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農金融為什麼虧損
『壹』 中國農業銀行發展的現狀是怎樣的
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三農(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關系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重大問題。中國13億人口,有9億以上是農民。只有大力發展農村經濟,讓農民過上寬裕的生活,才能不斷擴大內需和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三農問題的核心是增加農民收入,其實現必須藉助於農村金融的有力支持。隨著我國農村受市場的影響越來越深刻,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也在不斷深入,農業和農村經濟進入全面轉型期,農村城鎮化和農村工業化傾向十分明顯。現階段,我國農村絕大多數的農戶的金融需求主要是在存款與貸款方面,但農村在資金融入過程中受到了來自多方面的限制。
農業銀行在農村發展的制約來自於多方面。第一,在資金的利用上,農戶多會選擇單一的定期存款,缺乏多樣化投資的意識。農戶對於理財、基金、期貨等了解的太少,甚至會認為後者就是一種風險「存款」,只會讓資金減少,不會增加。這是農戶對金融產品的誤解,更是缺乏金融知識的一種體現。第二,在貨款方面,首先農村市場化水平低,農民的市場意識低,對市場反應不靈敏,難以承載高本成的商業性金融。農業是弱質產業,抗風險能力低,我國農業產業化水平較低,且傳統農業生產結構單一,難以形成一定的生產規模,經營效益普遍低於其他產業,經營風險大。由於農村經濟貨幣化程度低,農戶的經濟活動信息無法在市場上得到反映,農村信用體系尚未健全,導致農戶和金融機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較為嚴重,金融機構難以掌握貸款申請人的真實資信狀態,加大了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其次,當前我國絕大部分農村地區仍處於農戶分散經營、組織化程度較低的發展階段,作為基本生產單位的農戶,數量眾多,生產規模小,信息不靈,由此決定了農戶貸款「小、散、多」的特點:首先,分散經營條件下,農戶的貸款需求多為小額貸款。除此之外,對農戶提供貸款需要較廣的營業網點設置和足夠的信貸人員配置。最後,隨著農業和農村結構調整的不斷深入,農戶的貸款用途也呈現出多元化趨勢,除建房、子女上學、看病醫療、婚喪嫁娶等生活需求以外,對生產性資金的需求在不斷上升,農戶的小額貸款需求不斷增加。農戶貸款的以上特點決定了金融機構向農戶提供貸款的成本較高。一方面,為農戶提供貸款要求金融機構必須有足夠的業務覆蓋能力,需要設置較多的營業網點、配備足夠的信貸業務員,金融機構的營業成本大幅提高。另一方面,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仍未完善的條件下,農戶的分散分布將增加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程度,而為了防範道德風險,金融機構需要付出較高的監督費用和契約執行成本,大大增加了金融機構對農戶放貸的成本。
『貳』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現狀
1、造血不足,加上失血過多造成了「三農」的嚴重貧血。農民貸款難一直是壓在農民心頭的老大難問題,輸血不足是造成「三農」貧血的原因之一,但是造血不夠、失血過多也是導致「三農」問題較為突出的重要原因。農村的造血機制遠遠不能滿足其金融服務的需求。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調查結果顯示,農民真正能夠從正規機構得到貸款的大約只有20%左右,額度基本上是5000元左右,1萬元、2萬元以上的借貸較少,而且生活類借貸多於生產性借貸,資金使用的效益尚處於較低水平。一方面螞運,銀行惜貸;另一方面,農民對貸款的需求卻不能滿足。合法金融的缺口就由非法金融、不正規金融活動代替,並日趨活躍。
令人擔憂的是,造血機制非但沒有跟上,而且原有血液的流失也相當嚴重。農村金融市場存在較多的「抽血站」,大量的資金流出農村,缺乏迴流機制和渠道。商業銀行貸款許可權不斷上收,縣以下鮮有效益較好的項目,越來越成為吸收存款的機構,農信社也是多存少貸,郵政儲蓄是只存不貸。數據顯示,每年通過正規金融渠道從農村抽走的資金在3000億元以上,而2006年財政支農資金預算總規模也就3000億元左右。截至2005年末,全國金融機構的存貸比為69.02%,而農村金融機構存貸比為56.3%,比全國水平低12.72%;縣以下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平均增長率為9.72%,全國為15.66%,相差5.94%。從總體上看,近幾年農村金融體系對縣域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不但沒有加強,反而有所下降。在縣域經濟的存款市場上,資金通過郵政儲蓄和國有商業銀行資金上存大量流向城市,使資金本來就短缺的縣域經濟發展雪上加霜。
