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國資金融局屬於哪個部門管
⑴ 縣級金融辦有實權嗎權力有多大都負責什麼直接管理哪些單位
1.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設置和職權:可以任免一些縣里的副職,其他沒什麼好說的。
2.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縣委員會
設置和職權:凡有條件的地方,均可設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地方的地方委員會,也可不設秘書長。其他沒什麼好說的。
3.縣人民法院
設置和職權:(不解釋)
4.縣人民檢察院
設置和職權:(不解釋)
5.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設置和職權:沒有行政權,不是行政主體。工作包括:1.公文處理職能;2.調研信息職能;3.督促檢查職能;4.協調事務職能;5.搞好服務職能;6.外事僑務職能;7.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政務信息網建設職能;8.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設置和職權:每個地方不完全一樣,一般縣發改委負責全縣整體經濟發展,招商、以工代賑、對外經貿、海外務工。人稱小政府
7.縣經濟委員會(經貿委)
設置和職權:(貌似合並了,現在叫工信局)
8.縣教育局
設置和職權:科室包括,教產管理中心;裝備辦;招生辦;督學辦公室;職稱教科;普教科;學前科;計財科;人事科;辦公室。
職權包括,教育資金,教學安全,教師職稱,普通話推廣,學校設立審批等。
9.縣科學技術局
貌似搞搞科研
10.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就是少數民族事務
11.縣公安局(幹部一般高配為副處級)
設置和職權:1.保障有關公共秩序和社會治安的法律的實施;2.鎮壓反革命分子的現行破壞活動; 3.預防和制止盜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4.依照法律管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5.管理戶口;6.管理劇場、電影院、旅店、刻字、無線電器材等行業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險物品;7.保護發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現場,協助有關部門破案;8.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的工作;9.在居民中進行有關提高革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宣傳工作;10.積極參加和協助進行有關居民福利的工作。
(縣長和縣委書記為正處,他們下屬的各個局其實只是科級單位,鑒於公安局的重要性,局長一般由縣委常委或者副縣長兼任,因此縣公安局為副處級。公安局一把手一般都是地方副手。
現在中國的公安和警察有些混淆,包括其所指人員和稱呼應用,廣義上警察是公安的一部分,警察又包括了如法院檢察院的警察人員。總之,這個概念還很混亂。當前中國,公安將成為警察的曾用名。)
12.縣監察局(一般與縣紀委合署辦公)
設置和職權:監察局是中國地方政府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與中央政府的監察部、省、自治區政府的監察廳對口。
13.縣民政局
設置和職權:厄,這個好啰嗦,包括內部權力、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登記、行政處罰。大家最熟悉的是婚姻登記,其實還有很多雜七雜八的如,收養、撫恤、傷殘軍人、社會福利證書審核發放、地名管理、五保戶、低保、追認烈士、新辦福利機構審批等等。內部權力包括內部人員的任免調動、考核獎勵,機關財務支配等等。亂七八糟的。想了解的自己查。
貌似這個局還是有很多實際工作的。
4.縣司法局
設置和職權:地方司法局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管理和監督,地位與三權(政府、檢察院、法院)平衡,但又不是獨立的一個宣傳管理法律的職能部門。
司法考試就是這個部門組織的(為什麼不是教育部在組織?)這個部門還負責刑滿釋放和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其實這個部分的工作可以並入教育系統和公安系統)。還負責公正活動,還要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不是有地方人大和常委嗎?)
