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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轉的股票交易有風險嗎

發布時間: 2022-05-09 08:02:22

『壹』 股轉系統股票能不能買

可以,開通交易許可權即可交易,股轉系統又稱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三板市場,三板市場精選層開戶要求:開通前1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0萬及以上,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風險承受能力C4及以上。
投資者要注意的是三板市場發展並不成熟,交易不活躍,交易對象以機構為主,投資風險較大,投資者需要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選擇是否進行交易。
拓展資料:
作為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的一部分,三板市場一方面為退市後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繼續流通的場所,另一方面也解決了原STAQ、NET系統歷史遺留的數家公司法人股流通問題。
擁有代辦股份轉讓資格的券商有:申銀萬國、國泰君安、大鵬、國信、遼寧、閩發、廣發、興業、銀河、海通、光大和招商證券等證券公司。
投資者如要參與股份轉讓交易,必須開立專門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賬戶」。開戶時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到具有代辦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營業網點開立賬戶,並與證券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委託協議書。持有已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要進入三板市場轉讓股份,也要開立此賬戶。
國泰君安證券公司可進行三板交易,也是需要辦開戶手續的.公司是由原國泰證券有限公司和原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通過新設合並、增資擴股,於1999年8月18日組建成立的,注冊資本47億元,第一、二、三大股東分別為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中央匯金公司和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
所屬的4家子公司、23家直屬營業部及26家分公司所轄的共計123家營業部分布於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是目前國內規模最大、經營范圍最寬、網點分布最廣的證券公司之一。
在三板市場由指定券商代辦轉讓的股票包括水仙、粵金曼和中浩等退市股票。
根據股份轉讓公司的質量,在三板市場上實行股份分類轉讓制度。凈資產為負和為正的公司分別實行每周3次(周一、三、五)和5次(周一至五)的轉讓方式,轉讓委託申報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後以集合競價方式進行集中配對成交,漲、跌停板限制為5%。

『貳』 股市交易中的風險都有哪些能否具體分析一下

股票市場風險是指買入股票後,在預定時間內不能以買入價格以上的股票賣出,產生賬面損失或以買入價格以下的股票賣出,造成實際損失。再分為系統風險、政策風險、利率風險、購買力風險、市場風險等。

不要盲目跟風,在股市交易中往往伴隨著不必要的恐慌,成為操縱股市的大投機商的犧牲品。一些大投機商經常利用市場心理,炒作股市,抬高股價,使一般投資者認為追上去是有利可圖的,你追我追一直在把股價推到最高點;這一次,投機者會大幅拉低價格,普通投資者不知道該做什麼,害怕不得不盲目跟風,沒有任何理由,拋售股票,使得股票價格下跌得更慘。在盲目跟風的推動下,繁榮與蕭條常常讓投資者暈頭轉向,讓投機者獲利。貪婪與賭博心理學有關。在股市賺錢的時候,這種人很可能會暈頭轉向,像個賭徒,不停地漲到輸光。另一方面,如果他們在股市上失敗了,他們經常把所有的錢都投到股市上。他們中的大多數最終都被毀了。

『叄』 資金已經購買了股票後,把自己的所持有的股票轉到另一家證券公司有風險嗎

轉戶在程序上是沒有任何風險的,股票安全也沒有任何問題,唯一的問題是轉戶要幾天時間,如果你是超短線操作,在碰到股票大跌時,你恰好正在轉戶期間,就不能賣出股票,不能減少大跌的損失。只有再轉完後才可以操作。轉滬A股票沒有任何費用,深A股票要30元的轉託管費,沒有深A股票就沒有任何費用。不過有的公司可能要求你補交開戶費用,一般在開戶時和你有協議,開戶不滿2年就要補交開戶費用,也可能是其他類型的協議。