2、農村財政公共品供應不足導致金融財政化現象嚴重。目前,我國中西部地區的地方財政尤其是地、縣以下財政大多是吃飯財政。在中央、省級政府掌握主要財力的布局下,縣鄉政府財力薄弱卻承擔了義務教育、基本醫療經費,當然無力承擔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沉重的鄉村債務已成為影響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重要因素,鄉村債務主要靠拖欠農信社解決,債務金融化相當嚴重。這種做法直接影響了金融機構資產的質量。不少由政府牽頭、企業出面貸款的公共設施項目,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貸款。金融與財政的互相滲透,不僅導致了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也助長了政府部門的道德風險,結果是形成大量的不良資產,財政再出錢核銷呆賬,這中間就存在資源浪費和效率低下的問題。
3、農村金融機構監管缺位,風險狀況較高。農村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普遍不高。截至2005年末,農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為26.3%,農業發展銀行不良貸款率為54.1%,遠遠高於同業水平。同時,農村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嚴重不足,有關金融專家稱「很難說城鄉金融機構之間在資本充足率方面差多少,因為農村金融機構基本上這個指標都是負數;中國銀行業的主要金融風險已經從不良資產問題轉移為機構發展不平衡、地區發展不平衡和城鄉發展不平衡。」目前,政府對農村金融市場缺乏有效監管。農信社改革後交給了地方政府管理,但又不賦予其監管職能。這種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可以任意干預農信社的日常經營活動,但不用承擔相應的風險和成本。如果不對省聯社管理許可權進行限制或規范,新一輪的大面積虧損不可避免。同時對農村金融監管的不到位還助長了民間金融的活躍,一些民間金融活動已經成為孕育地下經濟的溫床。特別是高利貸現象不僅提高了資金使用者的生產經營成本,而且伴隨著其他犯罪現象的產生。
4、機構布局不合理,功能交叉,缺乏協作。目前,在農村設立營業場所的金融機構大致包括:農業銀行、農發行、農信社、郵政儲蓄。此外,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的個別業務涉及到農村業務。其中農業銀行屬於商業銀行,商業資本的逐利性促使其陸續淡出農村領域,轉向縣域金融;農發行作為唯一一家專業支農的政策性銀行,業務單一已經逐漸演變成「糧食搏物孫收購銀行」;農信社幾乎成為農村金融市場上唯一的正規金融組織,但其經營存在明顯的地域限制,加上包袱沉重,實力薄弱,無力滿足農村發展的金融服務需求。在農村實際上形成了農信社「一家獨大」的局面,尚沒有形成針對不同客戶、不同需求,提供差異性金融服務的農村金融體系,導致農村金融供給總量不足、金融產品單基鏈一、服務質量較差。農發行無力從事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扶貧開發等支農事業,而作為商業機構的農業銀行、農信社承擔了大量的政策性金融業務。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不分,大大降低了商業性金融的效率。迫於政策壓力,商業化改革後的農行與農信社承擔了一部分政策性業務,但在利益機制驅動下,支農貸款比重逐年下降。
『叄』 農業銀行定期理財一直虧怎麼辦為什麼只有農行理財才虧
理財有風險的,就算相對股票,高風險基金來說,銀行理財相對穩定些,但也不能百分百盈利的,一直虧沒辦法,需要過了封閉期,或到期後才能贖回。
現在不光是農業銀行定期理財虧損,而是整個社會局勢都是一樣的,各個銀行和股市都是大跌的,局勢動盪不穩,房產樓市蕭條所以都是虧損的
中國農業銀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簡稱ABC,農行)成立於1951年。總行位於北京建國門內大街69號,國有大型商業銀行, [80] 國家副部級單位。 [1-2] 中國農業銀行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提供各種公司銀行和零售銀行產品和服務,同時開展金融市場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業務范圍還涵蓋投資銀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賃、人壽保險等領域。 [3]
2017年2月,Brand Finance發布2017年度全球500強品牌榜單,中國農業銀行排名第34位。2018年7月,英國《銀行家》雜志發布2018年全球銀行1000強排名榜單,中國農業銀行排名第4位。 [4-5] 2018年《財富》世界500強排名第40位。 [6-7]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實驗室發布《2018世界品牌500強》榜單,中國農業銀行排名第340。 [8] 2019年7月22日,《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發布,中國農業銀行位列36位 [9] 。2019年11月,「一帶一路」中國企業100強榜單排名第44位。 [10] 2019年12月,中國農業銀行入選2019中國品牌強國盛典榜樣100品牌。 [11] 2019年12月18日,人民日報「中國品牌發展指數」100榜單排名第43位。2020年1月4日,獲得2020《財經》長青獎「可持續發展貢獻獎」。
『肆』 如何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一、農村經濟、農村金融及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關系
