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不包括哪些
㈠ 碳金融的原生產品是什麼
碳金融的原生產品是溫室氣體排放權。
所謂碳金融,是指服務於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其實也就是把碳排放當作一個有價格的商品,可以進行現貨,期貨等等的買賣。截至目前,學術界和實業層面都沒有對碳金融形成一個一致而規范的概念。但基本的認識就是,凡服務於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都稱為碳金融,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
(1)碳金融不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一、碳金融工具的種類,具體如下:
1、按金融工具的期限分類,可分為短期金融工具和長期金融工具短期金融工具是指償還期限在1年或者1年以內的各種金融工具,包括票據、借、短期國庫券等。長期金融工具是指償還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工具,如長期債權、股票等。
2、按融資形式分類,可分為直接金融工具和間接金融工具直接金融工具是指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進行資金融通時所使用的金融工具,如股、債券等。間接金融工具是指資金供求雙方通過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進行資金融通時所使用的金融工具,如銀行存單等。
3、按權利與義務分類,可分為債權債務類金融工具和所有權類金融工具債權債務類金融工具主要是指票據、債權等代表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有權類金融工具以股票為代表,是一種表明所有權關系的書面憑證。
4、按是否與直接信用活動相關分類,可分為原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原生金融工具是在實際信用活動中出具的能證明債權債務關系或所有權關系的合法憑證,主要有商業票據、債券等債權債務憑證和股票、基金等所有權憑證。
㈡ 碳金融工具包括哪三類請一一列舉
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1.綠色信貸。
綠色信貸,是將信貸申請者對於環境的影響作為決策依據的信貸經營制度,即優先向低碳、環保的信貸申請者或項目予以貸款,推遲或取消無法達到環境標准要求的企業和項目信貸資金的發放,甚至收回這些企業和項目已有的信貸資金。其主要表現形式為:為生態保護、生態建設和綠色產業融資,構建新的金融體系和完善金融工具。從國際經驗來看,綠色信貸產品主要有七類:項目融資、綠色信用卡、運輸貸款、汽車貸款、商業建築貸款、房屋凈值貸款、住房抵押貸款。
2.碳信用合約。
碳信用交易主要包括配額型交易和項目型交易兩類。項目型交易主要包括一級、二級CDM交易和聯合履行機制(JI)下的減排單位(ERUs)交易。基於配額的交易有《京都議定書》規定下的分配數量單位(AAU),或者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規定下的歐盟配額(EUAs),超額完成減排任務的發達國家可以在配額交易市場上將剩餘的減排單位賣給那些減排不達標的國家。
3.低碳股票(債券)。
低碳股票泛指在證券市場上具有低碳經濟概念的一類股票,低碳產業體系包括火電減排、新能源汽車、建築節能、工業節能與減排、循環經濟、資源回收、環保設備、節能材料等。低碳債券是政府、企業為籌集低碳經濟項目資金而向投資者發行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還本的債務憑證,其核心特點是將低碳項目的CDM收入與債券利率水平掛鉤。碳債券根據發行主體可以分為碳國債和企業碳債券。
拓展資料
碳結構性產品是指由與碳減排有關固定收益證券和衍生合約結合而成的產品。如自2007年4月起,荷蘭銀行、匯豐銀行、德意志銀行和東亞銀行等幾家外資行和中資的深發展銀行先後在市場中發售了「氣候變化」為主題的結構性理財產品,呈現如下幾個方面的特點:其一,掛鉤標的多為氣候指數、氣候變化基金或與氣候變化相關的一籃子股票;其二,支付條款多為看漲類結構,即掛鉤標的漲幅越大,產品的收益水平越高;其三,投資門檻從1萬元外幣到15萬元人民幣變化不等;其四,受全球經濟形勢和基礎碳金融工具價格顯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