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他股票交易
① 為什麼要馬爾他綠卡
馬爾他國家優勢
馬爾他經濟在過去5年時間內,一直保持穩健的增長,經濟增長率歐盟排名第2 ,2015年GDP增長額保持在5%左右,失業率更低至3%。根據IMF2014-2015世界各經濟體人均GDP排名中,馬爾他的人均GDP世界排名34位,人均GDP 21540美元,而中國則排名75,人均GDP僅為8280美元。
傲人的國際地位
馬爾他是全球唯一四位一體的國家,意即:申根國+歐盟國+歐元國+英聯邦。與大多數歐洲國家相比,最與眾不同的是,馬爾他是個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馬爾他當地居住人群為英國人,法國人,西班牙人,聖約翰騎士,居民具有統一性,他們信仰統一,不會有文化差異,信仰沖突。
全球第五的醫療
馬爾他的醫療水平一流。不光是醫療器械先進,醫護人員一流,更重要的是全民醫療的政治體制以及良好的醫療環境。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世界醫療體系排行榜中,馬爾他世界排名第5!
世界級避稅天堂
在馬爾他居住不滿183天無需繳納任何稅費。通過身為歐盟國、申根國的馬爾他投資英國或者其他歐盟國家更有優勢。通過馬爾他的稅務框架,可享受最低額度僅為5%的企業所得稅,更可享受歐盟體系內的企業補貼。 利用盈利利潤進行再投資可享受低至19.25%的稅收。
此外,這里風景絕美、沒有霧霾,飲水食物安全無污染,經濟繁榮帶來失業率、犯罪率雙低,馬爾他可謂國泰民安;非全球征稅國、免收多項個人稅負、外資企業專享低稅收優惠,經商投資正當時;英美教育體系與國際認證課程,純凈英語環境,子女直通全球名校;悠久醫療服務史,領先世界的醫療資源與醫術水平;居留身份暢游歐洲30國……優勢之多,無法細數。
馬爾他國債投資居留計劃投資要求:
1. 申請人需購買25萬歐元的國債,並持有5年;
2. 同時,申請人需購買或租賃符合政府要求的房產,並持有5年;
購房--馬爾他地區32萬歐元,戈佐島/馬爾他南部27萬歐元的房產;
租房--馬爾他地區1.2萬歐元/年,戈佐島/馬爾他南部1萬歐元/年的房產。
馬爾他國債投資居留計劃投資優勢:
1. 零要求:無經商背景、語言、學歷要求;
2. 投資少,性價比高:只需投資25萬歐元,即可一步到位拿 居留身份;
3. 申請快:遞交後3個月即獲歐洲居留身份;
4. 四代移居:一人申請,全家四代人同時移居;
5. 無居住要求:只需申請前登陸一次即可;
6. 無風險:有明確的法律保護,投資國家A級債券;
7. 暢游歐洲;
8.全球唯一四位一體國:即歐盟成員國、申根國、歐元國、英聯邦國家;
9.非全球征稅國家。
② 馬爾他金融牌照是監管數字貨幣的嗎
MFSA是馬爾他唯一一個金融服務監管機構。它成立於2002年7月23日,從馬爾他中央銀行,馬爾他證券交易所以及馬爾他金融服務中心接管外匯監管權利。 MFSA是一所完全自製獨立的事業單位,每年向議會述職一次。
根據馬爾他政府於2018年11月1日生效的虛擬金融資產法案(Virtual Financial Assets Act,後簡稱VFAA),經營虛擬金融資產(VFA)業務須持牌。該類牌照由馬爾他金融服務局(Malta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簡稱MFSA)頒發,所有牌照的申請均須通過有資質的VFA Agent進行代理申請。
按照《虛擬金融資產法案》,根據不同的經營活動種類,把牌照分為4類:
第1類:投資咨詢
該牌照允許持有者為客戶提供投資咨詢及代客理財服務,不可以代客戶持有虛擬資產。
適用范圍:VFA投資咨詢機構
第2類:除交易所及自營交易外的,任何其他虛擬資產服務
持該類牌照者有權提供任何VFA服務,可持有或控制客戶的資金,但不能通過自己的賬戶經營VFA交易所,及不能自己運營交易所。
適用范圍:錢包、加密金融資產投資基金
第3類:除交易所外的,任何其他虛擬資產服務
持該類牌照者有權提供任何VFA服務,可持有或控制客戶的資金,但不能經營VFA交易所。
適用范圍:OTC交易者或做市商
第4類:VFA交易所
授權經營VFA交易所並持有或控制客戶資金,虛擬金融資產和/或私人加密密鑰,以及託管人或代理人服務,但僅限於交易所的運營和相關活動。
適用范圍:各類加密貨幣交易所,如幣安和OKEX等就要申請此類牌照。
申請周期1-2個月。適合交易所做合規申請,可從事ICO、加密貨幣、等金融服務,詳情可咨詢。
③ 馬爾他數字貨幣牌照怎麼申請
您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馬爾他,被稱為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天堂,對數字貨幣及交易所的政策也在日益完善。2018年4月,馬爾他內閣通過了《虛擬金融資產法案》(Virtual Financial Assets Bill,簡稱VFA法案)和《馬爾他數字創新管理局法案》(Malta Digital Innovation Authority Bill,簡稱MDIA法案)。
VFA法案授予馬爾他金融服務局(Malta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簡稱MFSA)監管交易所必要的權力,如發布指令、採納規則、向交易所索取信息、終止ICO進行等。而MDIA法案則設立了「馬爾他數字創新管理局」(Malta Digital Innovation Authority,簡稱MDIA),該局將負責有關的牌照和注冊等問題。
此外,馬爾他聯合協調委員會(Joint Co-ordination Board,簡稱JCB)將會在MDIA與傳統部門職務出現重合時,負責進行協調工作。同時,馬爾他作為歐盟的一員,在其境內設立交易所可能還需要滿足歐盟反洗錢指令等有關規定。
申請馬爾他數字貨幣牌照需要哪些條件:
首先必須是一個區塊鏈企業公司由區塊鏈從業人員組成,需要注冊馬爾他公司,提交公司名稱注冊人信息。
1、先注冊持牌公司後申請牌照;
2、提供馬爾他公司名稱;
3、董事信息;
4、注冊地址(馬爾他當地地址);
5、申請增值稅號;
6、當地秘書;
加密幣的匿名性對於各個國家的監管是一種挑戰,而馬爾他對加密幣和投資者一直比較友好,在馬爾他公司注冊完成後,即可開始馬爾他申請牌照工作。
④ 如何成立一家馬爾他公司
申請人將資料提交至馬爾他金融服務局,如果提交注冊的公司章程簡章和公司章程符合馬爾他公司法的規定,那麼注冊辦公室將在收到足額繳納的注冊費後予以注冊,向公司簽發注冊執照,則表明該公司已經依法注冊,經批准自注冊執照上寫明的注冊之日起成立並開始開展業務。公司隨即宣告成立,並可開始進行業務活動。如果公司董事、股東、公司秘書或公司章程或簡章的內容發生變更,則要向注冊辦公室備案。公司注冊及公司章程和條例進行了修改,都要由注冊人在政府公報上公布。
⑤ 為什麼要注冊馬爾他公司
馬爾他公司稅收優惠很多。
作為歐盟稅制管轄區之一,馬爾他的優惠稅制使其成為商務設立的最佳選擇場所之一。此外,因馬爾他公司從其海外投資上獲得股紅和資本收益可享受的參與控股寬免,沒有轉價稅,沒有受控外國公司的相關稅制,寬泛的雙重協定網路以及所得稅抵扣體系,等等這些優惠稅制政策吸引了一大批海外公司來馬爾他設立貿易和控股公司。
馬爾他是歐盟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該地區提供了許多可以與離岸公司相比的優勢。
馬爾他控股公司的稅收優惠
從在馬爾他注冊的公司收到的股息以及來自其子公司銷售的全部利潤完全免除公司稅,前提是它作為股息支付給股東。在某些情況下,對所產生的收入不承擔任何納稅義務,即也不需要退稅。
馬爾他公司的其他好處
馬爾他的稅收優惠吸引了越來越多來自歐洲和其他國家的投資者。最常見的法律形式是「貿易公司」,即從事交易活動的公司。然而,不僅是馬爾他市場上的小公司。馬爾他以參與博彩和在線游戲業務的公司提供稅收優惠而聞名。
⑥ 交易所合規金融牌照有哪些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在我國,金融牌照的種類多達25個,主要包括:銀行、保險、券商、基金、信託、第三方支付、徵信等,由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其他機構分別審批。
央行審批
1.第三方支付
主要業務:網路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
主要法律:
(1)《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
(2)《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0〕第17號)
2.徵信
主要業務:徵信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徵信業管理條例》
(4)《徵信機構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3)第1號)
銀監會審批
3.銀行
主要業務:儲蓄、信貸等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2)《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4.信託(暫停發放)
主要業務:各類信託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等
主要法律:
(1)《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2號)
(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3)《中國銀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5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自2015年6月15日起廢止。
5.金融租賃
主要業務:融資租賃、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等
主要法律:
(1)《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4年第3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1號)自2014年3月13日廢止。
6.貨幣經紀
主要業務:促進衍生品交易、債券交易等經紀服務
主要法律: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廢止。
7.貸款公司
主要業務:各項貸款、貸款項下的結算、票據貼現
主要法律:
(1)《貸款公司管理規定》(銀監發[2009]76號)
修訂/修改情況:《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9〕6號)自2009年8月11日起廢止。
8.消費金融
主要業務:發放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3年第2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9年第3號)自2014年1月1日起廢止。
9.財務公司
主要業務:財務管理服務
主要法律:
(1)《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修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6年第8號)
證監會審批