農村經濟問題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大問題。農村經濟與城市經濟難以融合導致的「二元經濟」結構;農業市場化和產業化以及科技化等難以實現導致農業抵禦風險能力低下;農民增收緩慢等,這三個方面的問題被合稱為「三農問題」。由於農業在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基礎地位,以及農民增收緩慢引致的農村市場無法開拓進而導致的消費需求不足,城鄉「二元化」日益明顯導致的社會發展嚴重不均衡及其他社會問題等,都是因為農村經濟發展滯緩引起的,因此如何解決好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這三個方面問題,是擋在我國社會發展道路上的核心問題。
在近年我國經濟實現飛速發展的時候,由於各種原因城鄉經濟發展的差距越來越大,同時城市金融發展水平與農村金融發展水平之間的差距更為明顯,
農村主要的金融機構中國農業銀行、郵政儲蓄及各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非常緩慢,除個別經濟發達地方外基本上都處於虧損狀態。由於城市在人才佔有、科技技術領先、金融發達、生活便利、資源佔有占優、商品流通速度快等方面的優勢,城鄉間的差距將會進一步拉大。
我國城市資本尚處於資本積累階段,不能直接用城市的資金來拉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否則城市科技產業將再次落後於其他國家,從而不利於國家綜合國力的提升和長遠參與國際競爭能力的增強。金融作為經濟的核心,對經濟發展的作用是勿庸置疑的。農村經濟的發展也只能依靠農村金融的發展,通過農村金融的發展,增強農村資金的流轉效率、使用效率,使其最終成為能支撐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大動脈。在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極不發達的情況下,如何迅速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筆者認為,首要的應該完善和提升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通過生態環境的提升促使農村金融能從內部實現質的飛躍發展。
《金融時報》社評文章《金融生態環境就是競爭力》指出「金融生態環境不僅關繫到一個國家或區域的軟環境和文明程度,而且也直接影響到該經濟體的經濟金融發展水平,從一定意義上講,金融生態環境就是競爭力。」
雷和平、林之詮(2005)通過對陝西周至縣和澄城縣的調研,並對取得的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指出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劣直接關繫到一個地方金融、經濟的發展程度。
因此,我們要發展農村經濟,在不可能實行規模性直接政策傾斜的今天,我們唯一可以走的路就是要發展農村金融,通過農村金融的發展,實現農村存量資金的盤活,加速資金流轉,進而實現資金總量放大,推動農村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而農村金融的發展又必須依賴於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因此,要實現農村經濟的發展,當務之急是要提升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水平。
二、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缺陷分析
農村經濟的欠發達狀態,盡管不是完全由於農村金融不發達的現實引起的,但是,如果農村金融能得到較好的發展,則一定可以極大的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然而由於我國當前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不佳,農村金融的發展受到了極大的限制。章政遠、祁斌昌(2005)指出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在四個方面存在欠缺:法制環境欠缺而導致的金融債權難以受到保護、徵信體系欠缺導致貸款人道德風險加劇、信息披露失實而導致銀企關系扭曲、經濟金融錯位導致農村資金大量外流等。《金融時報》的系列評論員文章也從法制、信息、會計制度、徵信體系建設等角度對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弱勢部位進行了詳盡的分析。筆者在這些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現狀總結如下。
第一,農村宏觀經濟形勢不容樂觀,農村資金外溢現象嚴重。農業的利潤率從來就是低於社會平均利潤率的,因此農業如果沒有一些適當的措施進行補貼,其回報率的低下必然將導致該行業的資金外溢。我國農業發展的現實是回報率極低,農村金融機構賴以生存的土壤如此貧瘠,如何讓農村金融健康的成長?此外,由於我國農村的金融機構中,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及郵政儲蓄佔有相當的份額,前者出於對利潤的追求必然將資金從農村通過其上級行貸放,而後者作為政策性銀行運營資金的主要供給者,其在農村吸納的資金也大部分流出於農村經濟循環體系外。資金流動的必然規律作用並且有外流的渠道,導致了我國農村資金外溢現象比較嚴重,農村金融運行的整體生態環境不容樂觀。
