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金融股權哪個機構在管
1. 金融歸國家哪個部門管理
我國的金融監管部門包括「一行兩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是指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亂沒蔽、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以下簡察頃稱國有金融機構)。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金融機構名單,由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事會管理機構)提出建議嘩州,報國務院決定。
2. 目前我國的金融管理機構有哪幾家各自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中國的金融市場管理機構主要是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主體的「一行三會一局」的金融監管體系。
2.中央銀行的職能包括制定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調整利率,管理貨幣流通,實行宏觀調控手段,維護國家金融穩定與安全,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行以及經理國庫等。同時央行對其他金融機構有監管的職責。
3.中國人民銀行處於核心地位,是全國金融業的最高主管機關,它不僅負責銀行業和信託業的監管,還要從宏觀上對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予以指導,以保證整個金融業的健康發展;銀監會負責對銀行業的監管,證監會作為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對全國保險業和保險市場的統一監管。同時,我國法律還規定有有金融業的自律監管和社會監管作為輔助監管。自律監管包括金融機構自我監管和行業自律監管,社會監管主要是指中介機構的監管。
拓展資料
一、分類 就專業管理機構的隸屬關系看,金融市場管理機構主要有三種類型:
(1)隸屬於國會的專業管理機構,如美國的證券管理委員會是依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法》建立的,該委員會直接履行法律賦予的管理職責,向國會負責; (2)隸屬於政府的專業機構,如日本的證券市場管理機構歸大藏省領導,屬於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義大利、法國、荷蘭、德國、加拿大、盧森堡、瑞士等基本上也屬於這一類型; (3)民間組織的專業管理機構,如英國證券投資委員會根據1986年《金融服務法》的規定,享有管理金融市場的權利和職責,但該委員會卻是一個非政府性的管理機構。
3. 我國金融體系中的金融監管機構有哪些
「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4.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4)國有金融股權哪個機構在管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5. 金融行業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一)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八)經理國庫;(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十一)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