業務處室: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法制宣傳處、律管處、公管處、基層處、司法考試處、計財處、法援處、審計處、行政處、組織處、人事警務處、宣教處、老幹部處(這里也有老幹部處)、紀檢委(監察處)
直屬機構:律師協會、公證處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活動跟司法有什麼關系?)、律師培訓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等
15.縣財政局
設置和職權:負責財政收入和支出,促進工農及其他各項事業的發展(管你P事),培訓專職財會人員(又搶教育系統的生意)。
16.縣人事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同時為外國專家局)
設置和職權:人事局是政府職能部門,下設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務改革辦公室、工資股、人事調配股、檔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部等。
此部門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全縣國家機關公務員的職位 分類、考試錄用、考核、職務升降、獎懲、工資福利、退休退職、權力保障等工作。什麼編制了,工資了,人才流動了,機構設置了,大中專畢業生分配了,軍隊轉業幹部安置了都歸他管。
貌似他有很多工作,但想想也不對。人家發多少工資他管著了嗎。至於人才流動不流動的,是市場的事吧。畢業生現在也不用分配了。就剩下軍隊轉業幹部和公務員考試了。
7.縣知識產權局 (原專利局)
設置和職權:(很多)
這個是必要存在的。
18.縣國土資源局
設置和職權:國土資源局是負責對國土資源進行調查、規劃、保護、促使其合理利用的政府職能部門。有耕地保護、地政地籍、土地利用、土地整理、執法監察等部門。
19.縣規劃局
設置和職權:測繪、工程審批、城市規劃等。還有一些其他職能和其他部門穿插的不表。估計中國就是叫這個孫子部門規劃成這樣了。千城一面呀!!!
20.縣建設局
設置和職權:跟上邊個孫子是弟兄倆也負責規劃測繪,不過這個還管著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廣告、公共客運(天哪!)、房地產、園林、建材市場(這個可以獨立於市場外),還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紀律檢查工作及工、青、婦、老幹部工作。最要命的是還管著歷史文化名城的審批和保護工作。
21.縣市政管理委員會(市政工程處)
設置和職權:貌似是所有地下的管道和線路,當好像也負責綠化,鋪設人行道等等。應該就是市政公司。
22.縣交通局
設置和職權:(居然不負責航空,難道航空不是交通飛機不是交通工具呀。)這個部門手裡有工程,負責公路規劃,管理客貨運輸,有水的地方還負責水上安全和船員培訓,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投資、價格、稅收、信貸、勞動工資、外匯和其他有關交通行業的規定。還負責交通備戰,承辦國防動員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23.縣糧食局
設置和職權:厄,糧食局很重要。
24.縣商務局
設置和職權:這個部門打假、反壟斷、反傾銷,好像還管著屠宰。當然還有其他方面的只能。
25.縣文化局
設置和職權:文化局也能罰款,好像還有收費項目。管理圖書和文化市場。
26.縣衛生局
設置和職權:負責衛生、慢性疾病、疾病的預防控制、婦嬰保健、艾滋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負責新農合基金管理中協調(這個很難理解)。
27.縣人口與計生委
設置和職權:(MLGB不解釋)
28.縣審計局
設置和職權:國企呀、金融機構呀、財政收支呀、外援呀等的效益或執行結果他都管管(跟財政局啥關系)。還能起草一些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
29.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設置和職權:是個新部門(國務院直屬的國資委03年成立的,是個特設機構。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代表國家向一些大型企業派出監事會。能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法令。)
30.縣地方稅務局
設置和職權:我國現行稅種共有24個,按照財政分稅制的要求,將24個稅種按照實際情況劃分為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方稅三種。其中,中央稅歸中央所有,地方稅歸地方所有,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分配後分別歸中央與地方所有。為適應分稅制的要求,全國稅務機關分為國家稅務局(簡稱國稅)和地方稅務局(簡稱地稅),負責徵收不同的稅種。國稅主要負責徵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稅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稅。
地稅還要宣傳依法納稅。
31.縣國家稅務局
設置和職權:(同上)國稅可以起草稅收方面的法律。
32.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設置和職權:起草有關法律草案;管理經營活動;監督商品質量;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誰都可以當警察);反壟斷;監督經紀人;合同管理;指導和監督廣告活動;商標注冊和管理;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監督個體和私營主。
33.縣質量技術監督局(28—33這幾個屬垂直管理)
