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營銷怎麼分銷
A. 金融營銷的分銷策略有哪些含義
金融營銷分銷策略是指實現將金融產品或服務從生產領域傳遞給既定目標客戶的一種途徑或方法。
金融產品的分銷過程起點是金融機構,終點為特定客戶,客戶可以是自然人或是企業法人。對所有金融機構而言,想要提高市場佔有率,提升盈利水平,設立效率高、可行性強的分銷渠道至關重要。因此對於金融機構而言就必須在充分考慮營銷成本、服務傳遞效率等因素的情況下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分銷策略,實現短時間、低成本、高效率地給目標客戶傳遞金融服務。
B. 什麼是金融營銷與產品生命周期相關的分銷策略
此策略指的是在金融產品的銷售過程中融入金融產品的生命周期理論,以產品在生命周期所處的位置為標准而選取的分銷策略。產品生命周期分為導入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個階段,在金融產品的不同生命周期階段,客戶需求、市場競爭狀態各不相同,因此在金融產品的不同生命周期階段,金融機構所採取的分銷策略是不同的。例如,在導入期,金融機構通常採用單一的、短渠道策略,如採用自銷或獨家銷售的策略迅速佔領市場,提高產品知名度;在成長期,金融機構多數採用多渠道策略,佔領最有效的渠道,保持自身的優勢,此階段金融機構通常選擇能力強、有優勢的中介機構進行分銷,逐步擴大銷售量,提高市場佔有率;在成熟期,金融機構應積極拓寬分銷渠道,與中間商配合,擴展業務范圍;在衰退期,金融機構可以選擇知名度高的中間商,獲取金融產品最後的經濟效益。
C. 金融營銷分銷策略的選擇有哪些原則
(一)暢通高效、經濟性原則:這是渠道選擇的首要原則。任何正確的渠道決策都應符合暢通高效的要求。金融產品的流通時間、流通速度、流通費用是衡量分銷效率的重要標志。暢通的分銷渠道應以目標客戶需求為導向,將金融產品盡好、盡早地通過最短的路線,以盡可能優惠的價格送達目標客戶方便購買的地點。暢通高效的分銷渠道模式不僅要讓目標客戶在適當的地點、時間以合理的價格買到滿意的金融產品,而且應努力提高金融機構的分銷效率,爭取降低分銷費用,以盡可能低的分銷成本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贏得競爭的時間和價格優勢。
(二)覆蓋適度原則:金融機構在選擇分銷渠道模式時,僅僅考慮加快速度、降低費用是不夠的,還應考慮及時准確地送達的金融產品能不能銷售出去,是否有較高的市場佔有率足以覆蓋目標市場。因此,不能一味地強調降低分銷成本,這樣可能導致銷售量下降、市場覆蓋率不足的後果。成本的降低應是規模效應和速度效應的結果。在分銷渠道模式的選擇中,也應避免擴張過度、分布范圍過廣,以免造成溝通和服務的困難,導致無法控制和管理目標市場。這是金融機構是否新設網點時需充分考慮的一個原則。
(三)持續穩定原則:金融機構的分銷渠道模式一經確定,便需花費相當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去建立和鞏固,整個過程往往是復雜而緩慢的。所以,金融機構一般不會輕易更換渠道成員,更不會隨意轉換渠道模式。分銷渠道的設計是營銷組合中具有長期性的決策,只有保持渠道的持續穩定,才能進一步提高分銷渠道的效益。暢通有序、覆蓋適度是分銷渠道穩固的基礎。
(四)適度控制的原則:控制是指金融機構對分銷渠道施加影響的程度。從長遠來看,金融機構對分銷渠道的選擇除了考慮其經濟性外,還必須考慮能否對其進行有效的控制。由於影響分銷渠道的各個因素總在不斷變化,一些原來固有的分銷渠道難免會出現某些不合理的問題,這時就需要分銷渠道具有一定的調整功能,以適應市場的新情況、新變化,保持渠道的適應力和生命力。調整時應綜合考慮各個因素的協調,使渠道始終都在可控制的范圍內保持基本的穩定狀態。在各種分銷策略中,金融機構對於自身分支機構的控制最容易,但成本相對較高,市場覆蓋率較低;建立特約經銷商或代理關系的中間商較易控制,但金融機構對特約中間商的依賴過強;利用多家中間商在同一市場進行銷售會降低風險,但對中間商控制能力會削弱。分銷渠道越長、越寬,金融機構與中間商之間的關系越弱,也越難控制中間商。
(五)協調平衡原則:金融機構在選擇、管理分銷渠道時,不能只追求自身的效益最大化而忽略其他渠道成員的局部利益,應合理分配各個成員間的利益。
