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
⑴ 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多少個交易日後連續競價階段多少分鍾內單向申報
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三個交易日內需要申報,把出現的異常情況突出。需要證監會的說明。如果說嚴重的還會停牌30分鍾。
⑵ 哪些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情形,屬於異常波動
在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中,下述情形屬於異常波動:
(一)連續3 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
(二)中國證監會或者深交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對於上述異常波動情形,深交所將分別公布該股票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投資者可登錄深交所官網了解。
異常波動指標自深交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⑶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哪些情形,屬於異常波動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中,以下情形屬於異常波動,深交所將分別公布該股票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一)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
(二)中國證監會或者深交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異常波動指標自深交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⑷ 股票分析哪些情況屬於交易異常波動需臨時停牌
⒈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⒉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⒊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3個交易日達到15%;
⒋某隻股票的日成交量與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連續5個交易日放大10倍;
⒌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它情況。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特殊情況不受此限制。基金不受此限制。
⑸ 哪些情形會被認定為科創板股票交易的盤中異常波動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在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中,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情形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二是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三是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⑹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代表什麼
1、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屬於異常波動。
2、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3、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4、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6)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
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
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
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
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
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⑺ 《科創板監控細則》中科創板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的認定,交易所有何考慮
為抑制市場非理性波動,科創板交易監管區分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從監管實際經驗來看,除股價短時間內急漲急跌情形外,股價出現長期偏離等情形也是監管重點,進一步細分異常波動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創板將連續10個交易日多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以及連續10個、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累計大幅偏離等情形認定為嚴重異常波動情形。針對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設置了不同的應對措施。交易信息公開方面,對於異常波動情形,上交所將公告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對於嚴重異常波動情形,上交所將公告嚴重異常波動期間分類投資者的交易統計信息,使廣大投資者能夠更加准確地掌握交易結構變化。此外,還針對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設置了一系列應對措施,並增設了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的異常交易行為類型。
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認定的基準指標,鑒於開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創板指數編制和發布,且主板和科創板是兩個獨立運行的板塊,兩者市場走勢不具備可比性,採用上證綜指為基準易造成誤讀誤判。因此,為保證異常交易監管的連續性,經審慎考慮,開板初期擬採用全部已上市科創板股票(剔除無價格漲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當日收盤價漲跌幅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指數漲跌幅,計算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待科創板指數發布之後,再以科創板指數作為基準指數。
⑻ 什麼是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什麼是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一)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二)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三)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四)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五)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道富投資小編的回答您是否滿意,望採納!!
⑼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哪些情形,屬於嚴重異常波動
在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中,以下情形屬於嚴重異常波動:
(一)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情形;
(二)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
(三)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
(四)中國證監會或者深交所認定屬於嚴重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嚴重異常波動指標自深交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納入嚴重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