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股票交易
A. 做市轉讓的交易規則
做市轉讓方式下,您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股票。詳細規則如下:
1、申報時間: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9:15-9:30交易系統只收單、不處理。遇法定節假日和其他特殊情況,暫停轉讓。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
2、交易單位: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投資者證券賬戶某一股票余額不足1000股的,應當一次性委託賣出。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3、報價單位:股票轉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股票轉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4、漲跌幅:不設漲跌幅限制。
5、清算交收:和A股一樣。T日賣出掛牌公司股份,資金T日可用,T+1可取;T日買入掛牌公司股份,T+1日可申報賣出。
6、申報效力:委託當日有效。交易時間內可以撤銷委託的未成交部分。",https://..com/question/622713991873339252.html"
B. 股票交易中的造市商與做市商有什麼區別
1、做市商:
和坐市商是同義詞,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獨立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買賣雙方不需等待交易對手出現,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擔交易對手方即可達成交易。
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並實現一定的利潤。
特點:
(1)提高股票的流動性,增強市場對投資者和證券公司的吸引力。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一般規模比較小,風險也比較高,投資者和證券公司參與的積極性會受到較大影響。特別是在市場低迷的情況下,廣大投資者更容易失去信心。也許在創業板設立初期會出現一股投資熱潮,但這並不能保證將來的市場不會出現低迷的現象。
如果有了做市商,他們承擔做市所需的資金,就可以隨時應付任何買賣,活躍市場。買賣雙方不必等到對方出現,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承擔另一方的責任,交易就可以進行。因此,做市商保證了市場進行不間斷的交易活動,即使市場處於低谷也是一樣。
(2)有效穩定市場,促進市場平衡運行。
做市商有責任在股價暴漲暴跌時參與做市,從而有利於遏制過度投機,起到市場「穩定器」的作用。此外,做市商之間的競爭也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市場的穩定。
在NASDAQ市場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兩家以上的做市商為其股票報價,而一些規模較大、交易較為活躍的股票的做市商往往達到40多家。平均來看,NASDAQ市場每一種證券有12家做市商。這樣一來,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就會得到很大的緩解,個別的機構投資者很難通過操縱市場來牟取暴利,市場的投機性大大減少,並減少了傳統交易方式中所謂莊家暗中操縱股價的現象。
(3)具有價格發現的功能。
做市商所報的價格是在綜合分析市場所有參與者的信息以衡量自身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形成的,投資者在報價基礎上進行決策,並反過來影響做市商的報價,從而促使證券價格逐步靠攏其實際價值。
2、造市商:
造市商(market maker)為證券交易所指定的買賣中間商,主要業務是為買方及賣方進行報價、並且為雙方尋找最佳價格撮合交易,本身則從買賣差價中獲利。
特點:
不間斷地主持買、賣兩方面的市場,並在最佳價格時按限額規定執行指令;發布有效的買、賣兩種報價;在交易完成後的90秒內報告有關交易情況,以便向公眾公布。
真正的做市商市場應該包括兩個層次:第一層是做市商和投資者之間的零售市場;第二個層次是做市商和做市商之間的批發市場。
證券做市商市場,包括「復合型」證券交易市場和「單一型」證券做市商市場(OTC市場)兩類,其中「復合型」證券交易市場又可分為「混合型」證券交易市場(如紐約證券交易所)和「平行型」證券交易市場(如倫敦證券交易所)。
C. 新三板的做市交易股票是什麼意思
一種交易模式
新三板的交易模式主要有
1:二級市場自由買賣
2:股東協議轉讓
3:做市商轉讓, 做市商為券商,有做市商的新三板股票可直接到其做市商券商直接協議出售
D. 股市做市商制度是什麼意思
