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如何舉證金融高利轉貸
發布時間: 2023-07-27 05:46:12
㈠ 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認定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認定標准如下:
(1)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及利率管理秩;
(2)在客觀上表現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為借款人;
(4)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高利轉貸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高利轉貸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高利轉貸罪的立案標准如下:
1、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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