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Ⅰ 金融衍生工具有哪些
期權、外匯期貨、外匯期權、貨幣互換、期貨等。
1、期權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2、外匯期貨
外匯期貨簡稱為FxFut,是「Forex Futures」的縮寫,是在集中形式的期貨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叫價,以某種非本國貨幣買進或賣出另一種非本國貨幣,並簽訂一個在未來的某一日期根據協議價格交割標准數量外匯的合約。
為了說明方便,我們先把廣義的外匯期貨交易與狹義的外匯期貨交易區別開來。
3、外匯期權
外匯期權(foreign exchange options)也稱為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後,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
4、貨幣互換
貨幣互換(又稱貨幣掉期)是指兩筆金額相同、期限相同、但貨幣不同的債務資金之間的調換,同時也進行不同利息額的貨幣調換。簡單來說,利率互換是相同貨幣債務間的調換,而貨幣互換則是不同貨幣債務間的調換。
5、期貨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Ⅱ 什麼是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基於基礎金融工具的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合約、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的作用
有規避風險,價格發現,它是對沖資產風險的好方法。但是,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風險規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擔了,衍生產品的高杠桿性就是將巨大的風險轉移給了願意承擔的人手中。
交易者可以分為三類:套期保值者或對沖者(hedger)、投機者(speculator)以及套利者(arbitrageur)。
對沖者採用衍生產品合約來減少自身面臨的由於市場變化而產生的風險。投機者利用這些產品對今後市場變數的走向下賭注。套利者採用兩個或更多相互抵消的交易來鎖定盈利。這三類交易者共同維護了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述功能的發揮。
Ⅲ 什麼是銀行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產品(derivatives)是指其價值依賴於基礎資產(underlyings)價值變動的合約(contracts).
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
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次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
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零和博弈.即合約交易的雙方(在標准化合約中由於可以交易是不確定的)盈虧完全負相關,並且凈損益為零,因此稱"零和".
2.高杠桿性.衍生產品的交易採用保證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金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某個百分比.保證金可以分為初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維持保證金(maintains margin),並且在交易所交易時採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那麼將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其將被強行平倉.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
金融衍生產品的作用有規避風險,價格發現,它是對沖資產風險的好方法.但是,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風險規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擔了,衍生產品的高杠桿性就是將巨大的風險轉移給了願意承擔的人手中,這類交易者稱為投機者(speculator),而規避風險的一方稱為套期保值者(hedger),另外一類交易者被稱為套利者(arbitrager)這三類交易者共同維護了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述功能的發揮.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不當將導致巨大的風險,有的甚至是災難性的,國外的有巴林銀行事件,寶潔事件,LTCM事件,信孚銀行,國內的有國儲銅事件,中航油事件.
(1)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資產的交易形式。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因此,期貨交易流動性較高,遠期交易流動性較低。
掉期合約是一種內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他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討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掉期合約中規定的交換貨幣是同種貨幣,則為利率掉期;是異種貨幣,則為貨幣掉期。
期權交易是買賣權利的交易。期權合約規定了在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種類、數量、質量原生資產的權利。期權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標准化合同,也有在櫃台交易的非標准化合同。
(2)根據原生資產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如果再加以細分,股票類中又包括具體的股票和由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利率類中又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貨幣類中包括各種不同幣種之間的比值:商品類中包括各類大宗實物商品。具體見表3—1
表3—1 根據原生資產對金融衍生產品的分類
對象|原生資產| 金融衍生產品
利率|短期存款| 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掉期合約等
|長期債券| 債券期貨、債券期權合約等
股票|股票 | 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合約等
|股票指數| 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等
貨幣|各類現匯| 貨幣遠期、貨幣期、貨幣期權、貨幣掉期合約等
商品|各類實物商品|商品遠期、商品期貨,商品期權、商品掉期合約等