渠道成員之間的合作、沖突、競爭的關系,要求渠道的領導者對此有一定的控制能力——統一、協調、有效地引導渠道成員充分合作,鼓勵渠道成員之間有益的競爭,減少沖突發生的可能性,解決矛盾,確保總體目標的實現。
(六)靈活性原則:除了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外,金融機構無法完全控制所有的分銷渠道,所以在制定分銷策略時需靈活、隨機應變。金融機構應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購買習慣、文化背景等因素的不同選擇不同的分銷策略,並保持適度的彈性,隨時根據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進行相應的調整。
(七)發揮優勢原則:金融機構在選擇分銷渠道模式時為了爭取在競爭中處於優勢地位,要注意發揮自己各個方面的優勢,將分銷渠道模式的設計與金融機構的產品策略、價格策略、促銷策略結合起來,增強營銷組合的整體優勢。
D. 什麼是金融營銷分銷渠道
金融營銷分銷渠道的概念:金融營銷分銷渠道則指金融產品從金融企業轉移到消費領域過程中所經歷的市場通道,也就是金融產品和服務通過各種便利性手段和途徑推向金融客戶的過程。
工商企業的物質產品從生產方轉移到消費方一般是通過中間商來實現的,而由於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特殊性,金融分銷渠道是連接金融企業和消費者的基本紐帶,有其獨特的運作方式,一般是通過建立分支機構網路來實現的。為了適應市場需要,櫃台、自助設備、電話、各類APP等各種新型分銷渠道的出現,構成了多層次立體化分銷渠道體系,這些全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營銷模式極大地提高了金融分銷渠道的作用,增強了金融企業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能力。
E. 金融營銷的組合分銷渠道策略有哪幾種形式
組合分銷渠道是指金融機構將其分銷策略與4Ps中的其他三種策略產品策略、定價策略和促銷策略相結合,綜合考慮制定促進金融產品銷售的一種分銷策略。這種策略主要分為三種形式:①分銷策略與金融產品開發策略相結合的策略,即金融機構根據金融產品的特徵選擇分銷策略;②分銷策略與金融產品定價策略相結合,根據金融產品定價策略原則選擇分銷策略;③分銷策略與金融產品促銷策略相結合,即金融機構加大各種促銷力度,通過增加廣告投入或協助中間商宣傳來促進金融產品的銷售。
F. 金融營銷根據客戶需求要怎樣選擇分銷策略
金融營銷根據客戶需求選擇分銷策略:金融機構首先要對市場進行細分,識別主要客戶,確定目標市場。只有確定了目標市場之後,才能時刻關注客戶的需求,了解客戶的購買行為,根據目標客戶的需求,在正確的時間和正確地點為其提供其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金融機構設立分支機構是其最通用的分銷渠道選擇策略,選擇分支機構主要取決於以下三點。
(1)地理交通的便利性,主要是指是否方便目標客戶購買。例如,分支機構一般會選擇設立在商業區、學校、車站等地。
(2)有利於金融品牌形象的樹立。為了提高自身的品牌效應,各家金融機構除了會在交通便利、客流量較大、商務流量較大的地方設置高等級的機構或網點,也會在一些公益活動或社會活動所在的地點開設分支機構,以加深社會公眾對金融機構的印象,使其產生深刻的認知和認同。
(3)目標客戶願意光顧的場所,如商場、超市、各種娛樂場所等。不同目標客戶的購買興趣、關注因素、購物期望等心理特徵是不同的。目標客戶的購買心理直接影響到其購買行為,因此,如果不考慮目標客戶在一定條件、時間和地點下的購買心理,盲目選點往往會產生不理想的效果。
選擇分支網點,還需要考慮外部的市場環境、競爭對手、金融機構自身的員工數量等因素,對內外部環境因素進行權衡後,再選擇適合目標客戶的分支網點。
G. 金融營銷根據競爭需要要怎樣選擇分銷策略
金融機構在選擇分銷策略時,無論從生存的角度還是從發展的眼光來看,都必須考慮競爭對手的情況,為此,要考慮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競爭對手數量、競爭對手策略、競爭優勢策略、企業的戰略目標等。
