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保人是什麼意思
① 保險中的投保人,保險人有什麼區別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三者之間的區別
(1)投保人是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合同,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2)被保險人是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他們以其財產、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
(3)被保險人可以與投保人為同一人。簡單地說,保險是買給誰的誰就是被保險人,投保人就是出保險費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即保險金的最終獲取人。
(4)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死亡賠償金的受領人,對人身保險都需要指定受益人,當被保險人死亡後,由受益人領取死亡賠償金。
(5)由三者定義我們可以分明看出三者區別。投保人是負責向保險人承擔出錢付保費;被保險人是保險合同中的主體。受益人屬於特殊關系人,享有賠償金請求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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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介
保險(Insurance或縮寫為insur),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險 ,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
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
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保險是一種經濟制度。 表現在:
(1)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商品交換關系。
(2)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關系。 保險屬於經濟范疇,它所揭示的是保險的屬性,是保險的本質性的東西。
從法律意義上說,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