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維護金融債權
❶ 怎樣做好金融債權管理工作,方法是什麼
1.政府部門要積極協調各部門大力開展整治信用活動,營造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
信用是市場經濟賴以生存的基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迫切需要建立良好的信用秩序,大力提倡和樹立良好的信用意識已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要充分發揮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作用,在全社會加大誠實守信的道德教育,把強化信用意識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基礎工程來抓,通過各種手段和各種方式促進整個社會信用觀念的提高,為防範和化解銀行信貸風險發揮出積極的作用。
2.強化銀行債權管理工作,改進與完善金融債權保全體系。
政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立足長遠,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國發(1998)4號文件的指示精神,提高對維護金融債權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加大金融債權工作的領導,建議由政府部門牽頭組建金融債權保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對轄區銀行債權管理工作。今後對企業轉制要嚴格履行法律程序,按照相關政策和法規運行操作,凡是企業兼並、重組、破產等涉及金融債權的問題,人民銀行和相關金融機構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企業兼並、重組、破產清算工作的全過程,以維護金融債權人的合法利益,促進銀企之間保持一個良好的信用合作關系,使銀行的金融債權管理工作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實現銀行和企業「雙贏」的目標。
3.加大執法力度,切實解決執行難的問題。
近年來,金融部門對一些不講信用、逃廢銀行貸款的企業進行了依法起訴,法律部門對金融部門的行動也給予了大力支持,但是,許多案件勝訴後,在執行過程中卻相當困難,金融部門往往是「贏了官司,贏不了錢」。目前金融部門依法起訴涉及金融債權案件139起,已經結案114起,金融機構勝訴率98%,但收回的信貸資金或抵押財產極為有限。建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積極協助金融部門追索拖欠資金和抵押資產,最大限度地減少國有信貸資金的損失。
4.地方政府和執法部門在企業改制中要按政策、文件規范運作,糾正不良行為,依法保護金融債權。
地方政府和執法部門既要支持國有企業改制,又要注意克服片面從企業的利益出發,處理金融債權訴訟和破產案件的隨意性和不公正性;要進一步強化銀行貸款是社會公眾儲蓄的觀念,提高金融安全與風險意識,把改制企業金融債權的落實作為產權制度改造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防止金融債權的流失;要加大保護金融債權的執法力度,嚴格掌握破產條件,避免行政破產行為的發生;要充分尊重和重視金融部門的地位和意見,對企業改制過程中保障金融債權的先進典型和好的做法要積極地予以宣傳,在全社會樹立增強保護金融債權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5.建立債權管理機構,實施專業化管理。要克服過去那種粗放經營,重投放輕管理的錯誤的經管理念。
銀行要根據具體情況調整現行的信貸資金管理組織,成立專門的金融債權管理機構,專司金融債權的保護工作。建立健全金融債權管理責任制,制定保護方案,層層落實責任,作到責任明確,任務到人。引入競爭機制,實行招標管理,實行獎罰分明的管理體系。對金融債權實行嚴密監控,加強對金融債權變化情況的監測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要作到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真正把金融債權落實到每戶每筆,達到保護和清收金融債權的目的。
6. 強化信貸資金管理,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內控制度建設,規范信貸行為,從制度上保證風險降到最低限度。在貸款投放上要繼續堅持「三查制度」和「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原則,嚴格貸款審查條件,落實抵押擔保制度,徹底杜絕行政干預貸款、信用貸款、人情貸款和無效抵押擔保貸款。同時,要及時掌握改制企業的動態,強化貸款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早解決。人民銀行要加強貸款證管理和開戶許可證的審批管理,遏制企業利用多頭貸款、多頭開戶逃避銀行債務。
7.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當前,銀行要充分發揮現代經濟的核心作用,積極地支持企業實施產權制度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銀行在落實債權的同時,要把工作立足點和著眼點放在搞活企業,實施增量啟動,加大扶持力度;要進一步調整產業、產品結構,開發新產品,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要堅持「區別對待,擇優扶植」的信貸政策,對改制過程中能夠承擔銀行債務、有發展潛力的企業要積極地予以資金方面的支持,使銀行信貸資金存量與增量通過企業的改制和發展得到調整和優化
❷ 如何維護金融市場的有效性