設置和職權:貫徹技術監督方針;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品牌戰略;負責產品質量監督(不下四個部門管了);標准化;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負責ISO質量認證;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場、裝用機動車輛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違法環節;承擔打假辦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
34.縣環境保護局
設置和職權:1973年我國才開始有這個方面的辦公室、88年才正是建立。
35.縣水利局
設置和職權: 水利局就是現在的水務局,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給排水等。
36.縣工業促進局(某某業促進、服務局)
設置和職權:這個真不了解,也沒查到。應該不是每個地方都有。
37.縣農業局
設置和職權:貫徹農業方針;提供農產品和生產資料的價格及財政補貼;菜籃子工程;農業環境等;農業科研教育等;種子、化肥、農葯、飼料等等的檢測管理;動植物防疫;組織農業方面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管理農機;扶貧開發。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計劃財務科、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科、市場與經濟信息科、科技教育課科、種植管理科、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畜牧獸醫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人事科、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38.縣廣播電視局(38、39進來部分地區已經合並)
設置和職權:有個地方電視台。
39.縣新聞出版局
40.縣文物局(屬文物局下副科級單位)
41.縣體育局(部分地區與教育局合並)
(上述四個局在部分地區發生了不同情況的合並,也有部分地區的教育局和文化局與這些部門進行了合並,例如文化局並廣播局,廣播局並新聞局等等的。體育局和教育局很早前開始合並了。)
42.縣統計局
設置和職權:這個就是全國水份最大的局。可以不帶行李橫穿撒哈拉了。
43.縣物價局(屬發改委下副科級單位)
設置和職權:這個部門也反壟斷。
44.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設置和職權:像這樣的部門越少越好,多了就踢皮球了。
45.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設置和職權:同上
46.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設置和職權:要法院干什麼的。
47.縣信訪局
設置和職權:啊
48.縣人民政府研究室
設置和職權:不懂不懂...
49.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設置和職權:沒有戰爭你就多餘。
50.縣林業局
設置和職權:這個負責樹林子,包括野生動植物保護和退耕還林、封山育林、植樹造林、綠化、森林保護、木材管理(莫名)、森林防火。
51.縣信息產業局
設置和職權:促進信息化產業發展的。包括電子產品的製造與開發。
52.縣老齡委
設置和職權:全稱為中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一個地方、部門、組織、單位為了領導、管理、推動老年人群的全面工作的。
53.縣行政服務中心
設置和職權:原名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是集信息與咨詢、審批與收費、管理與協調、投訴與監督於一體的綜合性行政服務機構。
54.縣招商局
設置和職權:給縣里拉項目的,跑業務的很累,做辦公室的很閑。有項目就有獎金。(也正是因此,一些地方領導,直管招商,不問後話。例如某縣的縣領導出台政策給企業三年免稅,企業都呼啦啦的來了,來一個企業領導拿一份獎金。三年免稅過了企業又呼啦啦的走了,領導就繼續招商,繼續拿獎金。)
55.縣房產管理局
設置和職權:有物業科、綜合科、白蟻防治所、測量隊等部門,會管理物業公司,廉租房和拆遷也管。
56.縣外事僑務旅遊局
設置和職權:有的地方旅遊和外事是分立的。
57.縣水產局
設置和職權:漁業。
58.縣園林局
設置和職權:搞綠化什麼的,職權跟市政規劃交叉了。
59.縣紀委
設置和職權:黨內鬧矛盾的人會在這里相互控告。
60.縣委組織部
設置和職權:落實幹部政策;考察縣的領導班子;制定幹部隊伍反戰規劃,選拔和培養年輕幹部;落實當的組織工作路線;承辦黨代會,人大,政協的有關工作和代表的考察;管理國企領導班子建設;指導全縣的知識分子;負責確定建國前黨員的一些個事事;負責黨員幹部的信訪;向上級打小報告;辦理老幹部的離退休手續。
這個部門有實權那。
61.縣委宣傳部
設置和職權:縣委宣傳部負責統管全縣一切宣傳媒體及事物,報紙、電視什麼的。部長是當然的縣委常委,但是不實惠。(手裡沒項目就撈不到油水)
62.縣委政法委員會
設置和職權:也是黨的領導班子什麼的這一套。還維護社會穩定什麼的(真不知道他怎麼維護)。
63.縣委政研室
設置和職權:不懂,但這個科室的主任是正科級的。
64.縣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對台辦
設置和職權:你說你是有多麼害怕台灣呀,每個縣都按上個這玩意兒,一個內地縣關台灣P事。
65.縣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設置和職權:快瘋了。
66.縣國家保密局(機要保密局)
設置和職權:我潛伏看多了,但是這個真有。就像某國當年的秘密警察和某蔣當年的軍統。
67.縣委統戰部
設置和職權:統一戰線這個大家都知道,他還管著台灣工作辦公室。
68.縣委黨校
設置和職權:你們都懂。
69.縣地震局/地震台/抗震辦
設置和職權:吃米田共的部門。
70.縣中醫管理局
設置和職權:除了中醫好像還管點其他事,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之類的。
71.縣作風辦
設置和職權:聽說還有糾風辦呢
72.縣鄉鎮企業局(輕工企業局或當地龍頭產業的主管局)
設置和職權:承擔全省鄉鎮企業的宏觀指導和協調服務職能,具體負責承擔全省農業產業化,農村三產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管理和鄉鎮企業統計管理。