『肆』 公司股權轉讓有風險嗎這個還真不知道,求教啊謝謝啦

股權交易風險,你規避了嗎?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成熟,股權交易行為也變得日益活躍,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大產權交易所的成交項目及金額每年都在大幅增長,有效控制股權交易風險具有重要現實意義。鑒於上市公司一般通過股票交易系統實現股權的流轉,制度較為完善,相對安全,在此不作論述。而普通有限公司(非一人有限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是由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來實現的,存在較多潛在的交易風險。這里,筆者結合幾年來的法律實物體會,對股權交易的法律風險來進行簡要分析。
一、股權交易前的風險控制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遵守公司法的程序要求。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所持股份時,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股權,是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未經上述程序而實施的股權轉讓行為,因存在程序瑕疵可以被認定為無效或撤銷。
股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後,公司的股東數額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規定普通有限公司股東人數為2個以上50個以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應為2個以上200以下,也就是說,普通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不得突破2個的下限和50個的上限,股份公司股東人數不得少於2個,不得超過200個。這是公司設立的法定條件,股權交易後公司股東人數不能違反上述規定。
股權轉讓合同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也要遵守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本人所持股份總數的25%,從公司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所持股份。法律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主體,不能受讓股權成為公司股東。法律法規對交易主體權利能力有禁止性規定的,此類主體也不能從事相關股權交易行為。公司章程對股東轉讓股權有特殊規定的,轉讓方應嚴格遵守,這是法律對公司法人意思自治的認可與尊重。
二、股權交易合同履行的風險控制
股權交易合同的生效只是確定了轉讓、受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要完成股權的實際轉讓還要雙方對合同的實際履行。股權轉讓合同的履行,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及時向受讓方移交股權,就是講股權轉讓的事實及請求公司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的意思書面通知公司。隨後,轉讓方與受讓方的股東身份發生轉變。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前,受讓方不得隨意處分所取得的公司股權,其要行使完整的股東權利,須持公司發給出資證明或者完成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或工商變更登記。受讓方必須按照約定向轉讓方及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及時修改公司章程、變更股東名冊、變更工商登記。否則造成受讓方損失的,受讓人可以起訴公司,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是法律要求公司應盡的輔助義務,並非股權交易合同的完全履行義務。轉讓方在履行通知義務後,除有特別約定外,轉讓方的主要義務履行完畢。合同履行後,受讓方如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或行使股東權利,轉讓方對此沒有過錯的,不承擔因此產生的後果,法院也不應該支持受讓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請求。如因公司不履行輔助義務而使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或行使股東權利的,受讓方可以起訴公司,人民法院可以判令公司履行股權交易後的輔助義務,排除對股東行使權利的妨礙。
股權的實際交付包含兩個部分:股權權屬變更和股權權能移轉。有限公司製作的出資證明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示的股票都是股權權屬的證明形式,這是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並得到履行的法律憑證。權能的移轉是指受讓方作為公司新股東對公司管理權及收益分配權的行使。股權的權屬變更和股權的權能實現之間有著內在的邏輯關系,沒有權屬變更就無從實現權能移轉。實踐中,許多公司股東訴訟都是由於重視權能實現、忽略權屬變更而產生的,這應當引起我們高度的關注。
同樣,股權交易的受讓方在簽訂合同後有可能不履行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義務,為了控制這種風險,轉讓方可以要求受讓方將股權轉讓款先交付第三方託管,或提供第三方擔保,也可以同時在股權交易合同中約定違約條款,以確保受讓方能夠積極履行付款義務。
三、股權交易合同的效力風險控制
一般情況下,股權交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特殊情況下須經相關政府部門批准後生效。在股權交易中,雙方也可以簽訂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以達到提高交易效率的目的。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或工商變更登記是對已經發生股權交易行為的法律認定,在股權交易合同生效並完全履行後方能進行。如果股權交易合同無效,就不可能發生股權變動,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或工商變更登記就能進行。所以,在股權交易中不能約定以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或工商變更登記作為合同的生效條件。
應當注意的是,不能將股權交易合同的生效等同於股權轉讓的生效。股權交易合同的生效是指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合同一旦成立就生效。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發生了實質的轉移,受讓方取得了合法的股東身份。股權交易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完全遵照履行完畢,股權轉讓才能真正實現。
今運陽光

『伍』 購買股票有風險嗎

購買股票肯定有風險。

1.任何投資都有風險,只是風險大小而已;

2.股票也有風險,風險比債券要大一些;

