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反金融行為
1. 金融違法行為有哪些
一、金融違法行為有哪些
1、金融違法行為有以下:
(1)辦理存款、貸款等業務不按照會計制度記帳、登記,或者不在會計報表中反映;
(2)將存款與貸款等不同業務在同一帳戶內軋差處理;
(3)經營收入未列入會計帳冊;
(4)其他方式的帳外經營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罪】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貨幣並出售或者運輸偽造的貨幣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二、金融詐騙犯被刑事拘留怎麼處理
金融詐騙犯被刑事拘留處理如下:
1、金融詐騙犯被抓構成集資詐騙罪的處置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構成有價證券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等。
2. 市場上存在哪些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或現象
市場上存在的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或現象:
1、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侵權行為: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以次充好、以舊充新。
2、侵犯消費者悉知真情權的行為:漫天要價,不按照生產商的相關要求、違背市場規則進行銷售。
3、侵犯消費者求知獲教權的行為:主要是針對售後服務不到位的一些行為。
4、惡意欺詐、虛假要約的行為:主要是針對虛假廣告或與產品實際不相符合的宣傳。
5、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6、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分量不足的。
7、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商品謊稱是正品的。
8、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行為。
9、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准,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0、不以自己真實名稱或者標記銷售商品的。
11、採取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的。
12、作虛假的現場演示或說明的。
13、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對商品價值做虛假宣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