第二,法制環境缺失,徵信體系建設滯後。法制建設方面的缺失從理論上講包括立法、司法和執法三個方面,具體到農村的現實,我們在後兩個方面才是真正的缺失,已經有的法律規范不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是農村法制建設中不容忽視的頑疾。這樣的法制環境必然是對債權人利益的一種忽視。誠信環境的缺失則是導致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惡化的更為直接的原因,誠信缺失導致的道德風險由於不可預見性和對後續貸款行為的有力影響,將對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造成極其不利的沖擊。雷和平、林之詮(2005)在其調查報告中列舉的這些數據是值得深思的:周至縣2004年底農村信用社貸款余額7.6億元,不良貸款1.7億元,不良貸款率近25%,而其中的十三類突出的不良貸款余額為4608萬元,黨政幹部和政府的貸款(或擔保貸款)就有1656萬元,佔比近36%,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都能不講信用,不還貸款,並且得不到任何的懲戒,這就是我國農村金融生態中的一個不容否認的現實——徵信體系建設滯後,貸款人誠信缺失。
第三,對農村金融的監管難以深入,農村金融業務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不利於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由於農業貸款的分散性和農村私人放貸的隱蔽性,對其監管難以深入進行,因而不能很好的引導正規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並同時打擊那些不利於正規金融事業發展的地下貸款行為;同時由於私人貸款手續簡單,貸款期限較短等優勢,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不能實現金融業務創新的現實情形下,不能滿足市場上的部分資金需要,因而也加劇了非正規金融業務的發展,農村金融市場市場份額不斷被侵蝕,外部競爭環境較差。
第四,農村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滯後。作為農村金融的主要機構,信用合作社由於歷史原因定位一直比較低,參與市場競爭較少,因而導致其管理體制建設、人力資源建設、市場競爭意識建設等都比較欠缺。尤其由於業務涉及范圍較窄,致使其在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方面嚴重滯後,不僅不能對業務創新進行預見性的控制引導,就是對傳統業務也不能很好的進行控制。內控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現在財務會計制度、人事及崗位管理制度、風險稽核制度、問責制度等方面。這些內部制度的缺失,是農村金融機構不能實現主動性、創新性發展的內部原因。因而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內部生態環境是失衡的。
第五,農村行政力量的介入較為普遍,金融市場的市場化程度較低。在第二點中筆者引用的數據已經從一個事實的層面上說明了農村行政力量的介入——不僅是間接的(打招呼貸款、提供政府擔保等),更有直接強行與金融機構發生借貸關系,佔用大量貸款資金進行非財政性運作,使得原本有限的農村資金創造出現斷層。農村金融市場的市場化程度低,不能為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提供市場的准確引導,交易環境較差。三、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若干思考
2005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建設農村競爭性金融市場,而競爭性金融市場的培育需要有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筆者針對前面提出的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中的欠缺點,擬提出以下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議。
(一)加大法制建設力度,營造寬緊適度的農村法制環境
第一,加強針對農村經濟金融建設特殊需要的立法工作。農村經濟金融基礎薄弱,需要不同於一般經濟環境下的特殊法律保護,尤其在如何保障農民以及相關農村經濟體的既得利益、預期利益等方面要加大立法力度,只有用法律來確保農村各經濟體的正常經濟利益獲得,才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否則各經濟體之間的利益沖突將很難得到解決,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將缺失有效的法律屏障。
第二,加大執法、司法力度。在處理和協調農村經濟金融事務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在已有法律框架的約束下的所有領域都要做到這一點;同時在農村經濟金融活動中司法的力度應該加強,不能等上訴,應該強化主動監督功能。