「做市商」是指那些獨立的股票交易商,其職能是為投資者承擔某一隻股票的買進和賣出。 在NASDAQ市場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兩家以上的「做市商」為其股票報價;一些規模較大、交易較為活躍的股票的「做市商」往往達到40-45家;平均而言,NASDAQ市場每一種證券有12家「做市商」。 為確保每隻股票在任何時候都有活躍交投,每個「做市商」都承擔做市所需資金,以隨時應付任何買賣,活躍市場。買賣雙方不必等到對方出現,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承擔另一方的責任,交易就可以進行。因此,保證了市場進行不間斷的交易活動,這對於市值較低、交易次數較少的證券尤為重要。 許多做市商向投資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包括所交易股票的研究報告、通過零售網尋找交易方和機構投資者,並且向投資者提供投資建議等。做市商制度的主要作用是提高市場的流通性。
E. 什麼是股票做市轉讓
你好,做市轉讓是新三板的一種制度,就是說在新三板掛牌的股票,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進行交易。在制度運行中,做市商對做市證券合理估值、雙向報價,不僅促進市場流動性,更重要的是其價格發現的功能。對此,這樣的操作就能杜絕滬深股市常見的莊家炒作投機等現象。
目前的新三板市場的做市轉讓一共有協議轉讓、做市轉讓兩種方式,但是要注意這樣的轉讓必須有2家以上從事做市業務的主辦券商(以下簡稱「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說到底,新三板市場個股估值不合理、成交寡淡的現象是比較嚴重,所以它並不能像主板一樣實行比較合理的競價交易機制,因此做市轉讓制度就有必要出現。
總的來說,做市轉讓是新三板市場的一個比較色彩鮮明的制度,這個制度可能為投資者帶來巨大財富,但也可能讓投資者面臨巨大風險,所以都需要我們注意盈虧同源。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F. 股市中的做市商是什麼
做市商制度是一種以做市商為中介的證券交易制度。做市商向市場提供雙向報價,投資者根據報價選擇是否與做市商成交。傳統做市商制度下,投資者委託不直接配對成交。
一、新三板選擇做市商制度的條件
(一)股票掛牌時擬採取做市轉讓方式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為申請掛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報價服務,且其中一家做市商為推薦該股票掛牌的主辦券商或該主辦券商的母(子)公司;
2、做市商合計取得不低於申請掛牌公司總股本5%或100萬股(以孰低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於10萬股的做市庫存股票;
3、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協議轉讓方式的股票,申請變更為做市轉讓,應當復合的條件:
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為該股提供做市報價服務,並且每家做市商已取得不低於10萬股的做市庫存股票;
2、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轉讓方式的股票,申請變更為協議轉讓,應當符合的條件:
1、該股票所有做市商均已滿足《轉讓細則》關於最低做市期限的要求,且均同意退出股市;
2、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做市商成交方式:
做市轉讓採用集中路由、集中成交的模式。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對到價的限價申報即時與做市申報進行成交;如有2筆以上做市申報到價的,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成交。成交價以做市申報價格為准。
1.做市商T+0:
做市商當日買入的做市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此外,每個轉讓日15:00做市轉讓時間結束後,還有30分鍾的做市商間轉讓時間,但該時間段內做市商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不得賣出。
2.做市商最低做市期限:
掛牌時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股票和由協議轉讓方式變更為做市轉讓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為股票做市不滿6個月的,不得退出為該股票做市。後續加入的做市商為股票做市不滿3個月的,不得退出為該股票做市。
3.做市商豁免雙向報價的情形:
為了使得做市商能夠獲得一定的時間來調整庫存股票,繼續履行雙向報價的義務,給予做市商在一定情形下的雙向報價豁免權力.
