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金融業高風險性
㈠ 什麼是金融業
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企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租賃業和典當業。
金融業具有指標性、壟斷性、高風險性、效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性的特點。指標性是指金融的指標數據從各個角度反映了國民經濟的整體和個體狀況,金融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晴雨表。壟斷性一方面是指金融業是政府嚴格控制的行業,未經中央銀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隨意開設金融機構;另一方面是指具體金融業務的相對壟斷性,信貸業務主要集中在四大商業銀行,證券業務主要集中在國泰、華夏、南方等全國性證券公司,保險業務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高風險性是指金融業是巨額資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其任何經營決策的失誤都可能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效益依賴性是指金融效益取決於國民經濟總體效益,受政策影響很大。高負債經營性是相對於一般工商企業而言,其自有資金比率較低。
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處於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地位,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優化資金配置和調節、反映、監督經濟的作用。金融業的獨特地位和固有特點,使得各國政府都非常重視本國金融業的發展。我國對此有一個認識和發展過程。過去我國金融業發展既緩慢又不規范,經過十幾年改革,金融業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規模在成長。隨著經濟的穩步增長和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金融業有著美好的發展前景。
㈡ 金融行業的風險主要有哪些
對於金融風險的種類,從不同的角度出發,會有不同的認識或不同的關注點。
對於經營金融者來說,金融風險是指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給自己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此類風險主要有利率風險、外匯風險和管理風險,尤其是信貸風險。
所謂利率風險是指由於預期利率水平和到期實際市場利率水平的差異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所謂外匯風險是指因匯率變動而蒙受損失或喪失所預期的利益的可能性。
所謂管理風險是指由於金融機構或經營者經營管理不善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所謂信用風險,亦稱信貸風險,是指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債務本息,使債權人受到一定經濟損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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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風險管理過程:
金融風險的管理過程大致需要確立管理目標、進行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及處置等三個步驟:
(一)金融風險管理的目標。金融風險管理的最終目標是在識別和衡量風險的基礎上,對可能發生的金融風險進行控制和准備處置方案,以防止和減少損失,保證貨幣資金籌集和經營活動的穩健進行。
(二)金融風險的評價。金融風險評價是指包括對金融風險識別、金融風險衡量、選擇各種處置風險的工具以及金融風險管理對策等各個方面進行評估。
(1)風險識別。金融風險識別是指在進行了實地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運用各種方法對潛在的、顯在的各種風險進行系統的歸類和實施全面的分析研究。
(2)風險衡量。是指對金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或損失范圍、程度進行估計和衡量,並對不同程度的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和損失後果進行定量分析。
(3)金融風險管理對策的選擇。是指在前面兩個階段的基礎上,根據金融風險管理的目標,選擇金融風險管理的各種工具並進行最優組合,並提出金融風險管理的建議。這是作為金融風險評價的最重要階段。
㈢ 金融學的特點是什麼
金融業具有指標性、壟斷性、高風險性、效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性的特點。
1、指標性
指標性是指金融的指標數據從各個角度反映了國民經濟的整體和個體狀況,金融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晴雨表。
2、壟斷性
壟斷性一方面是指金融業是政府嚴格控制的行業,未經中央銀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隨意開設金融金融機構;
另一方面是指具體金融業務的相對壟斷性,信貸業務主要集中在四大商業銀行,證券業務主要集中在國泰、華夏、南方等全國性證券公司,保險業務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
3、高風險性
高風險性是指金融業是巨額資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其任何經營決策的失誤都可能導致「塵磨多米諾骨牌效應」。
4、效益依賴性
效益依賴性是指金融效益取決於國民經濟總體效益,受政策影響很大。
5、高負債經營性
高負債經營性是相對於一般工商企業而言,其自有資金比率較低。
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處於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地位,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優化資金配置和調節、反映、監督經濟的作用。金融業的獨特地位和固有特點,使得各國政府都非常重視本國金融業的發展。我國對此有一個認識和發展過程。
過去我國金融業發展既緩慢又不規范,經過十幾年改革,金融業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規模在成長。隨著經濟的穩步增長和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攔謹金融業有著美好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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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的特點:
實現資金融通的兩種方式: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直接融資:資金需求者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籌集資金;
間接融資:資金的盈缺轉移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實現。
金融的構成要素有5點:
1、金融對象:貨幣(資金)。由貨幣制度所規范的貨幣流通具有墊支性、周轉性和增值性;
2、金融方式:以借貸為主的信用方式為代表。金融市場上交易的對象,一般是信用關系的書面證明、債權債務的契約文書等;
包括直接融資:無中介機構介入;間接融資:通過中介機派衡斗構的媒介作用來實現的金融。
3、金融機構:通常區分為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4、金融場所:即金融市場,包括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保險市場、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場等等;
5、制度和調控機制:對金融活動進行監督和調控等。
各要素間關系:總體講各要素是既相對獨立、而又相互關聯的,金融對象、金融場所為金融體系硬體要素,金融方式、制度和調控機制為金融體系軟體要素,金融機構為其綜合要素;
具體講金融活動一般以信用工具為載體,並通過信用工具的交易,在金融市場中發揮作用來實現貨幣資金使用權的轉移,金融制度和調控機制在其中發揮監督和調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