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怎麼看報表
⑴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四個明細科目是哪些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也可設置150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150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進行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其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交稅費"等科目。
(二)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如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如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按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
收到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持有期間支付的利息,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收到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應收利"科目。
已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利息收入的確認,比照"貸款"科目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即為其攤余成本)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確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四)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該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五)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⑵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上應列示的金額問題,求解釋,謝謝!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都應該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2)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所有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