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所得稅繳納時間
『壹』 個人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應該怎樣確認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繳納時間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二十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二)股權轉讓協議已簽訂生效的;(三)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四)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五)本辦法第三條第四至第七項行為已完成的;(六)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證據表明股權已發生轉移的情形。因此,個人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應根據上述規定確認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繳納時間。
『貳』 個人股東什麼時候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股東在獲得股息紅利或股票轉讓時,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2)股票交易所得稅繳納時間擴展閱讀: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股權轉讓是指個人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權;
(二)公司回購股權;
(三)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並向投資者發售;
(四)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五)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
(六)以股權抵償債務;
(七)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第四條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叄』 股票交易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投資者通過低買高買所賺取的差價,是不要交個人所得稅的,如果投資者通過上市公司分紅,產生的收益,根據投資者的持有時間,收取一定的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收取標准如下:
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包含一個月),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包含一年),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持股期限大於一年的,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免個人所得稅。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
一字型:即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在同一價位。
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漲停:開盤即以漲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漲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高價成交,說明買盤旺盛,該股屬於強勢股。
(2)跌停:開盤即以跌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跌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低價成交,說明賣盤沉重,該股屬於弱勢股。
(3)交易非常冷清,全日交易只有一檔價位成交。
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 -- 15:00
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交易單位
(1)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 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託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交易帳戶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自己開立一個股票帳戶(即股東卡)。股票帳戶相當於一個「銀行戶頭」,投資者只有開立了股票帳戶才可進行證_買賣。
如要買賣在上海、深圳兩地上市的股票,投資者需分別開設上海證_交易所股票帳戶和深圳證_交易所股票帳戶,開設上海、深圳A股股票帳戶必須到證_登記公司或由其授權的開戶代理點辦理。
股票帳戶有許多不同種類。個人投資者如需買賣滬、深股市的A股股票,則需開設A股股票帳戶。
『肆』 股票收益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投資者通過買賣境內上市交易的個股所賺取的價差是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投資者通過股票分紅獲得的收益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1、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按20%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按1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而之前是按5%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股票紅利扣稅的原則,以「先進先出」為基礎,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當對一隻股票進行波段操作的時候,往往所扣稅率是按照最近一筆操作來計算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伍』 發生股權轉讓交易何時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發生股權轉讓交易扣繳義務人、納稅人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1、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
2、股權轉讓協議已簽訂生效的;
3、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
4、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
5、本辦法第三條第四至第七項行為已完成的;
6、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證據表明股權已發生轉移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陸』 股票個人所得稅交多少
法律分析:股票交易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是按照成交額的千分之一向賣方單向收取。除了印花稅,交易股票還需要繳納傭金和過戶費。
股票分紅要交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含1個月)以內的,按20%的稅率繳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按1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持股期限1年以上的,按5%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投資者在賣出分紅股票時會收取個人所得稅,其它情況不收取個人所得稅,其中,個人所得稅收取標准與投資者持有時間相關,規定如下:
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包含一個月),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包含一年),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大於一年的,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免個人所得稅。
比如,小唐持有某股票1000股,該公司按照每10股派發1元的方式派發紅利,持股1個月就賣出,那麼小唐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1×20%=20元。
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持有時間是從投資者買入該股當天算起的,不是從分紅當天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 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八條 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柒』 股票分紅所得稅的時間問題
紅利稅已經實行差額式計征,就是以持股時間的長短分別計稅。期間有交易的,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來計算持股時間。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紅利稅代扣代繳。
『捌』 股票增值權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何時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61號)第五條規定,股票增值權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上市公司向被授權人兌現股票增值權所得(現金)的日期。上述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個人實際取得股票增值權收益的日期。同時,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於員工實際取得股票增值權收益的次月七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玖』 股票交易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一、低吸高拋賺取的差價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二、分紅要交個人所得稅:
1、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按20%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按1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而之前是按5%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股票紅利扣稅的原則,以「先進先出」為基礎,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當對一隻股票進行波段操作的時候,往往所扣稅率是按照最近一筆操作來計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