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股票交易所詐騙
㈠ 我被股票詐騙75萬,請問警察會重大立案嗎
會的。已經屬於重大金融詐騙案件,一定保留好相關證據,這樣可以有利於警方早日破案,追回損失。
㈡ 我被股票詐騙745000元,已經報案請問有機會追回本金嗎
朋友你好!你被股票詐騙了,金額特別巨大,這個已經屬於重大刑事經濟案了,只要你把所有被騙的證據保留完整,基本上可以追回本金,現在的科技非常發達,只要證據保留的好,都可以把犯罪分子繩之以法,為你挽回損失
㈢ 股票平台詐騙可以追回嗎
股票平台詐騙有可能被追回。根據法律規定,詐騙金額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尚未達到立案標准,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返還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㈣ 股票詐騙有幾種
目前我知道的幾種情況:
1.論述很多股票術語(甚至是自創的,主要為了忽悠你),甚至拿成功的歷史行情當作事例作誘導,為了讓你加入某組織,他們的生存之道賺取你得會員服務費。很多事實證明,這樣的會員服務很多時候都是讓人虧錢的,因為他們的主要精力在發展會員,而真正花大量精力研究股票的高手不會也不屑賺這樣的錢,因為他們從市場獲取更心安理得。
2.大量收集僵屍賬戶(市場盲從者),在集中時間內發放大量買入消息,配合主力出貨。內幕透露者說:主力派發困難時可以找到很多這樣的中介機構,他們生存之道賺取主力的傭金。不要以為一個小散力量微乎其微,量變引起質變,一個足夠大的基數X一定的執行率足以讓一隻甚至多隻股票形成一波像樣的沖擊。
3.向不同跟進者發布不同種類股票,總有漲勢好的,行情好的時候會籠絡大量的追隨者,賺了有傭金,賠了不負責,這種買賣太合適了。
多種混合使用,更能快速發達。
暫時就這些,也許有偽裝的更巧妙的,希望知道的都來說說,已警後來者。
㈤ 因股票詐騙被警察帶走,26天了,沒有收到任何通知,與拘留書。等的太心煩意亂。不知是否已經被逮捕了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過14天,最長不超過37天。
去帶走的公安機關詢問現在的手續送達情況,必要時委託律師介入。
有可能現在是監視居住。
㈥ 股票投資詐騙怎麼報案
不要驚慌,保留好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證據。找正規維權公司幫你追回。國內平台大部分不合規,盡量規避操作,不貪暴利!其實被外匯,期權等黑平台騙了也不要害怕灰心,及時收集自己的維權材料,是可以追回的。入金記錄,交易記錄,銀行流水等這些都是至關重要的維權材料,如果平台跑路或者賬號被封,那就真的很難追回了。很多朋友虧損被騙後第一反應是投訴平台,甚至威脅平台,其實這樣的方法是不對的。很可能導致賬號被封,或者交易記錄被刪。再想收集維權材料,那真的是很困難了。所以和騙子平台也要鬥智斗勇!望採納
㈦ 關於股票機構詐騙的問題!
直接告他,保留匯款憑證,起起訴他,法律上根本不支持有私募機構莊家的出現,而且很少有能夠代理操作股票的公司,國家基本不支持他,你可以先去咨詢一下這方面的律師,直接起訴他不需要什麼別的理由,無論他推薦的股票對錯,證監會不允許。難點就是對方可能根本不是某某私募公司,所以你要先去考證他的情況,如果發現對方說的情況是假的,那麼你可以直接報告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提起訴訟。
㈧ 朋友涉嫌股票詐騙,普通業務員初犯,現在取保出來了聽說涉案金額超過10萬,提成還沒2000塊,能判緩刑嗎
能取保候審的判緩刑的幾率很大,但是能不能判緩刑要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1有沒有自首情節
2有沒有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3有沒有認真悔罪認罪
4有沒有積極退贓
這些都是影響法院審理宣判的因素。
總之,能取保就是最好的證明,一般情況下只要取保候審就有緩刑的希望。
㈨ 我有幾個朋友股票詐騙,金額39萬這樣要怎麼定罪
主要看詐騙的手段,如果使用信用證詐騙,就觸犯了信用證詐騙罪,如果和證券公司有利害關系,那就就觸犯金融詐騙罪和觸犯<證券交易法>,因為證券公司屬於三大金融機構之一,(銀行,證券,保險)這兩項特殊的詐騙罪,都比普通詐騙罪(即刑法266條的普通詐騙罪)量刑要高一點,60萬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普通詐騙罪法定最低刑應該在十年以上,最高刑是無期徒刑(普通詐騙罪無死刑),也就是根據情節和認罪態度以及案例在十年至無期徒刑之間量刑,如果是特殊的金融詐騙,最高刑罰至死刑。可以判處死刑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你說的股票詐騙我不知道具體的案情,所以無法給你准確的量刑標准。
下面是詐騙罪司法實踐中的具體運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l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本法第1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l52條的具體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
㈩ 被股票詐騙團伙詐騙,已經立案了,錢能拿回來嗎
就當是破財免災了吧 振作精神 重新掙好了 我也被騙了 我沒有報案 此前沒了兩個摩托 家裡的地下室被盜都報案了 關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