73.縣運輸管理局
設置和職權:負責國家、省內有關道路運輸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落實上級運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務;制定全州行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實施行業發展各項宏觀調控措施;依法行使對道路客、貨運輸、運輸站場、汽車維修、駕駛員培訓以及運輸服務業的行政許可和市場監管職責;負責道路運輸行政執法工作,維護道路運輸行業安全和道路運輸市場秩序;負責道路運輸站場建設,監管國有資產;負責公路運輸管理費的徵收。
74.縣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設置和職權:簡稱C.I.Q,是為國家進行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部門。職責是對出入境的貨物、人員、交通工具、集裝箱、行李郵包攜帶物等進行包括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等的檢查,以保障人員、動植物安全衛生和商品的質量。(縣內沒有國境線怎麼辦呀。)
75.縣公路管理局
設置和職權:厄又是個管公路的。
76.縣海事局
設置和職權:內陸的海事局管江河湖泊的,跟環保、水利、交通又交叉了。
77.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設置和職權:這個只有地方有,他下設的執法大隊就是城管!
78.縣老幹部局
設置和職權:照顧一幫退休的幹部。
79.縣政府采購辦公室
設置和職權:沒什麼可說的。。
80.縣監獄管理局
設置和職權:沒什麼可說的。
81.縣政府新聞辦公室(與縣委外宣辦一個機構兩個牌子)
設置和職權:沒什麼可說的。
82.縣人民政府參事室
設置和職權:大概是起草案的吧。
83.縣檔案局(館)
設置和職權:沒什麼可說的。
84.縣畜牧局
設置和職權:跟農業局的一部分職權重合。
85.縣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設置和職權:沒什麼可說的。
86.縣機構編制委員會
設置和職權:機構編制委員會,負責管理所有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單位的編制安排。
87.縣政府口岸辦公室
設置和職權:剛改的好像是。
88.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設置和職權:重合了農業局一部分職權。
89.縣車管所
設置和職權: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90.縣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局(縣委縣直機關工委)
設置和職權:負責縣級領導的生活服務工作。縣機關大院的規劃實施、安全保衛、消防、物業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及局本級財務管理和經費預決算工作。還有其他等等,是管後勤的。
91.縣婦聯(群團)
全稱: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92.中國貿促會分會(群團)
93.縣殘疾人聯合會
有的地方殘聯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有的是全額事業單位。
94.縣海外聯誼會(群團)
95.縣歸國華僑聯合會
歸國華僑聯合會屬於非政府性的社團組織,地位比較特殊,並在很大程度上行使著部分政府職能,主要任務、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由中央以及地方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直接確定。
96.縣科協(行政編)
全稱:科學技術協會
97.共青團縣委
98.縣總工會
99. 縣委黨史辦
100. 縣消費者協會(非編)
是一個具有半官方性質的群眾性社會團體
101. 縣攝影家協會(非編)
102.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非編)
由全國性文學藝術家協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全國性的產業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組成的人民團體
103.縣工商業聯合會(非編)
一個群眾團體組織
104.縣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事業編)
105.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事業編)
從有共產黨開始就有了貌似
106.縣地方誌編委會辦公室
寫地方誌的
107.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108.縣委縣政府招待辦
縣委縣府的一個食堂兼旅館
109. 縣金融辦
設置和職權: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110.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111.縣招投標中心
設置和職權:政府指定的開標工程交易地點
112.縣經濟信息中心(縣報社)(事業編,部分地區可能改行政編)
113.縣投資管理中心(員工事業編)
114.縣建設工程管理站
排水管理、路燈管理
115.縣關工委
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通常掛在組織部的下面,一般由退二線的領導擔任關工委主任,然後下面配專門的幹部。工作相對比較清松,屬於被遺忘的部門。
116.縣電教中心
攝影、攝像、網路維護、計算機維修、各種電聲器材的使用維修等
117.縣招辦(考試中心)
這個都知道
118.縣供熱公司(事業編)
119.縣供電公司(事業編)
供電局的人事編制都屬於省公司,現在的三產不屬於編制。
120.縣郵政局(事業編)
121.縣應急辦
