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交易日散戶買賣自由嗎
Ⅰ 股市T+0交易制度,散戶是好是壞呢您的看法是什麼
如果A股市場實施T+0交易制度的話,對散戶是有利的,利大於弊。
A股成交之初是以T+0交易制度的,但最終以保護中小投資為由,修改為T+1交易制度;隨著A股市場各項制度已經逐步完善起來,A股市場已經開始放開T+1交易制度,施行T+0交易日,這樣會對散戶更有利,主要理由有以下兩點。
理由一:因為T+1交易制度是一種不公平,不公正的交易制度,反而成為超大資金的收割利器,同時成為散戶交易的絆腳石,對散戶非常不利。
而A股市場只要有賺錢效應,只要與國際成熟股市接軌,對於散戶就是最有利的;當然目前管理層也是正在向T+0交易制度靠攏,尤其隨著注冊制出來後,科創板和創業板施行20%漲跌幅,北交所股票放寬到30%漲跌幅,只要什麼時候取消股票漲跌幅限制,A股同時也會施行T+0交易制度,相信很快會推行的。
總結起來,通過以上兩大理由已經足夠說明A股市場施行T+0交易制度更適合散戶,對散戶是最有利的,相信大部分散戶都是支持T+0交易制度的,支持T+0交易制度的請點贊。
Ⅱ 股票在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買賣嗎怎麼也得有買賣雙方吧
如果聖誕節前一天(12 月24 日)、元旦前一天(12 月31日)和農歷新年前一天(農歷臘月三十)為工作日,則香港市場上述日期為半日市:上午半天交易,且當日不是港股通交收日。那麼,半日市(L 日)、半日市前一交易日(L-1 日)交易證券的交收均在L+2 日完成。例如:12 月22 日、12 月23 日為港股通交易日,12 月24日為港股通半日市, 12 月25 日至12 月28 日為聖誕期間休假日。12 月29 日將完成:12 月22 日交易資金的交收、12 月23日及12 月24 日組合費、公司行為資金的交收;12 月30 日將完成:12 月23 日、12 月24 日交易資金的交收、12 月29 日組合費、公司行為資金的交收。
Ⅲ 股票可以隨時買進和賣出嗎有什麽限制嗎
A股股票只能在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內可以買賣。絕大多數的股票,買入後需要第二個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內才可以賣出。
其他限制還有許多,不能在這里一一解釋。
謝謝你的提問
Ⅳ 股票是不是隨時都可以買賣每天都開收盤嗎
股票在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以隨時買賣。但是當天買的當天不能賣出。需第二天才能賣出。
Ⅳ 股票在場內交易時間內,散戶可以賣出嗎
股票在場內交易時間內,散戶肯定可以賣出。所有人都可以買賣。但是,如果你的股票跌停了,沒人買,那麼你雖然可以掛賣單,但是沒有人接手,也就賣不出了。還有就是你的股票停牌了,暫停交易,也是不能賣出。
Ⅵ 股票集合競價散戶到底能不能買賣
可以。
散戶可以參與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並沒有什麼條件要求,只要開通有證券賬戶,就可以參與。
集合競價散戶是可以成交的,只要撮合成功就可以成交。在集合競價中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而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有些投資者誤認為「莊家申報手數大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不過在集合成交階段也有一定的規則,9點15開始開盤集合競價,9點20至9點25接受申報但是不能撤單;14點57開始收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期間不能撤單;也就是說,9點15到9點20之前可以自由選擇參與或不參與,9點20到9點25,無論申報價格能不能撮合成交都不可以撤單,尾盤的集合競價也是一樣。
所謂集合競價是指股票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集合競價所有交易會在9:25按同一價格成交,即開盤價。也就說,開盤價是由盤前集合競價決定的。
【拓展資料】
股票集合競價規則如下:
1.交易日9:15-9:20,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可以委託買進和賣出,也可以撤單。
2.交易日9:20-9:25,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可以委託買進和賣出,不可以撤單。
3.交易日9:25-9:30,非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可以接收買和賣委託,可接收撤單。
4. 深交所股票交易日14:57-15:00,是收盤集合競價時間,不能撤單,可輸買進、賣出單子。
5.競價階段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得高於收盤價的200%,不能低於前收盤價的50%。
6. 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收盤價的150%,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
Ⅶ 請問股票可以隨意買賣嗎
我國證券交易所規定:股票買入賣出為T+1操作,權證買入賣出為T+0操作。
即:今天(T日)買入的某股票,只能在下一個交易日(T+1日)及以後的交易日中賣出,權證交易則不受此限。
股票交易的手續費為雙向收取。即:買入、賣出都要收取。
