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財立案了業務員負什麼責任
⑴ 理財公司跑路了業務員要坐牢嗎
法律分析:理財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是否承擔責任,應當分情況討論:1.如果業務員不知道公司涉嫌非法詐騙,則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2.若業務員明知公司從事的是詐騙行業,依然從事這一行為,則應當承擔相應的刑罰責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主要犯罪行為人,犯罪後果主要由公司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承擔;3.如果公司為空殼公司,是為了從事犯罪行為而成立的,則承擔較為嚴重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⑵ 理財公司被定為集資詐騙業務員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理財公司被定為集資詐騙業務員確實不知道是非法集資,不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業務員在明知該公司有非法集資嫌疑仍然為其效力應該構成非法集資罪。非法集資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