3.投資股票一定要用閑錢,因為股市非常殘酷,普通人虧錢的概率非常大。

大家到證券公司開戶的時候,會看見這樣一句話: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這是證券公司提醒投資者風險的一種辦法,專業的投資機構都不能夠保證股票投資一定會賺錢,所以購買股票肯定會有風險。

不同的投資者購買股票不一樣,風險也不一樣,相對而言,購買銀行股,消費股風險相對較小,購買科技股,題材股風險比較大,不同投資者根據自己的風險接受能力,買賣適合自己的股票。

三、新手投資股市要注意什麼

如果你是一個投資菜鳥,進入股市第一件事就是減少資金投入,賬戶里放1,2萬塊錢就夠了,開始階段肯定會虧錢,用最小的代價獲取股市經驗,這是非常劃算的買賣。

股市投資風險控制最重要,任何時候都要考慮股票是否安全,只有把風險控制好之後,我們才可以在股市賺取更多錢。

『陸』 個股有風險嗎有什麼風險

任何投資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股票市場的風險因素是非常多的,所以大家進入到股票市場進行投資之前,就必須要了解相應的知識,這樣的話才能夠降低自己投資的風險。那麼個股會存在風險嗎?到底有什麼風險呢?

三、結語

雖然這種股票存在風險,可是這些股票也能夠給大家帶來巨大的收益,股東拿著這些股票就有權利從公司領取相應的紅利和股息,從投資中得到收益,而且這種股票有很強的流通性,股票可以在不同投資者之間進行相應的交易,能夠給大家帶來收益。

『柒』 炒股當中存在哪些風險問題

1、股票退市
股票退市是股票投資的最大風險,隨著我國經濟健康穩定發展,股市也會逐步走向健康良好運行,那些底子差,信譽不良,經營不善,違犯國家法律的上市公司將會被市場淘汰,被國家經濟政策調控,這兩種行為都會讓股票退出資本市場。到那時候,投資者的資金基本會損失巨大,甚至血本無歸。
2、股票套牢
股票市場受國內外經濟發展,國內外經濟政策,上市公司本身經營管理業績影響,股票價格會出現上漲或下跌。當股票投資者的購買成本大於股票當前價格,就面臨套牢風險,股票套牢只是帳面的暫時損失,只有把股票虧賣了才得到真正的損失。
3、影響家庭財務支配
現在股票投資者投資股票的資金還是比較多,不合理的投資比例還是很普遍的。當股票行情長期不理想時,資金都被套牢住又不捨得割肉出局,這樣必然會影響到家庭財務自由支配,造成家庭經濟或長或短時間的困難。

『捌』 股轉公司是什麼意思

股轉公司是指在股轉系統上市交易的公司。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也就是新三板,獲國務院批准,該系統是證券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後的第三個全國性交易場所,也是證券第一個由中國公司制運營的交易場所。
拓展資料:
一、如何在新三板買賣股票
交易新三板股票是一項中高風險的業務。自然人投資者在我公司開設新三板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新三板當局開業前10個交易日,我公司名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不含通過融資融券整合的資金和證券的資產,必須達到:
(1)精選層:日均100萬元以上(含);
(2)創新層:日均150萬元(含)以上;
(3)基礎層:日均200萬元以上(含);前10個交易日超過3天的單日資產,超過相應級別的資產數量要求;
2、具有2年以上在證券公司、期貨公司、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經驗。或者有基金和證券,期貨投資經驗,或2年以上金融產品投資、設計、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驗。
溫馨提示:80歲以上(含)的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產品戶必須通過櫃台或見證。
機構投資者: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機構或實收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二、轉增股本與送紅股
轉增股本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金或盈餘公積金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的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紅股相似。轉增股本與送紅股的本質區別在於,紅股來自公司的年度稅後利潤,只有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紅股,而轉增股本卻來自於資本公積金,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賬面上的資本公積金減少一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因此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轉增股本並不是真正的對股東的分紅回報。