手續費包括:印花稅0.1%、過戶費0.1%、交易傭金0.3%(各地各證券公司略有不同)。
實際交易時,原則上你可以以任何有效價格(10%漲跌幅限制區間內)申報委託買入或賣出(委託數量最少是100股,即1手)。
委託價格的填報是很有技巧的,需要在實踐中學習掌握。
如果你當時看到顯示的某價格,想即時以這個價格買入(賣出)是不大可能的。因為:
1.由於信號傳輸、顯示、刷新所需的時間,你看到的價格已經不是場內的即時交易價格了。
2.從你看到你認可的價格到你辦好委託手續,再傳送到場內,即時交易價格可能早已面目全非了。
所以,對於散戶而言,委託價格必須打提前量(無論買入還是賣出),在單邊上漲(下跌)時尤其如此。至於打多少提前量,那就是各人的經驗和技巧了。另外,你的委託當天有效,有可能你當時不能成交,過一會兒股市又漲(跌)回來了,你就成交了。
Ⅷ A股九點二十分到九點二十五分散戶能交易嗎
可以交易,但是9點20分到9點25分只能申報,不能撤單。。這個時候你的申報就要跟著實際走了。
拓展知識:集合競價相關規定
申報規定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和14:57至15:00,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撤單規定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委託人有權變更和撤銷委託,如有部分成交,則成交部分不得撤銷。
集合競價階段主要指的是股票的交易日從9:20至9:25的時間段,滬深兩市都不接受集合競價的撤單。
股民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接受交易申報的其它時間內,滬深兩市的規則都不一樣。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
9:15——9:20這五分鍾,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
9:20——9:25、14:57——15:00,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競價范圍
滬市: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2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二)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深市:
一、有漲跌幅限制證券集合競價期間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限制范圍一致。
二、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
(一)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二)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三)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Ⅸ 股票集合競價的時候散戶可以買賣嗎
可以。
散戶可以參與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並沒有什麼條件要求,只要開通有證券賬戶,就可以參與。
集合競價散戶是可以成交的,只要撮合成功就可以成交。在集合競價中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而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有些投資者誤認為「莊家申報手數大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不過在集合成交階段也有一定的規則,9點15開始開盤集合競價,9點20至9點25接受申報但是不能撤單;14點57開始收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期間不能撤單;也就是說,9點15到9點20之前可以自由選擇參與或不參與,9點20到9點25,無論申報價格能不能撮合成交都不可以撤單,尾盤的集合競價也是一樣。
所謂集合競價是指股票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集合競價所有交易會在9:25按同一價格成交,即開盤價。也就說,開盤價是由盤前集合競價決定的。
拓展資料:
股票集合競價規則如下:
1、 交易日9:15-9:20,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可以委託買進和賣出,也可以撤單;
2、 交易日9:20-9:25,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可以委託買進和賣出,不可以撤單;
3、 交易日9:25-9:30,非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可以接收買和賣委託,可接收撤單;
4、 深交所股票交易日14:57-15:00,是收盤集合競價時間,不能撤單,可輸買進、賣出單子;
5、 競價階段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得高於收盤價的200%,不能低於前收盤價的50%;
6、 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收盤價的150%,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