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股票交易所
Ⅰ 中國第一家證券交易所在哪裡誕生
20年前的9月26日,上海市南京西路1806號——一家生意不好後被盤下改造的理發店吸引住了全球媒體的目光。隨著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李祥瑞授權總經理尉文淵在這里敲響第一聲錘鑼,中國工商銀行上海信託投資公司靜安分公司開設的新中國第一個股票交易櫃台宣告誕生。
這條新聞在海內外轟動一時,年終被評為「1986年全國十大經濟新聞
參考資料:http://www.chinanews.com.cn/cj/jrcz/news/2006/09-27/796734.shtml
Ⅱ 北京證券交易所的設立
北京證券交易所(簡稱「北交所」),於2021年9月3日注冊成立,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中國第一家公司制證券交易所,受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經營范圍為依法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以及證券市場管理服務等業務。推薦您關注華泰證券投資者教育基地公眾號,學習更多關於北交所專業知識。華泰證券,貼心管家,您想要的都在這里,快點擊下方圖片加入我們
Ⅲ 上海交易所成立時間
上海交易所成立時間1990年11月26日。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受中國證監會監督和管理。
上海證券交易所致力於創造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市場環境,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設施和服務;制定和修改本所的業務規則;按照國務院及中國證監會規定,審核證券公開發行上市申請;審核、安排證券上市交易,決定證券終止上市和重新上市等;提供非公開發行證券轉讓服務;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組織實施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創新;對會員進行監管;
對證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進行監管,提供網站供信息披露義務人發布依法披露的信息;對證券服務機構為證券發行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務的行為進行監管;設立或者參與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開展投資者教育和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及中國證監會許可、授權或者委託的其他職能。
Ⅳ 第一家證券交易所在哪裡成立
1918年,我國第一家由中國人自辦的證券交易所成立,它就是北洋政府時期的北平證券交易所。
北平證券交易所仿照西方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有資本金20萬元,股份金額100萬元,交易經紀人60人,並裝有北京各銀號的直通電話,以通行情。
該所地處北洋政府的首都,又因當時幣制不統一,市場流通的貨幣十分龐雜,致使交易一度十分活躍。1928年,國民政府遷都南京後逐漸冷落,後於1939年停業。
拓展資料:
1602年,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
簡介
創立於荷蘭帝國時代的1602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證券交易所,位於阿姆斯特丹市的內達姆廣場附近。阿姆斯特丹證交所是一個以金融股票為主的證券市場,而且外國股票佔有相當高的比例,不過這些年來該證交所比較注意培養和發掘高技術的企業股票上市。
該證交所於1980年9月開始採用美國股票阿姆斯特丹系統交易,只要登帳即可成交,以方便投資者在荷蘭買賣美國股票。1985年,又和東京證券交易所簽訂協議,同樣實行股票買賣轉帳清算。1984年,阿姆斯特丹證交所還開設了歐洲債券交易市場,以進行10萬美元以下的歐洲債券交易。
2000年9月22日,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與巴黎證券交易所以及布魯塞爾證券交易所正式宣布合並,形成全球第一個跨國境、單一貨幣的股票和衍生泛歐交易所。
建立概況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Amsterdam Stock Exchange,AEX) 於1609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誕生,成為世界歷史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阿姆斯特丹銀行也是在這一年誕生,大約比英國銀行早一百年。
第一隻可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是荷蘭的東印度聯合公司。1602年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成立,這是世界上第一個聯合股份公司。通過向全社會融資的方式,東印度公司成功地將社會分散的財富,變成了自己對外擴張的資本。
建立東印度公司的目的是為了派遣商船前往南洋,通過買賣交易換回當時歐洲沒有的貨物,如瓷器、香料、紡織品等等,這些物品在當時的歐洲可以賣到很高的價錢,但是沒有人能單獨提供大筆巨資為船隊准備航海和貿易,所以人們通過發行股票來籌集所需的資金,
對於買了東印度公司股票的人來說,所獲得的利潤既可以以黃金、貨幣或者貨款的形式支付,也可以直接用香料支付,由於船隊販運回來的貨物有可能一年比一年值錢,有可觀的利潤可圖,因此人們踴躍地大量購買東印度公司的股票。世界上第一個證券交易所和第一隻股票就這樣開始了其歷史使命。
Ⅳ 中國歷史上第一家證券交易所成立在哪裡
1918年,我國第一家由中國人自辦的證券交易所成立,它就是北洋政府時期的北平證券交易所。北平證券交易所仿照西方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有資本金20萬元,股份金額100萬元,交易經紀人60人,並裝有北
京各銀號的直通電話,以通行情。該所地處北洋政府的首都,又因當時幣制不統一,市場流通的貨幣十分龐雜,致使交易一度十分活躍。1928年,國民政府遷都南京後逐漸冷落,後於1939年停業。
Ⅵ 證劵交易所成立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紀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Ⅶ 第一家證券交易所在哪裡成立
成立時間:1609年。地址:荷蘭阿姆斯特丹市。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證券交易所之一,它位於阿姆斯特丹市的內達姆廣場附近。阿姆斯特丹證交所是一個以金融股票為主的證券市場,而且外國股票佔有相當高的比例。
拓展資料:
該證交所於1980年9月開始採用美國股票阿姆斯特丹系統交易,只要登帳即可成交,以方便投資者在荷蘭買賣美國股票。1985年,它又和東京證券交易所簽訂協議,同樣實行股票買賣轉帳清算。1984年,阿姆斯特丹證交所還開設了歐洲債券交易市場,以進行10萬美元以下的歐洲債券交易。
2000年9月22日,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與巴黎證券交易所以及布魯塞爾證券交易所正式宣布合並,形成全球第一個跨國境、單一貨幣的股票和衍生泛歐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的職責
1、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2、證券交易所有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
3、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4、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並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對異常交易的情況提出報告。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准確地披露信息。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5、證券交易所應當從其收取的交易費用和會員費、席位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設立風險基金。風險基金由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管理。證券交易所應當將收存的風險基金存入開戶銀行專門賬戶,不得擅自使用。
6、證券交易所依照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和其他有關規則,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