首先,加強監管。對資本市場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監管政策的協調性、穿透性和市場化。
其次,風險定價。風險定價中的一個重點是允許違約、允許破產,如果不能在短期內釋放風險點,就會導致道德風險,風險繼續持續積累,最終會積累成系統性風險。真正實現有效的風險定價,必然要求真正實現利率市場化。
最後,加強投資者教育。投資者要了解所投資的產品,也要對投資決策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不能賺了錢是自己的功勞,賠了錢就要別人兜底。
中小銀行和非銀不是「二傳手」
在2019年2月28日舉行的銀保監會吹風會上,肖遠企詳細闡述了他對金融供給側改革的整體想法。他表示,金融供給側改革包括改善金融供給、暢通供給渠道、優化金融結構、提高配置效率、降低融資成本等五方面。
「從銀保監會角度,這首先是增加有效供給,要增加中小銀行和保險機構的數量和業務比重,現在銀行和保險機構總數超過4800家,其中絕大部分是中小機構,下一步,還要在業務比重上提高。」他認為,供給方面還需要繼續增加特色機構和專業機構,此外,還會對外開放引進更多外資機構。
另外,肖遠企還強調,要增加資金的供應,整體上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絕不搞「大水漫灌」,尊重市場規律,特別是保持貸款的供應與經濟增長和人民生活的需求相匹配。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經濟網-如何提高金融有效性?銀保監會肖遠企:中小銀行和非銀不是「二傳手」
以上內容參考新華網-金融市場迫切需要提高有效性
❸ 如何做好民間金融風險的維穩和處置
如何規避和防範民間融資風險
為盡量降低民間融資風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特建議:
1.加大宣教力度。要利用各種媒體和手段加大宣教力度,讓民眾能自覺區分什麼是合法的民間融資,什麼是非法融資。區別合法與非法民間融資最根本的界限,就是看是否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籌集資金,是否獲得了有關部門的許可。如一家投資公司通過了有關部門批准,資金來源都是幾個股東的,並且借出的利率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准,風險由股東承擔,這是合法的,也是有利的,反之就是屬於非法融資。
2.完善監管措施。建議政府經濟、金融等相關部門加強與人民銀行的溝通與合作,建立健全多層次的外部監管體系。一是協調經濟、商務、金融辦等相關主管部門的工作聯系,形成有效共識,清理和整頓各類中介機構,讓各種形式的民間金融機構切實發揮其正面積極作用,實現合法化、陽光化、規范化。二是積極推廣民間借貸登記備案制度。將借貸信息納入徵信管理體系,並以法制和行政手段強制借貸雙方承擔數據的報送職責,將體制外循環的資金納入有效監管范圍。三是完善對於民間借貸的事前預警信息披露、事中合同訂立和履行、事後債務追償以及司法介入等監管措施,加快形成穩定、可控、預見性強的民間借貸外部監管體系。
3.積極引導民間資本「脫虛入實」。當下,有相當部分人特別是有部分企業家認為,做實體經濟沒搞頭。中小微企業太難做,不如做「錢生意」來得快。而從長遠發展來看,民間借貸「正能量」的有效釋放,關鍵在於「脫虛入實」,在實體經濟中找到合適的投資渠道。隨著三中全會《決定》的落實,相關行業和領域將相繼對民間資本放開限制。因此,我們要充分調動民間資本投資實體經濟的積極性,使目前正在暴露風險的民間借貸資金轉化為有益的產業資本。
4.切實完善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一方面政府要引導金融單位堅持在信貸資源配置上繼續給予中小微企業適度傾斜,通過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滿足其多樣化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政府經濟、金融部門要協調金融單位加快推進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直接融資業務發展,促進民間資本與民營企業的有效對接。
5.掌握幾種常見的風險防範措施
第一,借給公司還是借給公司老闆個人,怎麼做才更為安全? 首先從法律上來說,無論個人之間的借貸,還是個人與公司之間的借貸,只要雙方意思表達一致,約定的利息不超過法定的限制范圍,都是有效的。建議您若出借給個人,則要求他的公司提供擔保;若借給公司,則要求他個人提供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借貸人將「兩證」作抵押借錢,必須到相應的國土、房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弄清楚該房產是否有其他抵押權。
第三,如果通過典當行融資,要認識到當金並非越高越好。典當行的收費標准由國家統一規定,每月需支付一定的綜合手續費。借的越多,交的越多,且當期不宜過長。
第四,對賒購交易融資風險的防範。做銷售經營的,免不了有些老客戶要賒購。而賒購實質也是一種民間的融資行為。其中風險如何防範呢?首先,可以在商品采購合同中約定商品的所有權在貨款付清後才發生轉移,即保留物權;其次,可以在采購合同中要求您的客戶提供另外一家公司進行連帶保證責任的擔保,以免發生客戶無力償還而造成損失的情形;最後,對於賒購者的名稱、住所地及償債能力必須了解核實清楚,以便必要時對債權採取法律措施。
第五,融資「保底條款」問題。親戚朋友開公司、辦廠,邀您入伙,約定無論企業盈虧保本保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保底條款違背了聯營活動中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原則,屬無效合同。一旦出現法律糾紛,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在合同中約定的固定收益就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