當做市商庫存股不足1000股時,可豁免賣出報價;做市商庫存股達到做市商股票總股本20%時,可豁免買入報價。豁免時間為二個轉讓日。
G. 中國股市有做市商嗎
做市商和坐市商是同義詞,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獨立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買賣雙方不需等待交易對手出現,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擔交易對手方即可達成交易。
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並實現一定的利潤。
針對做市商所承擔的義務,同時也要享有以下特權:
1、資訊方面,享有交易者的所有買賣盤的記錄,以便及時了解發生單邊市的預兆。
2、融資融券的優先權。為維護市場的流通性,做市商必須時刻擁有一大筆籌碼以維護交易及一定資金作後盾,但這並不足以保證維持交易的連續性,當出現大宗交易時,做市商必須擁有一個合法、有效、低成本的融資融券渠道,優先進行融資融券。
3、一定條件下的做空機制。當市場上大多數投資者做多時,做市商手中籌碼有限,必然要求享有一定比例的做空交易,以維持交易的連續。
4、減免稅收。做市商交易頻繁,同時承擔買進賣出的雙方交易,為買而賣,為賣而買,在買賣差價中賺取利潤,勢必要求減免稅收。
H. 怎麼在新三板上交易做市轉讓股票
協議轉讓:必須等交易對手出現,而且是私下進行的,不是公開的做市轉讓:通常情況下只有做市商和投資者之間能夠成交,禁止投資者之間交易,做市商同時提供賣價和買價,以報價和投資者達成交易,只要是有價值的股票,想什麼時候買隨時有貨,覺得做市商報價合理,亦可隨時出貨,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躍市場,增加交易量。對於新三板可能意義在於,完善整個資本市場的融資鏈條,券商選擇那些真正有實力的企業將其送入資本市場,並且持續督導,並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做市交易,如果初始把關不嚴,也會影響到後續的做市交易,出於這點考慮,券商也會小心推薦企業。對於提高整個資本市場的公司質量還是有積極意義的。轉板機制完善之後,加之已經出台的分層機制,對於好企業分入高級層次,對其進行政策喂養,或可以直接轉板走人。通過新三板,優質企業升級,其他板塊的劣質企業降級,完成對資本市場的換血,現在不上新三板的企業,幾年後一定後悔莫及。新三板原始股權交易:開戶流程:(1)投資者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新三板開戶手續;(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券商,與主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券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股份轉託管手續。不過對個人投資者而言,新三板仍然門檻較高(500萬)。按照目前規則,而更常見的投資方式則是借道各種金融機構發行的產品,但目前僅有私募類產品(門檻在100萬元以上),如券商、基金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等各類機構都參與其中。隨著市場發展,公募基金參與新三板的可能性也在增加——這可能是普通投資者在現有游戲規則中參與的唯一方式。有這個資金實力到證券公司營業部去開通,達不到開戶條件的,可以同我司墊資開戶。
I. 新三板股票做市是什麼意思啊
做市轉讓的相關交易規則如下: 1、委託申報時間為每個轉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轉讓撮合時間為9:30至11:30、13:00至15:00; 2、每個轉讓日9:30發布即時行情; 3、開盤價為該股票當日第一筆成交價; 4、做市轉讓未成交部分可以撤單。
做市轉讓交易按做市商的選擇成交,不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
J. 關於股票做市商
做市商的利益與風險
做市商在增加股票、證券、商品等標的物的交易流動性方面做出了很大貢獻,做市商做出以上貢獻這種行為本身也是為逐利所驅動。做市商在做市過程中可以獲得以下幾個來源的利益:
1.價差收益:
做市商報價的買入價格與賣出價格之間的存在價差利益,做市商通過「低買高賣」獲得的標的物商品或證券的買賣價格差利益,這是做市商的利益來源之一。
2.交易傭金:
在一些大宗商品或交易不活躍的證券品種中,有些做市商還按一定比例約定,向客戶收取交易傭金。在交易量大、交易非常頻繁的大型證券或標的商品中,做市商一般不再收取交易手續費,比如在外匯交易中,做市商一般都不再另收取交易費,做市商通過調節買賣報價差的大小來獲得收益。
3.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收益:
做市商按低報價買入標的商品後,不太可能馬上高價賣給客戶,一般需要持有一段時間,在這個時間過程中,就存在價格波動導致的風險和收益。
由於市場價格波動產生的利益與風險是由做市商自己來決定,並由做市商用自有資金和自有證券等標的物做擔保,所以市場價格波動產生的利益與風險都由做市商自己承擔。
如果客戶賣出商品或證券給做市商,做市商買入後沒有及時賣出,此階段市場價格發生變化;假設價格上漲,做市商以更高的價格賣出後,就可獲得額外的投資收益,這是市場對做市商承擔市場風險的獎勵。假設市場價格出現下跌,做市商只能以更低的價格賣出,出現買賣價差虧損,這是市場對做市商沒有充分迅速履行交易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