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主要負責應付各種災害、流行疾病、交通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
122.縣氣象局
123.縣水文水資源勘測局(部分地區與水利合稱水務局)
設置和職權:基本工作是監測河流、湖泊等水體的水量、水質、水位、水溫等要素。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
124.縣通信管理局(通信傳輸局)
125.縣供銷社
我很奇怪,現在還有
126.縣農科所
127.縣駐外(京、省會)辦
128.縣無線電管理局
129.縣科學技術研究院
130.縣勘察設計研究院
131.縣人才市場
132.縣圖書館
不是每個縣都有
133.縣公路總段
大概是交通局下屬單位
134.縣中心血站
紅十字會下屬單位,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135.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衛生局直屬的編制單位
136.縣人民醫院(事業編)
137.縣中醫院(事業編)
138.縣婦幼保健院(事業編)
139.縣中學(第一中學或以縣名命名的中學)
140.縣開發區管委會
許可權視開發區大小而定
141.縣工商聯(群團)
142.縣民革
143.縣農公黨委
144.縣民盟
145.縣致公黨委
146.縣民建
147.縣民進
148.縣九三學社
149.縣台盟
150.縣黃埔同學會
歸統戰部管理,主要是辦公室文秘和打雜
151.縣人民銀行(包括幾大商業銀行)
人民銀行是行政編,其他銀行是企業編(不是事業編)
152.上級銀監局駐縣監管辦
⑵ 市級金融辦是什麼性質的單位隸屬於哪個部門是公務員還是參公軍轉能進去嗎
市級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為正處級單位。受上級金融局業務指導。工作人員在編制上有公務員編制和事業編制之分。對於軍轉幹部來說,能否進去要看當地軍轉安置計劃,若能進去一般是公務員編制,至少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參公)。
金融辦 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金融辦的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2、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3、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4、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擬訂和協調規范、整頓本地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范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5、負責本地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范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准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6、研究擬定本地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7、承辦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⑶ 地方金融管理局是什麼單位
地方金融局是負責促進當地金融發展、金融服務和金融市場建設工作的政府直屬機構,不是金融機構。
1、概念:縣區金融辦,是指縣區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使用事業編制,屬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由縣區政府直接管理,隸屬政府辦公室協調管理。
2、省級機構改革中,金融辦已經成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掛牌機構: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金融辦的職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突出強調了地方政府協調管理監督地方金融發展的監管職能。從已經審批的海南省、山東省、福建省、廣東省、湖南省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可以看出,在省一級,金融辦已經成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掛牌機構。
3、金融辦改革成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性質發生了變化,職能也隨之變化: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在省一級依然是政府直屬機構,金融辦改革成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掛子機構,主要是把地方金融監管職責明確給了地方政府,並加強了地方金融的監督管理職能,與同級人行、銀監局、保監局、證監局形成錯位監管和互相補充。
4、突出監管職能:以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為主體,加掛金融辦牌子,原來的職能也發生了變化,突出強調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對其他金融業態的監管職責。今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金融辦)除繼續行使地方政府對地方金融的協調服務職能外,更側重於對地方金融及其他金融業態的監督管理,其所承擔的行政執法職能,也會隨著機構改革,由地方政府進行全面授權。
