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在刑法多少條
『壹』 金融犯罪包括哪些
一、金融犯罪包括哪些金融犯罪,指發生在金融活動過程中的,違反金融管理法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規定在刑法第三章第五節。諸如洗錢、金融詐騙等均是我們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類型。包括信用卡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集資詐騙罪等。
常見的計算機金融犯罪是指非法進入銀行計算機網路系統盜取銀行資金或對計算機系統造成損害。也是危害非常大的一種計算機犯罪。由於網路存在的一些固有缺陷和管理疏漏,犯罪分子可以侵入系統內部,通過篡改數據等方式將銀行的資金占為己有。偽造或變造金融憑證,實施經濟犯罪。利用計算機偽造或修改存摺、對帳單等金融憑證實施金融詐騙已經成為新的犯罪趨勢。
而新型貸款詐騙手段主要有: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詐騙貸款。
2、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詐騙貸款。
3、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超出抵押物價值擔保詐騙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瞎岩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信用卡詐騙的概念
我國從1986年開始發卡使用以來,發展迅速,信用卡犯罪也隨之發展磨游御起來,近年來,信用卡詐騙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1、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在我國,許多人為了使用方便,將信用卡、密碼磨檔和身份證件合放在一起,結果往往造成同時丟失的情況,這樣就為不法分子冒用所撿拾的信用卡創造了機會。另一方面,即使信用卡未丟失,也存在持卡人的信用卡被騙走或託人保管後被行騙者或保管人冒用的情況。近年來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履有發生。
2、使用假證辦理的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犯罪分子使用假身份證、假單位等證明材料,通過非法的辦卡中介單位辦理信用卡後,進行惡意透支。
3、使用偽造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分子使用各種技術偽造信用卡,雖然,這些偽造的信用卡不完全符合ISO的質量標准,但是隨著犯罪分子偽造技術的提高,偽造的信用卡幾乎已經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
三、金融犯罪的含義
金融犯罪,指發生在金融活動過程中的,違反金融管理法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諸如洗錢、金融詐騙等均是我們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類型。
『貳』 金融犯罪具體包括幾種罪
金融犯罪具體包括以下罪名:
1、危害貨幣管理制度罪;
2、危害金融機構設立管理制度罪;
3、危害金融機構存貸管理制度犯罪;
4、危害金融機構存貸管理制度犯罪;
5、危害金融票證;
6、有價證券管理制度犯罪;
7、妨害信用卡管理制度犯罪;
8、危害證券、期貨市場管理制度犯罪;
9、危害客戶公眾資金管理制度犯罪;
(10)危害外匯管理制度犯罪。
金融犯罪的客體是什麼
客體為公私財物所有權,而具體的對象則是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金融詐騙常常是一個令人防不勝防的犯罪,若是您想要詳細了解金融詐騙罪,那麼就要從其構成要件開始,而犯罪客體作為構成要件中比較重要的內容,是需要優先掌握的。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罪】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叄』 刑法金融犯罪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 有關金融犯罪的主要在《刑法》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一條 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肆』 我國金融犯罪包括
法律解析:
金融犯罪包括 信用卡詐騙罪 、 信用證詐騙罪 、 集資詐騙罪 等。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並處 罰金 。 《 刑法 》 第一百九十二條 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 刑法 》第一百七十條,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並處 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一)偽造世敬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姿此; (三)有跡返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伍』 金融犯罪具體包括幾種罪
偽造貨幣罪,出售、運輸、購買假幣罪,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罪、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變造貨幣罪,詐騙型金融犯罪,危害金融機構管理制度的犯罪。
【法律分析】
金融犯罪,指發生在金融活動過程中的,違反金融管理法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諸如洗錢、金融詐騙等均是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類型。分別按照行為方式分、按照侵犯的主客體不同分、按照實施主體的不同分:①按行為方式分:詐騙型金融犯罪、偽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規避型金融犯罪;②按侵犯的主客體不同分為:危害貨幣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機構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業務管理制度的犯罪;③根據實施主體的不同分為:針對銀行的犯罪(外部犯罪)和銀行人員職務犯罪(內部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八十四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金融業務活動中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和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非國有金融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十五、 將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修改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陸』 金融犯罪判幾年
金融詐騙罪是一類犯罪的總稱。金融詐騙罪每個罪名都有乎歲具體規定,但一般詐騙罪金額達到50萬元的,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為了在司法實踐中便於區分金融詐騙罪中各個具體罪名之間的界線,正確地定罪量刑,金融詐騙罪分為以下五個罪:
1、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裂衡,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金融票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行歲源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4、信用證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5、信用卡詐騙罪,是指利用偽造、作廢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數額較大的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柒』 金融犯罪量刑金額標准
法律主觀:
1、《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宏租金;數額巨大或者蔽頌兆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櫻源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捌』 金融詐騙犯罪包括罪名
法律主觀:
金融冊族詐騙犯罪不包括普通的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金融詐騙包括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州禪弊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襲前;(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玖』 常見的金融犯罪類型有哪些
法律主觀:
金融犯罪的分類具體有:危害金融機構管理秩序犯罪;危害貨幣管理秩序犯罪;危害信貸管理秩序犯罪;危害證券管理秩序犯罪;危害期貨管理犯轎襲豎罪;危害金融票證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外匯管理秩序犯罪。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禪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閉大,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拾』 金融犯罪的犯罪構成是怎樣的
1、犯罪客體:金融犯罪侵犯的客體是金融管理秩序。包括銀行、貨幣、外匯、信貸、證券、票據、保險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的對象,可以是"人"(包括自然人、單位、"公眾"等),也可以是各種金融工具(包括貨幣、各種金融票證、有價證券、信用證、信用卡等)。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金融管理法規(客觀特徵),非法從事貨幣資金融通活動(表現形式),危害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3、犯罪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可分為一般主體和特殊主體;特殊主體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本身及其工作人員。4、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或者同時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碼喚)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碼襲,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九十七條 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遲模凱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