二十三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設有人民武裝部的企業事業單位,按照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分配的徵兵數量,本著擇優的原則,在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的應征公民中,提出新兵預定人員名單,報送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審批。
第二十四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召集體格檢查組、政治審查組、接兵部隊和有關單位負責人集體審定新兵名單。
新兵名單確定後,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對新兵名單中的人員有舉報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組織調查核實,並作出處理。
第二十五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對被批准服現役的人員應當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收到《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後,應當做好入伍准備,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
第五章 交接和運送新兵
第二十六條 新兵交接工作,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與接兵部隊共同組織實施。
交接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徵兵工作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接或者拒絕交接。
第二十七條新兵交接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所在地進行。交接手續應當在新兵起運前一天辦理完畢。新兵交接前所需費用由所在地徵兵辦公室負責;自部隊接收之日起,所需費用由部隊負責。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接兵部隊和交通、鐵路、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新兵運輸計劃,做好新兵運送工作。
車站、港口和軍供站(兵站)應當協助接兵部隊做好新兵運輸中轉期間的服務保障工作。
第六章 接收退兵
第二十九條新兵入伍後,因身體或者政治條件不合格,被部隊在規定期限內退回的,由省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接收。經省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復查,認定不合格的,由原徵集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領回。
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不得擅自接收或者調換被部隊退回的新兵。
第三十條對部隊退回的新兵,公安機關應予在原地落戶。入伍前為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原單位應予復工、復職;入伍前是高等學校學生的,原學校應予復學。
第七章 優待措施
第三十一條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是在職職工的,由原單位發給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種補貼。
第三十二條 義務兵及其家屬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各種優待。
鼓勵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和個人開展擁軍優屬活動。
第三十三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屬享受由當地人民政府發放的優待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優待金的支出納入財政預算。
第三十四條 義務兵家屬享受優待金後,生活仍確有困難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補助。
第三十五條 義務兵入伍前其家庭依法承包了農村土地的,服現役期間其家庭承包的土地、山林等屬於該義務兵的份額應當予以保留。
第三十六條 義務兵入伍前是全日制高等學校學生的,原就讀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後一年。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二)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在兩年內不得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職工,不得出國或者升學。
第三十八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接收按規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接收;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條 徵兵工作人員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擅自辦理入伍手續的;(二)行賄、索賄、受賄的;(三)出具假戶口、假學歷和其他假證明的;
(四)在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工作中弄虛作假或者要求他人弄虛作假的;
(五)拖延交接或者拒絕交接新兵的;(六)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四十一條 接兵部隊人員違反徵兵法律法規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將情況通報所在部隊處理。
第四十二條拒絕、阻礙徵兵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兵役機關,是指省軍區、軍分區(警備區)和縣(市、區)人民武裝部。
縣(市、區)人民政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的強制措施或者行政處罰,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具體辦理。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 劉玉忱的職務分工
吉林省松原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協助市長分管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含旅遊工作)、財政局、編辦(受市長委託分管)、審計局(受市長委託分管)、監察局(受市消皮長委託分管)、統計局、仿橋彎國家統計局松原調查隊、交通運輸局、法制辦公室、市金融服務辦公室、吉林銀行松原備悶分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行政審批中心。聯系市人大、政協、松原軍分區、預備役、關工委、總工會、團市委、婦聯、科協、工商聯、僑聯、台辦、行政學院、國稅局、地稅局、人民銀行、銀行監管分局、東北證券松原營業部、煙草公司、交通規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