『玖』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交易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
全國股轉系統)股票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
券市場運行秩序,根據《證券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
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業務
規則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的交易,適用本規則。
第三條 股票交易及相關活動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
則,禁止證券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條 主辦券商、投資者等市場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律法
規、部門規章及全國股轉系統有關業務規則,遵循自願、有償、
誠實信用原則。
第五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
簡稱全國股轉公司)為股票交易活動提供服務,並依法對相關
股票交易活動進行自律管理。
第六條 股票交易採用無紙化的公開交易形式,或經中國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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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第二章 交易市場
第一節 交易設施與交易參與人
第七條 全國股轉公司為股票交易提供相關設施,包括交
易主機、交易單元、報盤系統及相關通信系統等。
第八條 主辦券商進入全國股轉系統進行股票交易,應當
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取得交易許可權,成為交易參與人。
第九條 交易參與人應當通過在全國股轉系統申請開設的
交易單元進行股票交易。
第十條 交易單元是交易參與人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設立
的、參與全國股轉系統股票交易,並接受全國股轉公司服務及
監管的基本業務單位。
第十一條 主辦券商在全國股轉系統開展證券經紀、證券
自營和做市業務,應當分別開立交易單元。
第十二條 交易單元和交易許可權的具體規定,由全國股轉
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節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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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股票交易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競價交
易方式、連續競價交易方式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
式。
符合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單筆申報數量或交易金額標準的
全國股轉系統同時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原因需要進行
股票轉讓的,可以申請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優先股轉讓的具體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規定。
第十四條 精選層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精選層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第十五條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或
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應當有 2 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
供做市報價服務。採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系
統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為其提供相應的撮合頻次。
掛牌公司提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可以變更股票
交易方式。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擬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
式的,掛牌公司應事前徵得該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第十六條 申請掛牌公司股票擬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其
中一家做市商應為推薦其股票掛牌的主辦券商或該主辦券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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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
第十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強制變更
股票交易方式:
(一)掛牌公司進入精選層的,股票交易方式強制變更為
精選層競價交易方式;
(二)掛牌公司調出精選層的,股票交易方式強制變更為
相應市場層級交易方式;
(三)基礎層、創新層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為其做
市的做市商不足 2 家,且未在 30 個交易日內恢復為 2 家以上的
交易方式強制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四)基礎層、創新層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
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恢復交易期間,交易方式強制變更
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五)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節 交易時間
第十八條 全國股轉系統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
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轉系
統休市。
第十九條 做市和競價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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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3:00 至 15:00。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
延。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交易時間。
第三章 股票交易一般規定
第二十條 投資者買賣股票,應當以實名方式開立證券賬
戶和資金賬戶,與主辦券商簽訂股票買賣委託代理協議,並簽
署相關風險揭示書。
投資者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投資者可以通過書面委託方式或電話、自助
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股票。
投資者進行自助委託的,應按相關規定操作,主辦券商應
當記錄投資者委託的電話號碼、網卡地址、IP 地址等信息。
第二十二條 主辦券商接受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當確
認投資者具備相應股票或資金,並按照委託的內容向全國股轉
系統申報,承擔相應的交易、交收責任。
主辦券商接受投資者買賣委託達成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向
主辦券商交付其委託主辦券商賣出的股票或其委託主辦券商買
入股票的款項,主辦券商應當向投資者交付賣出股票所得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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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買入的股票。
第二十三條 投資者可以撤銷委託的未成交部分。
被撤銷或失效的委託,主辦券商應當在確認後及時向投資