1.競爭對手數量:競爭對手的數量越多,選擇分銷策略的難度越大,這兩者成正比。因為競爭對手多,一方面意味著市場競爭會更激烈,另一方面說明市場需求已到或接近飽和,從而要求金融機構更加小心謹慎。當然,競爭對手數量多,同時也說明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普及程度相當高,這樣會造成渠道形式的多樣化,從而也有利於分銷渠道的選擇。
2.競爭對手策略:金融機構在確定分銷策略時,首先需要調研清楚競爭對手所採取的策略,然後再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和條件選擇分銷渠道。一般而言,不應採取與競爭對手同樣的策略,應揚長避短,相互補充,使市場得以協調發展。例如,中國民生銀行與四大國有銀行相比,實力相對較弱,規模較小,無法與它們競爭,因此中國民生銀行對市場進行細分,全面推進社區金融商業模式,在社區開設分支機構,在快速提升社區金融服務的同時也提高了自己的利潤。
3.競爭優勢策略:渠道建設要注意發揮企業的優勢,如在國外品牌紛紛進入我國城市市場的同時,國內企業可發揮「本土」優勢。力求在廣大的農村市場建立起自己的分銷網路和便捷的服務體系。競爭優勢是一種特質。一般地說,只要競爭者在某些方面具有某種特質,它就具有某種競爭優勢。競爭優勢是某種不同於別的競爭對手的獨特品質,這種品質難以觀察和測量,但在競爭中是能夠比較明顯地表現出來的,它可以使組織在市場中得到的好處超過它的競爭對手。金融機構選擇分銷策略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
4.企業的戰略目標:金融機構的戰略目標是金融機構在一定時期內發展的總體目標,分銷是實現該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時,分銷策略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產品分銷效率和金融機構經營戰略目標的實現。例如,中國銀行的戰略目標是:「擔當社會責任,做最好的銀行,將中國銀行建設成具有崇高價值追求的最好的銀行,成為在民族復興中擔當重任的銀行,在全球化進程中優勢領先的銀行……。」因此中國銀行在海外設立了大量分支機構,截至2015年年末中國銀行在國內外的機構共有644家。
5.根據產品生命周期選擇分銷策略:產品生命周期反映了不同階段的產品的市場需求與市場競爭狀況,對分銷策略選擇有重要作用。分銷策略的設計要以目標客戶的需求為導向,要與目標客戶的需求特徵相適應。在不同的產品生命周期中,市場需求有著明顯的差別,要求不同的分銷策略與之相適應。因此,金融機構在選擇分銷渠道時,必須充分考慮產品生命周期的變化、階段和時間長短。
金融產品的生命周期是金融營銷實務的一個重要概念。金融產品的生命周期與其他產品一樣,可分為四個階段,即導入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由於金融產品具有不同於一般普通商品的特殊性,因而其生命歷程並不完全與上述四個階段一致。它們的生命周期也許是開始上市就迅速成長,導入期比普通產品的導入期更短,由導入期迅速進入成長期或成熟期;也許是屬於生命周期不斷延長的扇形生命周期;也許是一上市就熱銷,然後迅速進入衰退期。但總的說來,金融產品生命周期的長短主要取決於經濟的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水平與金融產品生命周期成反比關系,當經濟發展較快時,可供客戶選擇的金融資產與金融產品就較多,金融產品和品種的生命周期就會較短。
H. 什麼是金融營銷的直接分銷渠道
金融營銷的直接分銷渠道:直接分銷渠道也稱零階渠道,是指金融機構不通過任何中間商將產品直接銷售給目標客戶,即由金融機構將其產品直接銷售給目標客戶。直接分銷渠道是兩個環節的分銷渠道,是最短的分銷渠道。
金融產品的特殊性決定了在銷售產品時,通常與金融機構自身無法截然分離,它往往依靠金融機構直接與目標客戶聯系,並直接向客戶提供金融產品。金融機構的直接分銷渠道主要是通過廣設分支機構或營業網點、客戶經理登門拜訪、電子渠道等方式銷售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