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的應收利息怎麼算
Ⅰ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則,債權投資的利息到底是計入投資收益還是利息收入,中級教材上是利息收入
一、分類債權投資與其他債權投資
債權投資[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與其他債權投資[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1、初始計量
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但是企業取得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進行處理。
2、後續計量
企業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收入。實際利率法,是指計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以及將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分攤計入各會計期間的方法。
(1)攤余成本。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應當以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確定:
①扣除已償還的本金;②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溢價或折價)③扣除累計計提的損失准備(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賬面余額=初始成本-①±②
攤余成本=初始成本-①±②-③
(2)利息收入計算方法。
①金融資產未發生減值、金融資產發生減值且屬於第一或第二階段
利息收入=金融資產期初賬面余額×實際利率
②金融資產發生減值且屬於第三階段
利息收入=金融資產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3)債權投資:無分錄
其他債權投資: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所產生的所有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或利得(可以轉回)和匯兌損益(財務費用)之外,均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直至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或被重分類。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應當從其他綜合收益中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3、賬務處理
(1)取得債券投資時:
①債權投資:
借:債權投資——成本 [面值]
——利息調整 [差額,或貸方]
應收利息 [購買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金額]
②其他債權投資:
借:其他債權投資——成本 [面值]
——利息調整 [差額,或貸方]
應收利息 [購買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金額]
(2)期末計息:
①債權投資: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貸:投資收益[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攤銷額,或借方]
實際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②其他債權投資: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
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Ⅱ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應收股利余額怎麼算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的,應當一並計入入賬成本。還應該確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現金股利和利息
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對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應當確認為應收項目,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並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按頌兆頃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四)交易性金融猜叢資產的處置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企業應按實際收野陸到的金額,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等科目,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