者返還相應的資金或股票。
第二十四條 主辦券商應按照接受投資者委託的時間先後
順序及時向全國股轉系統申報。
第二十五條 申報指令應當按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格式傳
送。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申報的內容及方式。
第二十六條 主辦券商應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委託和申
報記錄。
第二十七條 投資者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
100 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 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
賣出。
第二十八條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股票
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 元人民幣。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
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第二十九條 股票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 100 萬
股,大宗交易除外。
第三十條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股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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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申報數量、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和單筆申報最大數量。
第三十一條 申報當日有效。
買賣申報和撤銷申報經全國股轉系統交易主機確認後方為
有效。
第三十二條 主辦券商通過報盤系統向全國股轉系統交易
主機發送買賣申報指令。買賣申報經交易主機撮合成交後,交
易即告成立。按照本規則達成的交易於成立時生效,交易記錄
由全國股轉公司發送至主辦券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統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
嚴重後果的交易,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採取適當措施或認定無效。
對顯失公平的交易,經全國股轉公司認定,可以採取適當
措施。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規則,嚴重破壞證券市場正常運行的
交易,全國股轉公司有權宣布取消交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
規交易者承擔。
第三十四條 按照本規則達成的交易,其成交結果以交易
主機記錄的成交數據為准。
第三十五條 投資者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不得賣出,全
國股轉公司另有規定的除外。
做市商在做市報價過程中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
第三十六條 按照本規則達成的交易,買賣雙方必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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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結果,履行清算交收義務。
股票交易的清算交收業務,應當按照中國結算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全國股轉公司每個交易日發布股票交易即時
行情、股票交易公開信息等交易信息,及時編制反映市場交易
情況的各類報表,並通過全國股轉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其
他媒體予以公布。
第三十八條 全國股轉系統按照交易方式、股票所屬市場
層級等對股票即時行情實行分類揭示。
第三十九條 全國股轉公司負責全國股轉系統信息的統一
管理和發布。未經全國股轉公司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發
布、使用和傳播交易信息。經全國股轉公司許可使用交易信息
的機構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將交易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和個
人使用或予以傳播。
第四十條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即時行
情和股票交易公開信息發布的內容和方式。
第四十一條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發展需要,編制
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分類指數等股票指數,隨即時行情發布。
股票指數的設置和編制方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規定。
第四章 做市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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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委託與申報
第四十二條 做市商應在全國股轉系統持續發布買賣雙向
報價,並在其報價數量范圍內按其報價履行與投資者的成交義
務。做市交易方式下,投資者之間不能成交。全國股轉公司另
有規定的除外。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做市交易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三條 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
買賣做市股票。
限價委託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
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等內容。
第四十四條 全國股轉系統接受限價申報、做市申報的時
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
限價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易單元代碼
證券營業部識別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等內容。
做市申報是指做市商為履行做市義務,向全國股轉系統發
送的,按其指定價格買賣不超過其指定數量股票的指令。做市
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易單元代碼、買賣申
報數量和價格等內容。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第四十五條 做市商應最遲於每個交易日的 9:30 開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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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向報價,履行做市報價義務。
第四十六條 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報應當同時包含買入
價格與賣出價格,且相對買賣價差不得超過 5%或兩個最小價
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准)。相對買賣價差計算公式為:
相對買賣價差=(賣出價格-買入價格)÷賣出價格×100%
第四十七條 做市商提交新的做市申報後,前次做市申報
的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第四十八條 做市商的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 股的整數倍,
且最小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 1000 股。
做市商前次做市申報撤銷或其申報數量經成交後不足 100
股的,做市商應於 5 分鍾內重新報價。
第四十九條 做市商持有庫存股票不足 1000 股時,可以
免於履行賣出報價義務。
出現前款所述情形,做市商應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並
調節庫存股票數量,並最遲於該情形發生後第 3 個交易日恢復
正常雙向報價。
第五十條 單個做市商持有庫存股票達到掛牌公司總股本
20%時,可以免於履行買入報價義務。
