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如何支持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Ⅰ 如何發揮好政策性金融在精準扶貧
首先,金融精準扶貧是實施脫貧攻堅工程的需要。「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實施脫貧攻堅工程,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脫貧攻堅離不開資金投入。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主要依靠逐年遞增的大規模財政扶貧資金投入,發揮了重要作用,數億人脫貧,成為全球首個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中減貧目標的國家。當前,扶貧開發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實現到2020年全面脫貧任務時間,緊迫,貧困地區人居環境、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和貧困人口脫貧,仍需要集中大量資金投入。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財力總體有限,特別是在當前經濟仍面臨下行壓力的情況下,難以滿足扶貧攻堅的巨大資金需求,迫切需要金融發揮杠桿作用,彌補扶貧資金缺口,增強貧困地區的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其次,政策性銀行應在金融精準扶貧中發揮主導作用。貧困地區金融市場具有市場失靈和市場發育不充分的特點,特別是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回報率低,短期內需要集中投入長期低成本資金,商業性金融或合作金融難以滿足。政策性銀行是政府實施特定戰略或彌補市場失靈作出的制度設計和策略選擇,應該在金融扶貧中發揮主導和引領作用。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政策性銀行具有定向特惠、放大政府信用的優勢。政策性銀行作為政府的銀行,貫徹政府意志,根據國家指令,為扶貧開發提供定向、長期、低息的信貸資金。同時,政策性銀行依託銀行的杠桿化運作,可以將有限的政府資金放大,更好地解決政府扶貧資金不足、時間錯配等問題。這既能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又有利於發揮引領和導向作用,促進貧困地區金融市場發育。
二是政策性銀行金融扶貧有利於經濟穩增長。政策性銀行是逆周期調節經濟的重要工具。當前國內三大需求萎縮,特別是投資需求下滑,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支持貧困地區人居環境改善、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既惠及貧困人口增收脫貧,又可拉動投資增長。政策性銀行作為財政、貨幣政策協調的特殊機制,加大貧困地區的信貸投入,可以充分發揮政策性信貸投放的結構定向特點,促進經濟穩增長。
三是政策性金融是國際上解決貧困問題的重要手段。從國際上看,無論是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在經濟發展初期,還是巴西、印度、孟加拉國等發展中國家,對於貧困落後地區、貧窮弱勢群體,都建立了政策性金融體系,普遍採取政府增信、貸款期限長、利率低、資金來源成本低、監管差別化、稅費減免優惠的運作模式,實行特惠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