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成本估值法後理財產品如何選
1. 為什麼不要買凈值型理財產品
凈值型理財產品風險高,保守型投資者就不建議買凈值型理財產品。
凈值型理財產品是一款沒有預期收益,掛鉤不同的市場的理財產品,其收益率跟產品的凈值相關,當凈值上漲時,投資者盈利,反之,虧損,即凈值型理財產品不保本,風險性相對來說較高,且自行承擔風險,這是導致一部分投資者不買凈值型理財產品的原因。
比如,銀行發行了一款凈值型理財產品,期限是6個月,初始凈值是1,6個月後根據投資結果,在扣除銀行的管理費之後,產品的凈值變成了1.5,則投資者盈利50%,如果產品的凈值變成了0.8,則投資者虧損20%。但這並不意味著,市場上的所有的投資者不買凈值型理財產品,在市場行情較好的情況,對於一些比較激進的投資者可以適量的買入一些凈值型理財產品。
拓展資料:
一、定義: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產品。銀保監會發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強化理財產品銷售流程管理,明確了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的多項禁止性行為,以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辦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
二、分類: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債券型、信託型、掛鉤型及QDII型。
1、債券型,投資於貨幣市場中,投資的產品一般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因為央行票據與企業短期融資券個人無法直接投資,這類人民幣理財產品實際上為客戶提供了分享貨幣市場投資收益的機會。
2、信託型,投資於有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託產品,也有投資於商業銀行優良信貸資產受益權信託的產品。
3、掛鉤型,產品最終收益率與相關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鉤,如與匯率掛鉤、與利率掛鉤、與國際黃金價格掛鉤、與國際原油價格掛鉤、與道·瓊斯指數及與港股掛鉤等。
4、QDII型,所謂QDII,即合格的境內投資機構代客境外理財,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QDII型人民幣理財產品,簡單說,即是客戶將手中的人民幣資金委託給合格商業銀行,由合格商業銀行將人民幣資金兌換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資,到期後將美元收益及本金結匯成人民幣後分配給客戶的理財產品。
三、購買渠道:理財產品一般通過商業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購買。傳統渠道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公司。新興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財機構、綜合理財服務機構。
2. 資管新規下的銀行理財——何為攤余成本法和市值法
在資管新規的背景下,銀行理財產品的估值方式發生了顯著變化,其中攤余成本法和市值法成為了關鍵概念。過去,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通常依賴於攤余成本法,這種計算方法使投資者認為收益是確定的,比如購買100元、年利率4%的債券,按天計算,每日收益看似穩定。然而,這種方式忽略了債券價格可能隨市場利率波動的風險。
資管新規要求銀行理財轉向市值法,即在考慮債券票面利率的同時,也考慮市場公允價值的變動。這意味著,即便同樣是100元、4%收益的債券,市值法會根據每日市場波動計算收益,這可能導致收益不固定,甚至在極端情況下出現負收益。這種變化使得投資者更清晰地認識到理財產品潛在的波動性和投資風險,而非預期收益的穩定性已不再保證。
隨著銀行推出更多凈值型產品,投資者需要適應這種變化,以適應更直觀的風險收益模式。市值法的引入,雖然可能增加了投資的復雜性,但也為投資者提供了更真實的投資環境,促使他們更加謹慎和理性地對待銀行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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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哪些銀行用理財產品市值估值
招商銀行,興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民生銀行,寧波銀行,南京銀行。
國有六大銀行理財產品新規引發了市場熱議,這意味著未來新發行的銀行理財產品的資產配置不得採用成本估值法,優先使用市值估值法。從9月1號開學季開始,我們的國有六大銀行的理財產品資產配置的估值方法發生了變化,從過去的成本估值法轉換為市值估值法,而當下符合規定的存量理財產品,採用了成本估值法的,需要在10月之前完成整改。
4. 成本法估值和市值法估值的區別
成本法是靜態的,市值法是動態的。
市值法就是採用市場估值的方式,我們除了考慮實際的利率回報,還有把市場的價格和價值波動的損益情況,計算進去得出動態的市場估值回報。
從兩種估值方式來看,其實我們可以發現採用成本估值法,雖然有確定的逾期利息回報,但是卻不能反映市場真實的價值變化,而市值估值法,能夠反映銀行理財產品真實的回報情況。
一個是靜態的,一個是動態的,而採用市值估值法,更符合當下的資格新規和理財產品和打破剛兌的趨勢。
其次,銀行理財產品新規採用市值估值法,意味著理財產品走向凈值型理財模式,結束剛性兌付。
過去銀行雖然也要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但是很多都是採用成本法計量的,給出的逾期利息回報,也往往會默認剛兌,但這種模式是不符合市場規律的,也會讓儲戶失去基本的風險評估意識。
而採用市值估值法,意味著我們未來的銀行理財產品開始走向市場化,變成凈值型的理財產品,跟著市場機制走,從而降低銀行理財產品的系統性風險。
同時讓投資者形成風險意識,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必然匹配市值估值法,也是對銀行資管能力和理財能力的優化,更加接近市場,也能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通過銀行理財子公司,讓銀行理財產品獲得更多回報空間。
對於個人和家庭理財來說,我們一定要改變過去銀行理財剛性兌付的慣性思維,根據個人實際風險承受度,做出合理的理財規劃。
目前來說銀行常見的固定收益性存款理財,主要就是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和大額存單,而其他的則是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而不同的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也都有對應的銀行理財產品風險等級。
個人可以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經驗,選擇合適的銀行理財產品,對於保守型和穩健型的儲戶和理財群體,在配置存款類產品,國債之外,浮動收益型的理財產品選擇可以是中低風險的定期銀行理財產品,要避開中高風險的信託和金融衍生品類理財產品。
隨著剛兌的時代結束,凈值型理財時代到來,銀行理財市場風險和機會同時放大,而我們無論何時都要遵循本金安全第一,適度收益的基本原則。
5. 攤余成本法的理財產品會虧損嗎
2022年債券市場經歷一場暴跌之後,導致市面上大量理財產品虧損,被投資者拋棄,在這種大環境改變的情況下,自然會有不一樣的理財產品出現,比如攤余成本法的理財產品,號稱安全性高。
攤余成本法的理財產品會虧損嗎?
任何理財產品都是不保本的,故而攤余成本法的理財產品也是不保本的,是有虧本的可能性的,只不過相對別的理財產品來說,攤余成本法的理財產品的安全性更高,多為R1或R2產品。
攤余成本法的理財產品是指理財產品採用攤余成本法估值,是將資產的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平攤到剩餘期限,這種估值方式下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比較穩定。同時此類產品只要到期時,不存在違約的情況,就可以獲得約定的票息收入。
攤余成本法簡單來說就是以買入成本計價,將組合到期的收益平攤到每一天。舉個例子,小明以1萬元購入某筆1年期、年化利率為3%的債券,到期利息為300元。按攤余成本法計算,將300元利息均攤到持有期的每一天,最終持有該債券每天的收益是固定的300/365元。
目前只有兩類封閉式產品可以使用攤余成本法:
【1】所投金融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至到期;
【2】所投金融資產暫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或者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也不能採用估值技術可靠計量公允價值。
攤余成本法的理財產品不是保本保息的,但是安全性較高,適合投資中追求穩健、懼怕震盪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