第三,加強對農村金融犯罪的打擊。鑒於農村金融案件一般都多而小,如果按照常規法律程序,打擊農村金融犯罪的成本將大為增加。因此,筆者認為建立一種處理農村金融案件的特別簡易程序,以期加大打擊農村金融犯罪的力度,為營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創造一個寬緊適度的法制環境。
(二)以農村信用社競爭意識提升為突破口,營建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
2005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培育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按照建立此類金融機構的本意——作為農民等農村經濟主體自己的銀行,或者按照其設立與管理的模式——社員自治,都應該成為促進社員利益的金融機構。但是由於我國農村固有的封建殘餘思想,鄉鎮、村甚至縣級政府都對農村信用社進行行政干預,致使信用社的經營行為不能很好的代表廣大農民等農村經濟體的利益。因此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重要一步就是要將信用社的官辦色彩剔除,體現民治思想,還信用社經營權於民,促使信用社按照市場規律經營,從而為農村金融市場增添一個有力的競爭性主體,進而促使其他各類農村金融機構也能主動由行政主導轉變為市場主導,最終建立一個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
(三)加強農村徵信體系建設
信息不對稱是社會的普遍現實,交易雙方對自己的狀況比交易對手有更多的了解,於是雙方可能會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進行博弈,一般的結果是社會效率出現損失。因此,信息不對稱情況下的交易從整個社會資源利用方面看不是最優的交易行為。
農村金融市場中的交易行為,一個重要的風險來源於交易主體尤其貸款方的信用引起的違約問題。如果貸款方或者金融服務的提供方不講誠信,則可能會導致交易對方的利益在道德風險發生的情況下蒙受損失,但是交易對方可能不會等到損失發生才進行事後追償,其可能通過增加其他附加條款增加可能違約方的交易成本,以彌補可能的預期損失。這樣的交易將進一步抑制農村金融市場資金的充分及時利用。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種包括徵信資料庫、誠信獎勵與懲罰體系、追償制度等完整的徵信體系。
(四)從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提高人員素質等方面著手,提升農村各類金融機構進行業務創新、風險控制的能力
農村金融市場缺乏必要的細分,對農村各經濟體的金融服務需求進行挖掘,因此,金融創新就是一種必要的和急迫的工作。但是我國農村金融機構在現有的人員和制度下,不僅金融產品創新不能實現,就是通過跟隨創新實現了金融業務的創新,創新產品的風險也不能在現有的風險約束機制下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農村金融機構應該加大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力度,尤其在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崗位責任制度建設、風險監督與稽核制度建設等方面;此外,農村金融機構應該更加註重引入高素質的金融專門人才,加大對現有員工的培訓力度,提升風險意識、風險防範與控制能力、業務創新意識及業務創新能力。為繁榮農村金融市場提供內部制度和人員保障,進一步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五)建立農村貸款保險制度,促進支農貸款發放,提升農村資金自我創造能力
農村金融機構的存貸比一般都只有30%甚至更低,貨幣創造能力較弱,加上農村商品市場交易通常都是通過現金交易完成,貨幣流通速度慢,因此,農村資金總量供應不足便不可避免。
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保險制度可以有效的促進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發放——貸款保險制度可以確保農村金融機構的經濟效益趨向最大。就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現實和社會條件可以採用兩種不同的貸款保險模式。其一,行業協會模式——農村金融機構自主設立行業性、區域性保險基金。如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聯合其他各類農村金融機構,通過類似上繳存款准備金方式強制各機構繳納一定比例的貸款准備金,形成資金池,並通過招標方式確立區域性的基金管理公司,在資金的運作上採取以安全性為主、以盈利性為輔的方式,當被保險機構發生保險范圍內貸款無法收回或其他既定損失情況下按損失金額的一定比例或全額直接從資金池撥付予以補償;其二,政府機構主導模式——以市級人行中心支行和銀監局為核心,通過強制上繳貸款准備金的方式設立資金池。具體資金運作上與前一種方式基本一致,只是在資金管理上可以採取更靈活的方式,或者招標管理,或者自行運作,或者通過指定機構運作等。相對而言,筆者認為第二種模式在當前更為可能,在運作效率上、資金安全性及盈利性等方面都更有保障一些。
此外,科學高效的貸款保險制度還需要建立一個公正、有效的損失評價、損失確認、監督體系,以防止部分貸款機構的道德風險發生。在這樣的一種制度保障下,貸款的發放必然加速,從而降低了農村資金的沉澱,提升了農村貨幣創造能力。
