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會計如何填寫收入
發布時間: 2023-06-13 04:28:33
1. 金融行業會計做賬流程
1003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存放於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中央銀行」)的各種款項,包括業務資金的調撥、辦理同城票據交換和異地跨系統資金匯劃、提取或繳存現金等。企業(銀行)按規定繳存的法定準備金和超額准備金存款,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項的性質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增加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吸收存款」、「清算資金往來」等科目;減少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銀行)存放在中央銀行的各種款項。
1011存放同業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存放於境內、境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款項。
企業(銀行)存放中央銀行的款項,在「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項的性質和存放的金融機構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增加在同業的存款,
借記本科目
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減少在同業的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銀行)存放在同業的各種款項。
1031存出保證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存出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收分保賬款」等科目;減少或收回保證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余額。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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