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優先順序
『壹』 怎樣設置股票新股中簽繳款優先順序
無法設置股票新股中簽繳款優先順序,目前新股中簽率非常低,一年能中兩三個簽就是較好的運氣了,哪還有必要去設置優先繳款?況且股票交易軟體也沒有這個功能。
『貳』 股票賣出時是價低者優先交易嗎
是的。賣出股票時出價越低成交優先順序越高。
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則有三:1.價格優先原則、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3.成交的決定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叄』 股票買進1.2.3.4.5跟賣出1.2.3.4.5的量表示的是什麼,是買賣次數還是股數
都不是,是優先順序。優先等級高低按1-5依次排列。優先順序高的先成交,具體成交規則請網路。
『肆』 股票交易的優先原則是什麼
價格越高,就會越優先成交,如果一支票突然有大筆買入,而且不停的買入成交,如果你又非常看好它的話,那麼你可以掛漲停價格,這個時候,系統會對出價不低於賣一的價格進行排序,那麼因為你的出價最高,所以會優先處理你的訂單,但是成交的價格是賣一的價格。
1、如果11:35之前賣一9.1元的價格沒有成交,那麼甲的委託9.2元買入100股就會成交,而且成交價格是9.1元。
2、然後當乙於11:50以9.5的價格進行委託買入100股的時候如果此時的賣一價格不大於9.5那麼就以當前的賣一價格成交,如果賣一價格大於9.5那麼就等待有人主動以低於賣一的價格賣出。
3、所以請記得,任意一個時刻,誰的價格最高那麼優先成交;同樣的價格,誰的委託時間越早誰的委託就會優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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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時間
1、中國的股票開盤時間是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以北京時間為准。
2、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
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在結束時間統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3、集合競價規則參看集合競價條目。匹配原則是買方價高優先,賣方價低優先,同樣價格則先參與競價的優先,但整個交易過程不是分布進行匹配,而是是競價結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可以掛單,9:25之後就不能掛單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伍』 股票買賣優先順序是怎樣的通俗點回答
股票成交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你這種情況說明賣方有7.68元和7.69元的掛單,但因為你的買單很快成交,數量很少,並沒有吃掉對方的高價掛單,所以股價就回落到了正常的撮合價格
你如果因為擔心快速拉板而不計成本的話,這要操作是沒問題的,但這個例子里可以看到,主要的成交區間是在7.2附近,完全沒有必要掛這么高的價格
『陸』 股票交易誰價高誰先買誰價低誰先賣價差哪去了
股市交易股則,優先順序:買入: 1、價格高 2、掛單早
賣出: 1、價格低 2、掛單早
總的來說就是價格優先,同等價格掛單早的優先。
例如:賣出掛單: 賣一 10元 20手 賣二 11元 20手,我直接出價11,買入30手,那麼交易優先順序就是,賣一的20手然後賣二的10手,成交價是11元,賣一雖然掛的是10元,但最後他的賣出成交價是11,這種情況在專家急速拉升股票的時候很常見。
『柒』 你好 股票集合競價時 交易是價格優先 時間優先 有沒有大單優先 為什麼散戶在9點15以漲停價也買不
摘要 集合競價優先順序為價格大於時間,沒有大單優先;其次,通道也是一個問題,相同價格情況下,機構通道更快,排名更前。
『捌』 股票交易優先等級
股票交易優先等級:
如果是立即成交,即委託在申報時就能成交,時間優先
如果掛單,則價格優先
如果價格時間相同,交易量大的優先
『玖』 股票成交順序
股票成交一般依次遵守這以下三個原則:時間優先、價格優先,數量優先。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