出現前款所述情形,做市商應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
並最遲於該情形發生後第 3 個交易日恢復正常雙向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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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成交
第五十一條 每個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為做市交易撮合時間。
做市商每個交易日提供雙向報價的時間應不少於做市交易
撮合時間的 75%。
第五十二條 全國股轉系統對到價的限價申報即時與做市
申報進行成交;如有 2 筆以上做市申報到價的,按照價格優先、
時間優先原則成交。成交價以做市申報價格為准。
做市商更改報價使限價申報到價的,全國股轉系統按照價
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將到價限價申報依次與該做市申報進行
成交。成交價以做市申報價格為准。
到價是指限價申報買入價格等於或高於做市申報賣出價格
或限價申報賣出價格等於或低於做市申報買入價格。
限價申報之間、做市申報之間不能成交。
第五節 做市商管理
第五十三條 證券公司在全國股轉系統開展做市業務前,
應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備案。
第五十四條 做市商開展做市業務,應通過專用證券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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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做市專用證券賬戶應向中國結算和全國股轉公司報備。
做市商不再為掛牌股票提供做市報價服務的,應將庫存股
票轉出做市專用證券賬戶。
第五十五條 做市商證券自營賬戶不得持有其做市股票或
參與其做市股票的買賣。
第五十六條 掛牌時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初始做市
商應當取得合計不低於掛牌公司總股本 5%或 100 萬股(以孰
低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於 10 萬股的做市庫存股票。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做市商在做市前應當取得不低於 10
萬股的做市庫存股票。
第五十七條 做市商的做市庫存股票可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一)股東在掛牌前轉讓;
(二)股票發行;
(三)向股東買入或借入;
(四)全國股轉公司認可的其他方式。
做市商借入庫存股票的具體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制
定。
第五十八條 掛牌時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後續加入
的做市商須在該股票掛牌滿 3 個月後方可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
務。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後續加入的做市商應當事前提
12
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
第五十九條 掛牌時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和由其他交
易方式變更為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為股票做市
不滿 6 個月的,不得退出為該股票做市。後續加入的做市商為
股票做市不滿 3 個月的,不得退出為該股票做市。
做市商退出做市的,應當事前提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
同意。做市商退出做市後,1 個月內不得申請再次為該股票做
市。
第六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時,做市商自動終止為相關股票
做市,全國股轉公司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該股票摘牌;
(二)該股票被強制變更交易方式;
(三)做市商被暫停、終止從事做市業務或被禁止為該股
票做市;
(四)全國股轉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節 做市商間轉讓
第六十一條 做市商間為調節庫存股等進行股票轉讓的,
可以通過做市商成交確認申報方式進行。
第六十二條 做市商成交確認申報是指做市商之間按指定
13
價格和數量與指定對手方確認成交的指令。
做市商成交確認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
易單元代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對手方交易單
元、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以及成交約定號等內容。
第六十三條 全國股轉系統接受做市商成交確認申報和進
行成交確認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15:00 至 15:30。
第六十四條 全國股轉系統對證券代碼、申報價格和申報
數量相同,買賣方向相反,指定對手方交易單元、證券賬戶號
碼相符及成交約定號一致的做市商成交確認申報進行確認成交。
做市商間轉讓股票,其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
130%或當日最高成交價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
70%或當日最低成交價中的較低者。
第六十五條 做市商間轉讓不納入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
成交量在每個交易日做市商間轉讓結束後計入該股票成交總量。
第六十六條 每個交易日做市商間轉讓結束後,全國股轉
公司逐筆公布做市商間轉讓信息,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
成交量、成交價以及買賣雙方做市商名稱等。
第七節 其他規定
第六十七條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開盤價為該股票
14
當日第一筆成交價。
第六十八條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收盤價為該股票
當日最後一筆成交前 15 分鍾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
交易)。
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第六十九條 全國股轉系統為做市商提供其做市股票實時
最高 10 個價位的買入限價申報價格和數量、最低 10 個價位的
賣出限價申報價格和數量等信息,以及為該股票提供做市報價
服務做市商的實時最優 10 筆買入、賣出做市申報價格和數量
等信息。
第七十條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系統每個
交易日 9:30 開始發布即時行情,其內容主要包括證券代碼、證
券簡稱、前收盤價、最近成交價、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
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做市商實時最高 3 個
價位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做市商實時最低 3 個價位賣出申報
價格和數量等。
第五章 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第一節 委託與申報
15
第七十一條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
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集合競價交易適用本章規定。
第七十二條 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
買賣集合競價股票。
限價委託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
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等內容。
第七十三條 全國股轉系統接受主辦券商限價申報的時間
為每個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
集合競價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 3 分鍾交易主機不接受撤銷
申報,在其他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第七十四條 限價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
交易單元代碼、證券營業部識別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
