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贖回開始日是什麼意思
Ⅰ 銀行理財贖回開始日是什麼意思
就是從那個日期開始,可以進行理財贖回,在那個日期之前無法進行贖回!
Ⅱ 什麼叫基金理財開放日可贖回
當該基金不斷地申購,規模不斷地擴大,為了保護投資者權益,基金公司有可能在某一期間,採取暫停辦理申購、轉換等業務的措施,以控制基金規模的過余擴大;
有時,基金公司也可能採取暫停贖回的措施。這期間的工作日,基金處於不開放狀態,即暫停辦理申購、轉換、贖回等業務的狀態。
而其它工作日,基金則處於開放狀態,即可以為投資者辦理申購、轉換、贖回等業務的狀態,這種工作日就是開放日。下面給出基金開放日的定義。
基金開放日就是可以為投資者辦理開放式基金的開戶、申購、贖回、銷戶、掛失、過戶等一系列業務的工作日;基金開放日是基金允許申購、贖回、轉換或定投期間的交易日。
基金開放期間的買賣交易,只能在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內進行。
目前我國的開放式基金的開放日即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辦理時間為9:00~15:00。
拓展資料:
基金,英文是fund,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操作技巧
先觀後市再操作
基金投資的收益來自未來,比如要贖回股票型基金,就可先看一下股票市場未來發展是牛市還是熊市。再決定是否贖回,在時機上做一個選擇。如果是牛市,那就可以再持用一段時間,使收益最大化。如果是熊市就是提前贖回,落袋為安。
轉換成其他產品
把高風險的基金產品轉換成低風險的基金產品,也是一種贖回,比如:把股票型基金轉換成貨幣基金。這樣做可以降低成本,轉換費一般低於贖回費,而貨幣基金風險低,相當於現金,收益又比活期利息高。因此,轉換也是一種贖回的思路。
定期定額贖回
與定期投資一樣,定期定額贖回,可以做了日常的現金管理,又可以平抑市場的波動。定期定額贖回是配合定期定額投資的一種贖回方法。
Ⅲ 理財的開放日贖回是什麼
理財的開放日贖回指的是在特定的開放日內,投資者可以對其所購買的理財產品進行贖回操作。
詳細解釋如下:
理財開放日的意義
理財產品的開放日,是投資者與管理該理財產品的金融機構之間可以進行交易的日子。這些日子通常為工作日,但也可能根據產品的具體設計有所不同。在這個時間段內,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購買或贖回理財產品。
贖回操作的具體內容
在理財的開放日,投資者發起贖回操作,意味著投資者希望從理財產品中取出自己的資金。這通常涉及到提交贖回申請、確認贖回金額以及等待資金到賬等步驟。贖回金額會根據產品的合同規定以及市場情況來確定,具體到賬時間則取決於產品特性和銀行處理速度。
開放日贖回的特點
不同於某些封閉式的理財產品,開放日贖回的理財產品給予投資者更大的靈活性。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資金需求和市場變化,在開放日內選擇贖回,從而及時調整自己的資產配置。但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理財產品都有開放日贖回功能,投資者在選擇產品時應仔細了解產品的特性和條款。
總之,理財的開放日贖回是一種允許投資者在特定日期內從其購買的理財產品中取回資金的機制,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和選擇空間。
Ⅳ 理財產品上面說開放日可贖回是什麼意思
可以在產品開放期間申購該產品。申購確認日後進入投資周期,如果想在該周期結束後取回資金,預約贖回時間為周期開始次日至周期結束前一個工作日的15點。
1. 換句話說也就是交易開放日。開放日過後理財產品進入封閉期,封閉期不能做任何交易。
2. 有定期開放日的基金一般是封閉式基金,封閉式基金總規模是固定不變的,在未到期之前不能提前贖回
3. 封閉式基金成立後就進行封閉,封閉期間不能做任何操作,想要申購贖回需要等到基金上市交易或者定期開放日。
拓展資料:關於理財產品
按日開放式理財產品指的是按日計算盈虧,按日開放式理財產品的全稱為開放式凈值型理
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用戶可以自由選擇申購或者贖回理財產品。正常情況下都是一周或者一個月開放一次。
當然按日開放式理財產品有固定的開放時間,如果非開放日,用戶不可進行申購或者贖回封閉式基金及有一定封閉期開放式基金在封閉期不得贖回的主要考慮是確保推進長期投資策略,給與基金份額持有人更優質的長期投資回報。同理,封閉式理財產品及定期開放的理財產品封閉期不得贖回也將有利於推進長期投資策略。
不過我們也應當注意到,證券投資基金可以通過設定轉讓等方式讓投資者中途退出,或者說至少有法律上可選擇的轉讓路徑。但是理財份額的轉讓已被監管叫停,理財產品投資者只有贖回一個途徑。
理財開放日贖回方式
在理財開放日,投資者需要進入相關軟體或是網上銀行,按照網頁中的相關提示信息選擇基金贖回即可。在一般情況下,理財產品是否能夠隨時的贖回,並不是取決於產品本身的,而是取決於理財產品本身是屬於開放型理財產品還是封閉型理財產品。一般來說,在封閉型理財產品的封閉期內,投資者是不能進行任何的贖回操作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理財新規」)第十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根據運作方式的不同,將理財產品分為封閉式理財產品和開放式理財產品。本辦法所稱封閉式理財產品是指有確定到期日,且自產品成立日至終止日期間,投資者不得進行認購或者贖回的理財產品。開放式理財產品是指自產品成立日至終止日期間,理財產品份額總額不固定,投資者可以按照協議約定,在開放日和相應場所進行認購或者贖回的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