(六)限制農村金融機構成為資金外溢的渠道,以培育相對獨立的、具有完整金融創造功能的區域金融市場
農村資金外溢,不僅不利於農村經濟的發展,對當地的所有金融機構的發展其實也是不利的。從金融生態環境的含義上理解,在沒有充足的資金作保障的情況下形成的金融生態環境絕對是不能支撐當地金融的正常發展。因此,應該從制度層面直接規定各金融機構的資金吸納與運用方式,同時建立相應的監督和激勵約束制度,以確保資金外溢狀況得到抑制,農村金融生態環境能有質的提升。
(七)提升對農村金融監管寬度和深度
農村各金融機構為了達到盈利或者其他目標必然與其他機構發生交易,尤其在為了達到利潤最大化的目標時,有可能做出違規行為,進而威脅到整個農村金融生態的平衡。因此在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抵抗風險能力薄弱的情況下,應該加強監管,包括兩個方面的升華。其一,拓展監管范圍即監管寬度。不僅要將農村金融機構的日常經營活動納入,同時也要把非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納入,以減少其可能產生的對農村金融機構、農村金融及農村經濟的沖擊;其二,提升監管水平即監管深度。不僅要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常規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同時也要對產品創新行為、制度建設等進行引導,以切實提升農村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
(八)加快農村經濟體發展,為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提供根本支撐
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提升從根本上講還是要依靠農村經濟的發展,正如前文所分析的,兩者之間存在密切的線性關系,而這種關系是一種映射。只有農村經濟體發展壯大,才能促使農村資金在供應量上放大,同時也會促使農村資金在需求量上放大,從而增強貨幣創造能力和農村資金的使用效率,最終實現農村經濟體系內資金的穩定、健康、自主、有序的乘數循環流轉,從根本上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伍』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分析
對於農村金融體系而言,最重要的功能是把農村剩餘資金轉化為農村儲蓄,再把農村儲蓄轉化為農村投資。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比較成功的把農村剩餘資金轉化為儲蓄,農村儲蓄在向農村投資轉化過程中受阻,農村較多的資金流出農村。因此,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農村資金的外流。閑置資金轉化為農村儲蓄的現狀,我國農民儲蓄率高,我國農民具有較強的儲蓄能力較高的儲蓄率較大的儲蓄額,這是農村金融機構能夠吸收大量存款的根本原因,為農村資金外流奠定了基礎,提供了可能。農村儲蓄轉化為農村投資主要表現為貸款,從農業得到的貸款與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及其不相稱。雖然我國農村貸款有了較大幅度的增加,但是與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和其他產業的到的貸款相比,支持率偏低。
改革開放三十年過去了,農業貸款的相對份額不但沒有得到任何改善,而且呈現不斷擴大的趨勢。沒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體系對農業的應有的支持,我國農業貸款仍有巨大的潛力。農村存款大於貸款,農村存款與農村貸款不僅差額越來越大其增長速度明顯加快,存貸款額逐年增大資金外流嚴重。相對於工業城市居民城市,農業比較利益低下,農民收入低,農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捷,造成對農業農戶及農村企業的貸款無利可圖,甚至虧損,一些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無法延伸到偏遠的農村,甚至從廣大農村地區撤出,導致農村金融發展十分緩慢。
目前我國金融體系缺乏足夠規避農業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機制。由於農業經常面臨巨大的自然風險和變化多端的市場風險,如果沒有相應的規避機制或者規避機制不健全,往往是農業生產者及其有關參與者不得不面臨巨大的難以承受的自然和市場風險。出於理性的選擇,有關的農業參與者會減少對農業的投入,農村金融機構也相應的減少了對農業的貸款。農村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使得農村金融機構難以了解農村企業和個人的資信情況,導致農村信貸過程中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機會主義盛行,農村金融機構惜貸嚴重,大量資金流向城市和工業。農村金融機構規模小風險大,儲蓄存款向大銀行集中的現象比較突出,制約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也導致大量農村資金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