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辦給的獎勵如何開票
A. 收到銷售獎金如何開票
(1)我估計你這個銷售獎金是指類似供應商的「年終返利」,是么?如果是,看以下分析: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根據:
「一、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則徵收增值稅或營業稅:
(一)……
(二)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徵收營業稅。
二、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
「納稅人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由於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於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4)所以,一般來說,向供貨方收取的返還收入,不出具發票,應由供貨方出具紅字專用發票,收取方憑此紅字發票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同時沖抵當期已銷成本。
(5)但是,鑒於你是小規模,沒有進項稅一說(之前對方公司也是開給你們普通發票,是么?),建議直接問下雙方稅局專管員,是否可以參照專用發票的做法,由你公司直接開增值稅普票給對方公司或去稅局代開3%的專用發票給對方抵扣。
你要注意這2萬獎金是怎麼計算出來的?稅局會問你的計算依據及獎金比率,如果計算基數很大,例如>50萬一年,那你的真實銷售就和盤托出了,而且應該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6)如果你不是從對方公司進貨、實現一定銷售後得獎金,而是為對方公司提供勞務,則去稅局代開服務業發票,要先交稅後開票。
希望對你有幫助!
B. 金融業利息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不能。企業的利息支出不屬於增值稅可抵扣項目,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法票,也不能作為進項抵扣。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文件中的「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C. 財務咨詢:有一筆錢,政府獎勵給公司的員工,但是政府把錢打給公司,由公司開票
收到政府錢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政府獎金
月末做賬時:
借:應付賬款——政府獎金
貸:應付工資
應付稅金——代扣個人所得稅
付給員工時:
借: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
D. 金融機構票據貼現如何繳納增值稅,如何開票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因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票據貼現收入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
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E. 政府獎勵如何開票(或者到哪裡取得收據)
去稅務局購買稅務專用收據即可
F. 支付給供應商的「獎勵費」能否取得增值稅發票
問:我公司向一境內供應商采購增值稅應收貨物。為了獎勵供應商保證貨物供應,在年末供貨量達標後,將支付供應商一定的獎勵費。請問獎勵費可否視作我公司支付給供應商的貨物買賣的價外費用,對方可否就此給我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根據上述規定,你公司向境內供應商支付的獎勵費,對境內供應商而言屬於價外費用。境內供應商取得該獎勵費,應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期付款利息等問題增值稅處理的批復》(國稅函[1999]598號)第一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銷售方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應當在合同約定付款日的當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銷售方不論以何種原因,既已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則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1995]15號)[全文失效]的規定,以增值稅發票金額作為企業銷售收入:購貨方則可據此計算進項稅額。如果發生合同未到期而提前支付貨款或其它原因導致實際付款與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不一致的,若實際付款大於發票金額的,則應補開發票;否則,應按銷售折讓的發票開具辦法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供應商收到你公司的獎勵款應繳納增值稅,由於其已先向你公司開具專用發票,供應商可就獎勵款向你公司補開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供應商可向你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G. 給金融大客戶的獎勵如何代扣個稅
假如您單位的獎勵屬於有獎銷售活動,是為了銷售您單位的金融產品而給予客戶的一定獎勵,則可以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629號),執行,即:「個人因參加企業的有獎銷售活動而取得的贈品所得,應按」偶然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贈品所得為實物的,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方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舉辦有獎銷售活動的企業(單位)負責代扣代繳」。
假如是有獎儲蓄中獎,則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獎儲蓄中獎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5]098號)規定,即:個人參加有獎儲蓄取得的各種形式的中獎所得,屬於機遇性的所得,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中偶然所得應稅項目的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雖然這種中獎所得具有銀行儲蓄利息二次分配的特點,但對中獎個人而言,已不屬於按照國家規定利率標准取得的存款利息所得性質。支付該項所得的各級銀行部門是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在其向個人支付有獎儲蓄中獎所得時應按照偶然所得應稅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
假如不是上述情形的獎勵,則需要咨詢主管稅務機關看是否徵收。
2.該業務對於單位業務來說,涉嫌非法,屬於商業賄賂,這是明顯的非法所得,我們認為代扣代繳個稅沒有依據。
H. 金融行業的貸款利息給客戶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由於貸款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額,所以金融行業的貸款利息給客戶應開具的,只能是增值稅普通發 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5.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6)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I. 金融商品轉讓如何開具發票
一、金融商品持有及轉讓增值稅涉稅問題
(一)取得金融商品保本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應當按照規定徵收增值稅。
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