10.券商
主要業務:證券承銷與保薦、經紀、自營、直投、證券投資活動、證券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法》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修訂/修改情況:2017年3月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示今年將修改證券法。
11.公募基金
主要業務:公募基金、機構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正)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2012年9月20日證監會令第84號)
(3)《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10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號)自2012年11月1日起廢止。
12.期貨
主要業務:期貨業務
主要法律:
(1)《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2)《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0號)
修訂/修改情況:自2014年10月29日起,以下三個法規廢止:2007年4月9日發布的《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2011年11月3日發布的《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證監會公告[2011]33號)、2012年5月10日發布的《關於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2]11號)。
13.基金銷售
主要業務: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4.基金銷售支付
主要業務: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5.基金子公司
主要業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
主要法律: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2)《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6.證券公司專業子公司
主要業務:單項或者多項證券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27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7.證券公司資管
主要業務:客戶資產集合投資,或者客戶資產專項投資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3號)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3)《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28號)
修訂/修改情況:以下兩個法規廢止:2012年10月18日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7號)、2012年10月18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29號)。
18.股權眾籌
主要業務:股權融資
主要法律:
(1)《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2)《證券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4)《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
修訂/修改情況:《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尚未發布。
保監會審批
19.保險
主要業務:財險、壽險、萬能險;國內外再保險等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
20.保險代理、保險經紀
主要業務:保險中介服務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其他機關審批
21.小額貸款公司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
主要法律:
(1)《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
(2)《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2.融資性擔保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貸款擔保、信用證擔保等
主要法律:
(1)《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七部委2010年第3號令)
23.融資租賃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內資融資租賃
主要法律:
(1)《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商流通發[2013]337號)
