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時間首來大在優配
1. 股票交易時間是多少
一、股票交易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
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
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十一、春節、元旦、清明、端午、中秋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二、股票交易委託費用是什麼?
股票委託費用主要用於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交易上海股票、基金時,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筆1元收費,異地券商按每筆5元收費;交易深圳股票、基金時,券商按1元收費。
股票委託費產生的原因:
(一)投資者在進行深滬兩市股票買賣時,一些券商要收取委託費。
(二)由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採用的是無形席位交易方式,大多數開通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的券商不收取委託費,尤其是深圳本地的券商,已不再收取委託費。
(三)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收費規定上允許上海本地券商收取投資者每筆1元的委託費,異地商券則可收取每筆5元的委託費。
(四)由於券商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一些券商為吸引投資者,降低甚至免收投資者委託費,另一些券商則因當地證券營業網點少、投資者多的狀況而收取委託費。
三、股票交易費用包括哪些具體內容
(一)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二)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三)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四)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2]》,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五)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
2. 股票交易中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一、競價方法
1.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逐筆競價兩種方式。
2 開盤價以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逐筆競價方式產生。
3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其成交價格原則為:
(1)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 取其中間價及四捨五入為成交價。
其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買賣申報, 自動進入連續逐筆競價。
4.連續逐筆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其成交價格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 以該價格為成交價;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5.上交所買賣無漲跌幅之價格限制的股票( 新上市股票首日買賣) :
(1)集合競價時, 申報價格無限制;
(2)連續逐筆競價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報為有效申報;a.買入(賣出)申報價格不高(低)於即時揭示的最低(高)賣出(買入)申報價格的10%;b.無賣出(買入)申報的, 買入( 賣出)申報價格不高(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 低) 買入(賣出)價格的10%。
(3)既無賣出又無買入的, 買入( 賣出) 申報價格不高於成交價格的規定幅度;當日無成交價格的,按前收盤價( 公開發行價格) 的10%。
6.深交所有漲跌幅限制的證券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申報范圍一致,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
(1) 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150 元,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成交價的上下15 元;( 2) 非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5元, 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成交價的上下5 元。深交所認為有必要時, 可以調整有效競價范圍並公告。
7.深交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集合競價期間沒有產生成交的,按下列方式調整有效競價范圍:
(1)有效競價范圍內的最高買入申報價高於發行價的,以最高買入申報價為基準調整有效競價范圍;
(2)有效競價范圍內的最低賣出申報價低於發行價的,以最低賣出申報價為基準調整有效競價范圍。
二、買賣優先順序
1.價格優先— — 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 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2.時間優先— — 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 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
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三、股價漲跌幅限制
股票、基金: 漲跌幅比例為10%, 上市首日不受漲跌幅限制。
ST股票: 漲跌幅比例為5%。
PT 股票: 漲幅不得超過5%, 跌幅不受限制。
集合競價規則(後面有簡化說明、例子)深、滬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9:15—9:25為集合競價交易時間,集合競價期間,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只存儲每一筆申報而不撮合。至9:25時,電腦系統將根據已輸入的所有買賣申報按集合競價的規則產生一個開盤價。
按照新的交易規則:
9:15至9:25,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15至9:20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20至9:25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6.產生這一開盤價的步驟是這樣的: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
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股票、基金的漲跌幅度為10%,其中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
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
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
3. 股票交易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怎麼理解
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1)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2)成交時「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4. 股票跌停後,排隊賣股票,順序是按照時間順序還是大單優先原則
首先是時間優先,如果時間相同則數量優先,以數量較多者為先。估計你是說601107吧,很多人昨晚就計算好跌停價格,早已經下單了。還有需要注意一點,所謂的時間優先是指你的買賣指令到達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那一刻為准,並不是到達券商系統那一刻為准。
5. 股票交易規則和時間
周一到周五為股票交易日,股票買賣時間為上午9點30分到11點30分,下午13點到15點,股票買賣規則為委託方購買的股票必須為100股或是100股的倍數;當天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等規則。
所有的股票交易市場都是有休息日的,各國的法定節假日股市休市,周六周日蘆咐休息。扒孝由於美國和中國存在時差,所以中國股民在周六還可以看到美國股票的交易。
股票交易採用競價春嘩稿成交的方式,價格較低的委託賣單優先價格較高的委託賣單,價格較高的委託賣單優先價格較低的委託賣單,價格相同則按時間排序。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手,一手為一百股。除了新公司上市首日或者是股票以外,股票的漲跌幅不能超過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百分之十,股票不能超過收盤價的百分之五。
6. 股票幾點開始交易
一、股票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鉛鄭消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股票交易規則:
1、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2、買入最小單位為1手,即100股,且必須每次買入的數量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可以不整叢旁100股賣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須一次性賣出。
3、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槐知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4、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只能進行做多操作,不能進行做空操作;其委託交易時,其委託價格必須在個股的當天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無效;委託單在當日的交易時間內有效,收盤之後,其委託單無效。
三、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
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股票漲(跌)幅價格=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10%(或5%)。
權證漲跌幅限制權證漲(跌)幅價格=標的證券前日漲(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7. 股票交易,什麼叫: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其實這個原則就跟拍賣一樣.
誰願意出更高的價來買,系統就會把股票給誰;對於賣的人來說,就是誰願意以更第的價來賣掉自己的股票,那麼系統就會先賣誰的.
如果有兩人出價一樣,那就要看出價的時間,誰先出價誰就先買或者先賣.
其實還有一個原則,就是量大優先,也就是說如果價格相同,出價的時間也相同,那麼就看誰交易的量大誰就優先,因為成交量越大,交易所和證券公司都能賺更多的錢,所以才有這個原則.當然,他們不會把這個原則說出來,因為這是不公平的原則.它對小股民不利.
8. 股票交易時什麽情況下大單優先先於時間優先
股票交易大單優先先於時間優先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集合竟價也是依次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數量優先.莊家的單也是9:15進入上海或深圳交易所系統的,但他的單數量大,所以他排前邊。9:15至9:25掛的單有時間順序按時間優先。
二、有的證券公司可以提前掛單,但實際都是9:15進入交易所系統,前一天晚上掛單和9點15分0秒掛單是同一時間進入交易所系統,數量大的先成交。
三、在9:15之前的委託只是在證券公司而沒報到交易所。
四、各證券公司在9:15之前就和交易所連線了,但交易所在9:15開始接受掛單委託,在9:15那一刻及以前掛的單都算同一時間,按價格優先,數量優先。
五:集合竟價沒成交的單到連續竟價時還有時間優先,但你那個例子甲乙算同一時間,按數量優先。
(1)9點14分時就直接掛漲停價是無效的,集合競價的時間是9點15分開始,也許你看到的9:15出現的掛單是顯示的漲停,但由於期間掛賣的多餘買入的,9:25分的開盤就不是漲停價.(2)掛單要從9:15分整開始,由於網路傳輸要一定的時間,可能是幾秒鍾,所以不一定你是最先傳輸到上海或深圳交易系統的(3)交易顯示不是每筆成交都顯示,基本上是5秒顯示一次,這5秒之間價格相同以大單者先成交,價格不同以價高者先成交.(4)遇大利好,大家包括莊稼的操盤手在9:15分打入的單比你大的很多,漲停價都是一樣高,所以買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