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怎麼構成的
① 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是什麼
金融市場由四大要素構成,分別是金融市場主體、金融市場客體、金融市場組織形式和金融市場價格。
(一)金融市場主體
金融市場的主體是指金融市場的參與者。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非常廣泛,包括政府部門、中央銀行、金融機構、工商企業、居民個人等,它們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或者是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
其中中央銀行參與金融市場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而是為了貨幣政策操作;金融機構不僅充當資金的供給者與需求者,同時還充當金融市場上重要的中介機構,促進資金的供求雙方資金的融通。
(二)金融市場客體
金融市場的客體是指金融市場上交易的工具,即金融工具。
金融市場中貨幣資金的交易是以金融工具作為載體,資金供求雙方通過買賣金融工具實現資金的融通。
也就是說,金融工具是反映金融市場上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要者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憑證。
金融工具種類繁多,各具特色,如屬於基礎性金融工具的票據、債券、股票等,以及屬於衍生性金融工具的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等。
(三)金融市場組織形式
金融市場組織形式是指金融市場的交易場所,金融市場的交易既可在有形市場進行,也可在無形市場進行。
其具體組織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有固定場所的有組織、有制度、集中進行交易的方式,如證券交易所;二是櫃台交易方式,即在金融機構的櫃台上由買賣雙方進行面議的、分散的交易方式;三是藉助電子計算機網路或其他通信手段實現交易的方式。
(四)金融市場價格
金融市場價格是由資金供求關系決定的,以金融工具或金融產品交易為依據形成的具體價格,有利率、匯率、證券價格、黃金價格和期貨價格等,其本質都是資產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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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很多,概括起來,主要有五個。
1.金融市場交易的主體(即參與者)
2.金融市場交易的客體(即貨幣資金)
3.金融市場交易的媒介(即金融工具,亦稱為金融性商品)
4.金融市場交易的價格(即利息率)
5.金融市場交易的管理、組織形式與交易方式
拓展資料:
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是指經營貨幣資金借款、外匯買賣,有價證券交易、債券和股票的發行、黃金等貴金屬買賣場所的總稱,直接金融市場與間接金融市場的結合共同構成金融市場整體。
金融市場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1) 按融資期限,可分為短期金融市場和長期金融市場。短期金融市場亦叫貨幣市場,包括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存貸款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市場等;長期金融市場亦稱資本市場,包括長期貸款市場和證券市場。
(2) 按交易對象,可分為本幣市場 (包括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等。
一、金融市場的參加者
——是指參與金融市場的交易活動而形成證券買賣雙方的單位。
1、政府部門:通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
2、工商企業:即是籌資者,也可能是資金供應者。
3、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最重要的參與者。主要有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中央銀行。
4、個人:是市場上的資金供應者。
二、金融工具
——是在信用活動中產生,能夠證明金融交易金額、期限和價格的書面文件。
金融工具的特徵:
1、償還性:是指債務人必須歸還本金以前所經歷的時間。
2、流動性:是指金融工具迅速變為貨幣而不致遭受損失的能力。
3、風險性(安全性):是指購買金融工具的本金和預期收益所具有的風險程度或其安全的保障程度。
4、收益率(盈利性):是指金融工具所取得的收益和本金的比率。
三、金融市場的組織形式
是指進行金融交易所採用的方式。
1、在固定場所進行的有組織的集中交易方式。
「雙邊拍賣」方式成交
買方的最高出價=賣方的最低要價
2、分散交易方式,通過金融機構的櫃台進行。
「討價還價」 方式成交,也稱為店頭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