(2)《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
(3)《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2015年修正本)
修訂/修改情況:2016年初,商務部啟動了《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工作。
24.商業保理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應收賬款融資、管理、催收、還款保證
主要法律:
(1)《合同法》
(2)《公司法》
(3)《物權法》
(4)《商業保理企業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5)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
25.典當業務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典當業務
主要法律:
(1)《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2005年第8號令)
(2)《典當行業監管規定》(商流通發[2012]423號)
⑦ 馬爾他有永居權可以買股票和債券嗎
馬爾他游泳局全可以買股票和債券嗎?買股票和債券跟居住權沒有什麼關系。
⑧ 馬爾他成立公司流程
地中海中心的金融中心馬爾他
簡介
位於地中海的馬爾他作為歐洲和全球知名金融中心,在 2018 年年中期頒布了了 VFAA, MDIAA, 以及ITASA 三部法案,標志著全球首個全面涵蓋加密貨幣與區塊鏈技術相關的監管系統的建立;旨在為投資者提供保護並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場穩健性。
馬爾他在其經濟和基礎設施領域上對區塊鏈技術和 DLT 的采⽤用與發展已成為世界矚目的焦點。馬爾他政府允許在馬爾他金服局 (MFSA) 的監管下進行 ICO、開設加密貨幣交易所、開放加密貨幣投資基金等活動;馬爾他政府也歡迎來自全球各地的區塊鏈行業從業者及具有專業知識儲備的人才與馬爾他共同推進區塊鏈技術在全球范圍的發展。
馬爾他MFSA監管
馬爾他金融服務局(簡稱「MFSA」)監管杠桿式外匯交易,MFSA是馬爾他唯一一個金融服務監管機構。它成立於2002年7月23日,從馬爾他中央銀行,馬爾他證券交易所以及馬爾他金融服務中心接管外匯監管權利。MFSA是一所完全自製獨立的事業單位,每年向議會述職一次。
金融服務部門包含所有金融活動,其中有相關信貸機構,金融和電子貨幣機構,證券和投資服務公司,規范化市場,保險公司,養老金計劃以及受託者。此外,MFSA還管理公司注冊。
根據馬爾他政府於2018年11月1日生效的虛擬金融資產法案(Virtual Financial Assets Act,後簡稱VFAA),經營虛擬金融資產(VFA)業務須持牌。該類牌照由馬爾他金融服務局(Malta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簡稱MFSA)頒發,所有牌照的申請均須通過有資質的VFA Agent進行代理申請。
監管職能
1、監管馬爾他金融服務業的動態;
2、協助保護消費者及投資者的利益;
3、定期提供當地及國際影響金融業發展的相關信息;
4、在對銀行、投資、保險、養老金和股票經紀公司授予牌照之前進行盡職調查;
5、對授權金融服務公司進行定期檢查;
6、管理馬爾他公司注冊事宜
監管體系
1、專門的完整立法 —— 馬爾他為區塊鏈及相關業務專門立法;法案已通過歐盟決議且已正式施行
2、健全的監管框架 —— 馬爾他新成立政府部門以對新法案下的內容進行完整監管
3、優惠的稅收政策 —— 多數情況下公司稅可低至 5%
4、極高的工作效率 —— 基於地緣及歷史原因,專業服務是當地重要的產業。高效是當地人的習慣
5、復雜的市場結構 —— 馬爾他市場穩定,經濟蓬勃發展,榮膺多個國際知名信用機構的最高評價
6、方便的語言交流 —— 官方語言為英語,且為唯一的歐盟、申根、歐元區、英聯邦成員四位一體國
監管優勢
1、虛擬代幣 (Virtual Token) —— 不受監管
用途、價值、應用僅限於在某些相關的 DLT 平台及所屬網路與商品或服務進行交換的數字媒介
2、金融工具 (Financial Instrument) —— 根據 MiFID 及 ISA 受到 MFSA 的監管
含轉讓證券、貨幣市場工具、金融衍生品、集體投資計劃產品等金融工具或具有同性質的代幣
3、電子錢 (Electronic Money) —— 跟據 FIA 受到 MFSA 的監管
可作為普通付款媒介的以數字形式存在的一般等價物
4、虛擬金融資產 (Virtual Financial Asset) —— 跟據 VFAA 受到 MFSA 的監管
上述三種分類外其他任何形式的數字媒介(多數代幣為此類),可在馬爾他的 VFA 交易所交易
監管分類
按照《虛擬金融資產法案》,根據不同的經營活動種類,把牌照分為4類:
第1類:投資咨詢
該牌照允許持有者為客戶提供投資咨詢及代客理財服務,不可以代客戶持有虛擬資產。
適用范圍:VFA投資咨詢機構
第2類:除交易所及自營交易外的,任何其他虛擬資產服務
持該類牌照者有權提供任何VFA服務,可持有或控制客戶的資金,但不能通過自己的賬戶經營VFA交易所,及不能自己運營交易所。
適用范圍:錢包、加密金融資產投資基金
第3類:除交易所外的,任何其他虛擬資產服務
持該類牌照者有權提供任何VFA服務,可持有或控制客戶的資金,但不能經營VFA交易所。
適用范圍:OTC交易者或做市商
第4類:VFA交易所
授權經營VFA交易所並持有或控制客戶資金,虛擬金融資產和/或私人加密密鑰,以及託管人或代理人服務,但僅限於交易所的運營和相關活動。
適用范圍:各類加密貨幣交易所,如幣安和OKEX等就要申請此類牌照。
為什麼申請馬爾他MFSA?