5、重新劃分為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金融辦)也會重新進行分類,由之前金融辦被單純劃分為公益一類,改為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突出監管職能。行政執法機構依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能否參公,從遼寧省的改革實踐來看,已經取消了事業單位參公的屬性(有消息稱福建泉州、漳州市將試點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保持參公,並將組織新組建的行政執法局中事業人員過渡為公務員的培訓考試)。
6、職能轉型強化:在已經批准實施的省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金融辦)職能中,還增加了網貸監管職責,以及為了區別於原來的金融辦,實施轉型改革,將加強地方金融監管職能,加快推進全省金融業改革發展,促進全省金融業轉型升級;和加強有關地方金融組織和金融活動審批的事中事後監管,以及負責推動全省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將原來的公益服務型事業
⑷ 金融局是什麼性質單位
金融局是事業性質單位,其主要職責包括: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京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相關工作;2、研究擬定該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3、指導、推動該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多層次市場發展;4、協調推進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在該市的試點和發展工作,統籌推進該市企業融資工作;5、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並購重組;6、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指導、推動創業投資基金。
拓展資料:
金融局和銀監局的區別:
1、權力區分:銀監會比金融局年夜的多。從屬單元區分:銀監會是國務院下屬的事業單元;金融局一般作為處所當局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與處所當局各部分同級別。職責區分:銀監局管金融機構准入以及羈系,金融局管企業上市。
2、銀監局本能機能
按照法令、行政律例制訂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營業勾當監視經管的規章、劃定規矩;按照法令、行政律例劃定的前提以及法式,審查核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動、終止和營業范疇;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以及高檔經管職員履行任職資歷經管;按照法令、行政律例制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謀劃劃定規矩;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營業勾當及其危害狀態進行非現場羈系,創建銀行業金融機構監視經管信息體系,闡發、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危害狀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並表監視經管等。
3、金融局本能機能
貫徹執行國度關於金融事情的目標、政策以及法令律例。賣力引導以及推進本市金融以及要素市場系統建設。統籌推動本市企業融資事情。賣力協調推動屯子金融改造與成長。賣力協調金融機構為市經濟成長服務等。
⑸ 市政府的金融辦是什麼單位
金融辦 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
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
督導、檢查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
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
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四、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擬訂和協調規范、整頓本地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范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
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五、負責本地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
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范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
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准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擬定本地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辦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金融辦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為正處級單位。受上級金融局業務指導。
⑹ 金融辦屬於哪個部門
不存在說屬於哪個部門。
市金融辦歸省金融辦管,省金融辦歸中央的一行三會管理,即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
金融辦 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
國務院管金融的就是一行三會,但嚴格意義上說,只有央行是政府機構,而三會都是屬於國務院直屬事業機構,不算政府機構.