(3)根據交易方法,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文易。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此外,由於每個投資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設計出標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資者選擇與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數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個場所進行交易,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動性較高的市場。期貨交易和部分標准化期權合同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方式。
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同時,為了滿足客戶的具體要求、出售衍生產品的金融機構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場外交易不斷產生金融創新。但是,由於每個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交易參與者僅限於信用程度高的客戶。掉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櫃台交易的衍生產品。
據統計,在金融衍生產品的持倉量中,按交易形態分類,遠期交易的持倉量最大,占整體持倉量的42%,以下依次是掉期(27%)、期貨(18%)和期權(13%)。按交易對象分類,以利率掉期、利率遠期交易等為代表的有關利率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占市場份額最大,為62%,以下依次是貨幣衍生產品(37%)和股票、商品衍生產品(1%),1989年到1995年的6年間,金融衍生產品市場規模擴大了5.7倍。各種交易形態和各種交易對象之間的差距並不大,整體上呈高速擴大的趨勢。
Ⅳ 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有遠期合同、金融期貨、期權和互換等。金融衍生物是指金融合約,金融衍生物又稱金融衍生產品,金融衍生物包含多種金融工具。譬如期貨合約和互換合約等等。金融衍生物一般有遠期金融合約、期貨金融合約、期權金融合約和掉期金融合約四種類型。金融衍生物是在金融原生資產中衍生出的金融工具,特點就是只需要保證金交易並不需要本金。
1、博弈性:合約交易的雙方,一方獲利另外一方一定虧損,即雙方的盈虧一定是負相關;
2、跨期性:金融衍生物一般是交易雙方在未來的某一時間內進行交易的合約,即雙方都需要對於金融的趨勢有所預測;
3、聯動性:金融衍生產品一般和基礎的物質產品有著緊密的聯系;
4、風險性:金融衍生物的交易結果取決於投資者對於未來價格的判斷,而這種主觀判斷往往是最不可靠的,也就容易導致風險的發生
拓展資料:
1、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基於基礎金融工具的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合約、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2、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3、金融衍生產品是與金融相關的派生物,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英文為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Ⅳ 金融衍生產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種金融合約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一、金融衍生品的種類(根據產品形態分類)
1、遠期合約:流動性較低,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
2、期貨合約:流動性較高,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3、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期權的標的資產包括:股票、股票指數、外匯、債務工具、商品和期貨合約。
4、掉期合約:又稱「互換合約」,是一種內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
二、金融衍生品的種類(根據原生資產分類)
1、股票: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合約等。
2、利率: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掉期合約等。
3、貨幣:貨幣遠期、貨幣期、貨幣期權、貨幣掉期合約等
4、商品:商品遠期、商品期貨,商品期權、商品掉期合約等。
三、金融衍生品的種類(根據交易方法分類)
1、場內交易: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
2、場外交易: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的形態有很多。
Ⅵ 中國的金融市場上到底有哪些金融衍生品
中國的金融市場上有這些金融衍生品:股票、債券、存單、大宗商品以及利率、匯率等。
一、衍生金融市場衍生金融市場是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場所。衍生金融工具,顧名思義,是指一類從原生資產中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價值依賴於原生金融產品。這些原生金融產品一般指股票、債券、存單。
大宗商品以及利率、匯率等,而衍生金融產品按照產品形態的不同分為遠期、期貨、期權、互換等。
二、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分類
(一)金融遠期市場金融遠期合約(ForwardContracts)是指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在合約中規定在將來買入標的物的一方稱為多方。
而在未來賣出標的物的一方稱為空方。合約中規定的未來買標的物的價格稱為交割價格。如果信息是對稱的,而且合約雙方對未來的預期相同,那麼合約雙方所選擇的交割價格應使合約的價值在簽署合約時等於零。
這意味著無須成本就可處於遠期合約的多頭或空頭狀態。(二)金融期貨市場金融期貨合約(FinancialFuturesContracts)是指協議雙方同意在約定的將來某個日期按約定的條件(包括價格、交割地點、交割方式)買入或賣出一定標准數量的某種金融工具的標准化協議。
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就是期貨價格。(三)金融期權市場金融期權(Option),是指賦予其購買者在規定期限內按雙方約定的價格(簡稱協議價格)或執行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的合約。
按期權買者的權利劃分,期權可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凡是賦予期權買者購買標的資產權利的合約,就是看漲期權;而賦予期權買者出售標的資產權利的合約就是看跌期權。(四)金融互換市場金融互換(FinancialSwaps,也稱掉期)。
是指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按照商定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