報價格等內容。
第七十五條 全國股轉系統對集合競價股票實行價格漲跌
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為 50%,漲幅限制比例為 100%。價格
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申
報為無效申報。
漲跌幅限制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價格=前收盤
價×(1±漲跌幅限制比例)。
16
第七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競價股票當日不
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 無前收盤價股票的成交首日;
(二) 全國股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股票恢復交易
期間的成交首日;
(三) 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節 成交
第七十七條 基礎層集合競價股票,交易主機於每個交易
日的 9:30、10:30、11:30、14:00、15:00,對接受的買賣申報進
行集中撮合。
創新層集合競價股票,交易主機自 9:30 起(含 9:30)每
10 分鍾對接受的買賣申報進行集中撮合。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集合競價的撮合頻
次。
第七十八條 集合競價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
成交。
第七十九條 集合競價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
17
部成交;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取在該價格以上的買入申
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之差最小的價
格為成交價。若買賣申報累計數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況的,取
最接近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取最接近
前收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無前收盤價的,取其平均價為成交
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第三節 其他規定
第八十條 集合競價股票開盤價為當日該股票的第一筆成
交價,收盤價為當日該股票的最後一筆成交價。
第八十一條 集合競價股票的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
證券簡稱、前收盤價、集合競價參考價、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
若未產生集合競價參考價的,則揭示實時最優 1 檔申報價格和
數量。
第八十二條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集合競價股票屬於下列
情形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分別公布相關股票當日買入、賣出
金額最大 5 家主辦券商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
18
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當日競價交易價格振幅達到 40%的前 5 只股票;
價格振幅的計算公式為:價格振幅=(當日最高價-當日最
低價)/當日最低價×100%
(二)當日競價交易換手率達到 10%的前 5 只股票;
換手率的計算公式為:換手率=成交股數/無限售條件股份
總數×100%
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排名分別計算。
股票交易公開信息涉及機構專用交易單元的,公布名稱為
「機構專用」。
第六章 精選層競價交易方式
第一節 委託與申報
第八十三條 精選層股票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全國股
轉系統同時提供開、收盤集合競價安排。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
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19
第八十四條 連續競價股票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為
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為連續競價
時間,14:57 至 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第八十五條 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和市價委託方式委
托主辦券商買賣連續競價股票。
限價委託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
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等內容。
市價委託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
向、委託數量、保護限價等內容。
第八十六條 全國股轉系統接受限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
易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接受市價申
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每個交易日 9:20 至 9:25、14:57 至 15:00,交易主機不接受
撤銷申報;在其他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第八十七條 全國股轉系統接受下列類型的市價申報:
(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即該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
時,對手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
動撤銷;
(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即該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時
本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20
(三)最優 5 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即該申報在對手
方最優 5 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成交,剩餘未成
交部分自動撤銷;
(四)最優 5 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即該申報在對
手方最優 5 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成交,剩餘未
成交部分按本方申報最新成交價轉為限價申報;如該申報無成
交的,按本方最優價格轉為限價申報;如無本方申報的,該申
報撤銷;
(五)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類型市價申報。
第八十八條

『拾』 股轉的股票為什麼不要買

會跌。

股票交易分為左側和右側。最簡單的區別左側跟右側的方法就是左側交易屬於股票下跌的時候買越跌越買,右側交易屬於股票上漲的時候買越漲越買。

股票的質量沒有問題或者說股票的基本面健康的股票,不存在退市的風險。如股市的龍頭藍籌像券商,銀行股。散戶投資者即便有再好的技術,再多的資金一旦買入這種爆雷的股票,也都是無力回天的。所以說股市最大的風險倒不是被套,反而是買到要退市的股票。

(10)股轉的股票交易有風險嗎擴展閱讀:

股轉股票注意事項: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只是確定了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股權的實際轉讓還有賴於對合同的實際履行。股權的實際轉讓就是股權的交付,合同生效後,轉讓方可能依約履行,將股權交付受讓方,也可能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權、拒絕接受或拒絕付款,這就是股權的轉讓合同生效而未實際履行的狀態。

受讓方享有股權交付和違約賠償的請求權,轉讓方享有協助履行和違約賠償的請求權。股權是權利、義務的綜合體,對於財產結構和經營效果都不錯的公司,股權受讓意味著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則意味著要承擔更多的風險和責任,特別是股東出資不到位和/或公司資不抵債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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