A. 合規的重要性
加密貨幣行業的不規范發展嚴重妨礙的整個產業,特別是在熊市,沒有合規,就沒有信任度,也就沒有大資金的進入。任何新興事物都會從野蠻生長階段到合規階段,現在早已經過了野蠻生長階段,同時加密貨幣是不可能消失的,因此只有在合規領域扎扎實實,才可能贏得市場,度過寒冷的熊市,在下一輪牛市爆發。
B. 馬爾他特殊性
作為歐盟發達國家,馬爾他是全球「高評級」國家第一個頒布全面的加密貨幣監管體系,這得益於其對iGaming的扶持及監管經驗,因此相信馬爾他會快速成為加密經濟的熱土,成為新的加密經濟中心。
C. 牌照本身的價值
無論在任何國家,往往牌照在最開始推出時是相對容易獲取,並且費用較低(例如我國的私募基金管理牌照),但是越往後越困難。因此First Move Advantage是非常重要的。
D. 為什麼不能把馬爾他當做覆蓋歐洲及非洲的區域總部呢?
我們不鼓勵為了申請牌照而申請牌照,而建議有計劃把團隊搬馬爾他運營的項目考慮。
注冊馬爾他牌照的要求和資料
1、監管局關注的核心問題
1)申請人應提供證明,使監管局確信其擁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及健全的流動性資金管理制度。
2)有足夠的財力保證公司即使破產也不會造成系統性風險。
3)合法的財富來源證明。
2、設立初始資本
最低73萬歐元,且在未來運營過程中,也不能低於此金額。
3、申請流程
按照法案規定,牌照申請必須通過虛擬金融資產代理人進行提交,在這里,大致把申請過程分為3個階段:
第1階段:准備階段
首先,按照法案要求,我們應先指定一名有資質的VFA代理公司。在申請過程中所有與監管局的溝通、會議安排以及文件提交均須通過代理進行。
其次,申請人按照要求准備資料通過資質審查,並通過其指定的代理書面告知監管局申請的VFA牌照意圖。意圖聲明應包括:
(1) 對擬提業務架構的全面詳細說明;
(2)擬提供交易所服務內容介紹,核心人員介紹
(3)律師出具的:擬提供服務不屬於傳統金融服務立法范圍的法律意見書。
需要注意的是,監管局對公司核心人員(高管、實際受益人等)有從業資質的要求。
監管局在收到上述意向聲明後,會安排與申請人舉行初步會議,該會議是強制性的。
初步會議之後,申請人應在不遲於會議之日起60天內提交申請表及其他要求的支持性文件,並繳納申請費(一旦繳納均不退還)。但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申請人提供延期的合理理由,監管局可以延長上述期限,但申請人需指出所申請服務的重大改變(如有)。當監管局確認申請資料齊全和申請費繳納後,進入下一階段。
第2階段:預許可階段
在申請人提交後,監管局開始審查申請文件。監管局評估完成後,會拒絕,或簽發「原則上批准」的證書,該證書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在這三個月內,申請人應:
(1)完成申請過程中由監管局提出的任何問題;
(2)提供並滿足監管局提出的批准條件;
(3)提交最終確定的申請表原件及所有證明文件。
第3階段:獲得牌照/業務開始階段
在開始營業之前,牌照持有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滿足監管局提出的要求。MFSA有權更改或添加新要求。如果未能在監管局規定的時限內滿足,監管局有權取消授予代理服務提供商的牌照。
牌照持有人應在VFA交易所牌照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開始VFA交易所業務。但如果由於任何原因牌照持有人無法遵守此條件,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MFSA,列出延遲的原因以及表明擬生效日期的更新業務計劃的業務。根據所提供的信息和案件的具體情況,MFSA可以根據該法的有關規定決定暫停或取消牌照。
4、申請周期:需6-12個月
5、申請材料准備及費用因項目而異。
總體來說,第4類牌照屬於VFA牌照中承擔責任最大也是最復雜的一類,申請文件、流程較為繁瑣。因此在申請前選擇有實力的VFA代理人非常重要,將直接影響到申請的效率以及整個過程的質量。此外,公司架構及業務架構的合規性設計、資質審查的合理性安排在前期是監管局簽發預許可的重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