金融辦成立之初定位為議事協調機構,聯系、協調「一行三會」和全國性金融機構在當地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但由於金融辦代表地方政府行事,逐步趨於強勢。而「一行三會」的派出機構雖然不歸地方政府領導,但在開展工作時必須得到地方政府配合,反倒常常要仰仗金融辦的鼻息。
金融辦是個處級或者副處級單位,接受上級金融局工作指導,金融局是廳局級單位,也是地方政府搞的機構,沒上級工作指導單位了,只有上級領導單位(一般是市政府)。
⑺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有資產管理局是不是一個部門啊
不是,其行政級別不同。
1、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即國資委,是正部級,是在國家層面,也在省級和市一級設立國資委。監管范圍是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
2、國有資產管理局隸屬於財政部,各省市縣的國有資產管理局歸屬各地的財政部門分管。主要職責: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和境外的全部國有資產行使管理職能,重點是管理國家投入各類企業(包括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國有資產。
⑻ 國資局是干什麼的
國家國資局主要職責是:
1、擬定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政策、法規;
2、建立全面、准確、及時反映國有資產運作狀況的信息系統;
3、對國有控股公司進行巡查和評審;
4、對地方國資局人員業績考核和獎懲、調配。各地區分部國資局的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國資局的政策、法規,對所轄區域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進行監督、考核和人員任免。
(8)縣國資金融局屬於哪個部門管擴展閱讀
財政部遷到沙洲壩後,於部內設立了國有財產管理局。據一位當時擔任押解戰爭繳獲物的現年90多歲老紅軍回憶,國有財產管理局由當時的財政部稅務局局長李六如兼任局長。
據考證,該局設立於1932年末或1933年春。當時,蘇區的國有資產主要沒收歸公的國有資產及政府創辦的公營企業,其中國有工業企業有兵工廠、印刷廠、被服廠、造幣廠等,至1934年2月,規模較大的國有工廠共有32個,產業工人達2000餘人,同時還有國有商貿企業等。
其它沿有國有的資源性資產(如礦山、土地等)。政府的財政性資金及各種辦公用房、設施等。當時,省縣、區各級財政部均設有國有財產科,鄉蘇維埃設國有財產委員會,從而形成了完整的管理體系。
當時,蘇區國有資產管理職能主要有財產清理登記,管理工廠、店鋪、作坊等國有企業,收繳租金,管理公家借款等,它豐富了蘇區的財政管理,表明蘇區財政有了發展經濟、保障財政供給的內容,使蘇區財政工作變得充實和生動。
⑼ 地方金融監管局是什麼單位
地方金融局是負責促進當地金融發展、金融服務和金融市場建設工作的政府直屬機構,不是金融機構。
根據《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三款,該辦法所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是指各省級人民政府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的部門。
該辦法僅指出是各省級人民政府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的部門,並未具體指出是哪個部門。省級行政區是中國最高級別的行政區(中國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中國現行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在中國境內從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適用該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對於何為「中國境內」,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用語中,「境內」特指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主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聲稱擁有主權的台灣地區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因此,上述省級人民政府不包括香港、澳門2個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
以廣東省為例: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金融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省金融改革創新,指導、協調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和區域金融中心等建設工作。
(三)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國有資產風險。
(四)培育和監管產權交易、櫃台交易市場等區域金融市場,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相關融資工作。
(五)協助和支持中央駐粵金融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以及防範、處置、化解金融機構的金融風險問題,建立金融風險預警體系,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六)開展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統籌協調和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
(八)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⑽ 政府下屬有個機構叫金融辦,因為不怎麼聽說,誰能給介紹一下他和銀監局是什麼關系誰是誰的上級誰管
金融辦,就是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金融辦是地方政府的下設機構,一般作為地方政府下轄的一個辦公室,一般為正處級單位,受上級金融局業務指導。
金融辦和銀監局兩者之間不存在相互管轄,也就不存在誰是誰的上級。因為銀監局是中國銀監會在地方的派出機構,而中國銀監會是中央政府管理經濟的「一行三會」之一(央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單位。
銀監局管理本轄區的各人民銀行分行、國有銀行分行和股份制銀行分行,金融辦的職責更多的是協調本轄區的金融發展與規劃。銀監局是專業型的管理機構,金融辦是行政性的管理機構。
如果一定要說誰的管轄權更大,那就是銀監局了,因為專業型優先於普通型。但是金融辦的涉及范圍更廣,因為金融業不僅包括銀行,還有其他擔保、貸款等行業。
(10)縣國資金融局屬於哪個部門管擴展閱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或銀監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中國銀監會於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和5個計劃單列市設立了36家銀監局,於306個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盟)設立了銀監分局,於1730個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設立了監管辦事處,全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