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類是什麼公司
㈠ 金融服務公司主要是做什麼的求解答。
金融服務公司指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金融類服務的公司。這類公司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的活動。
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金融類服務。
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1.直接保險(包括共同保險、壽險、非壽險)。
2.再保險和轉分保。
3.保險中介,如經紀和代理。
4.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5.接受公眾存款和其他應償還基金。
6.所有類型的貸款,包括消費信貸、抵押信貸、商業交易的代理和融資。
7.財務租賃。
8.所有支付和貨幣轉移服務,包括信用卡、賒賬卡、貸記卡、旅行支票和銀行匯票。
9.擔保和承諾。
10.交易市場、公開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的自行交易或代客交易,包括貨幣市場工具(包括支票、匯票、存單),外匯,衍生產品(包括但不僅限於期貨和期權),匯率和利率工具(包括換匯和遠期利率協議等產品),可轉讓證券,其他可轉讓票據和金融資產,含金銀條。
11.參與各類證券的發行,包括承銷和募集代理(無論公開或私下),並提供與該發行有關的服務。
12.貨幣經紀。
13.資產管理,如現金或證券管理、各種形式的集體投資管理、養老基金管理、保管、存款和信託服務。
14.金融資產的結算和清算服務,包括證券、衍生產品和其他可轉讓票據。
15.提供和傳送其他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數據處理和相關軟體。
㈡ 金融企業具體有哪些
1、銀行;
2、證券公司(投資銀行);
3、保險公司;
4、信託公司;
5、抵押貸款公司。
PS:只要是參與金融市場交易,且主要業務是以金融產品為主的公司均可認為是金融類企業。
㈢ 消費金融是什麼公司
消費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及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等。由於消費金融公司發放的貸款是無擔保、無抵押貸款,風險相對較高,銀監會因而設立了嚴格的監管標准。消費金融公司的業務主要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及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
消費金融未來發展:
1.競爭優勢不明顯。
中國目前(截止2009年底)消費信貸市場80%以上是房貸和汽車貸款,留下的20%,如教育、旅遊、婚慶等,一般的商業銀行也提供相關服務,不少銀行發放的信用卡都有分期付款功能。雖然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的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這個上限比一般的信用卡要高,也不見得有太大的競爭優勢。
2.徵信體系殘缺下的囚徒困境。
在指國徵信體系殘缺的情況下,消費金融公司要和消費者達成一定信任關系談何容易?要麼調查一個人的信用記錄做不到快捷,要麼你做到了快捷但可能面臨客戶的信用風險。這顯然是一個囚徒困境,沒有了快捷和無擔保,等於沒有了自己的獨特競爭力。
3.資金來源之困。
消費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除了自己的資本金之外,《辦法》規定可以通過境內同業拆借、向境內金融機構借款以及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進行融資。盡管《辦法》規定金融機構做股東必須總資產達到800億元以上,但這依然無法消除消費金融公司自身風險大、融資難的困境。
4.撿銀行雞肋業務成敗難料。
但消費金融與人民幣貿易結算試點不同,並非一開閘即「盈利滾滾」。一個明顯的悖論在於,未來消費金融公司的業務在於婚慶、旅遊、教育等小額消費貸款領域,而這些業務實際上早已屬於商業銀行個貸部范疇,但並沒有被個貸部充分重視,目前成立消費金融公司,承擔的即是被摒棄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