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前置審批需要哪些資料
發布時間: 2023-12-25 02:00:27
㈠ 金融前置審批需要什麼資料
前置審批許可文件,應該是申請工商登記之前按照法律規定對特定行業、特定經營范圍等需要其他行政部門審批許可的法律性文件。
具體如下:
1、新聞
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向當地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2、出版
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應當由主辦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獲取《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3、教育
擬從事教育內容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單位或個人,在向省通信管理局辦理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或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之前,必須經過教育互聯網站前置審批部門(省教育信息中心)的批准。
2017年5月7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32號),進一步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將以下5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
省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設立中外合資、合作印刷企業和外商獨資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審批,設立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審批;
中國民用航空局實施的外航駐華常設機構設立審批、民用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生產許可。建議將1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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