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金融監管局多少人
『壹』 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執行國家和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出發展目標和政策,進行經濟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向市政府報告經濟社會發展計劃。
(二)研究全市和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預測、預警,協調經濟和社會發展,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發布經濟信息。
(三)匯總分析財政、金融情況,參與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制定,監督國家價格政策,提出經濟政策建議,評估政策執行效果。
(四)執行經濟體制改革政策,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問題,組織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實施投融資、計劃、價格等體制改革,推動非國有經濟改革,辦理上市公司設立、股本變更,指導企業上市、資產重組,監管非上市股份公司,改革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組織。
(五)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安排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和安排基本建設基金,監督投資計劃執行,引導民間資金投資,稽察政府出資重大項目。
(六)制定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控制外債規模,申報重大外資項目,管理全口徑外債。
(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銜接農村經濟、工業、能源、交通、高技術產業、服務業等發展規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對口支援工作,指導縣域經濟發展。
(九)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編制重要物資儲備計劃,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平衡各類重要市場發展,引導和調控市場。
(十)協調人口、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十一)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制定相關政策、規定,監督政府出資重大項目工程招投標。
(十二)執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規定,管理市物價局、市糧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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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省政府批準的《聊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委〔2004〕22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聊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聊委〔2005〕93號),原聊城市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綜合研究擬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進行總量平衡、結構調整,指導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