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對象
1.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交易對象是():1股票價格 2股票價格指數 請給出 解釋 萬分感謝 [email protected]
股指期貨就是將某一股票指數視為一特定的、獨立的交易品種。
股價指數期貨是金融期貨的一種。期貨交易就是交易雙方通過買賣期貨合約並根據合約規定的條款,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的標的物的交易合約。期貨交易的最終目的往往不是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規避現貨價格風險。顧名思義, 股價指數期貨就是以貨幣化的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股價指數期貨最重要的功能, 就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它對股票現貨投資進行套期保值,規避系統風險。
這是我ctrl+v過來的。。。
2. 股票菜鳥提問題了啊:股票拋售的對象是什麼股票...
1、股票拋售的對象是什麼?是那支股票的公司嗎?一定保證你拋售他就買嗎?
答:買你股票的人,是和你一樣的股民。
那麼多股民,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有人看跌有人看漲。看好這支股票會漲的人就會願意買。並不是發行股票的公司來買你的股票。
不能保證你想賣的時候,都會有人買。出現這種情況的話,就所謂的「跌停」。這種情況出現的概率很小,但不是沒有。
也就是說,即使你願意出很低的價格把它賣掉,卻沒有人願意買,你的股票就賣不掉了。在內地,證監會規定,每天股票的漲跌不能超過昨天收盤價的10%。即如果股票昨天收盤價為10元,則今天即使你願意以8元賣出也不行,最低只能掛出9元的價格。如果沒有人願意以9元的價格買入,則該股票就是跌停。只有等到明天,可以最低9*0.9=0.81元的價格賣出。
2、拋售的時間是怎麼限定的?可以隨時拋售?看到跌了就賣?
答:今天買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只要過了當天,隨便是什麼時候,你都可以賣
3、一次性買股票至少要買多少股?限制條件是什麼?
答:最少買100股。上不封頂。沒有其它限制條件
4、現在學生資金不夠,推薦幾個小面額的股票
現在行情不好,股票都很便宜。例舉幾個(12月26日的收盤價):
000720魯能泰山2.60元
600877中國嘉陵2.75元
600273華芳紡織2.77元
600418江淮汽車2.85元
600171上海貝嶺3.18元
000920南方匯通4.38元
5、有人說拋售是T+1原則,那麼T+1以後的任何一個時間都可以隨時拋售嗎、?看到跌了就售?
答:T+1以後的任何一個時間都可以隨時拋售。但是要在股票交易的時間內。股票交易的時間:周一至周五的9:30-15:00。公共假日休息。
3. 證券經紀業務的具體對象是什麼
證券經紀業務指的就是客戶進行股票買賣證券公司收取的傭金收入。這是證券公司利潤的最主要來源
4. 股票出手的對象一般有幾種
只要掛上價格,只要價格低於或者等於市場價就會成交。
買的都是一樣的人,有散戶和主力。
5. 股票買入對象怎麼寫
3,戀愛時,戀人之間發生了矛盾,比如你發現他手機里的曖昧簡訊什麼的。你如果無法接受可能面臨分手,如果真的很愛他,或許會再給他一次機會而重修於好。放到股票里,就是一隻看好的股票,股價下跌了。此時需要分析引起股價下跌的原因,如果是公司經營出了問題,且無法改善,那麼就要及時止損,因為接下來迎接你的很可能是股價斷崖式的下跌;如果只是市場情緒的影響,公司本身沒問題,那麼此時就是加倉的好機會。
6. 按照交易對象的品種劃分,證券交易可分為什麼多選
證券交易的種類:
按交易對象品種劃分四種:股票交易、債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1.股票交易
▲股票交易是以股票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股票交易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進行,也可以在場外交易市場進行。前者通常稱為上市交易,後者的常見形式是櫃台交易。
2.債券交易
▲債券交易是以債券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按發行主體來劃分,債券主要有三大類: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
3.基金交易
▲基金交易是以基金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基金分類: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基本類型)。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取決於後者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包括權證交易、金融期貨交易、金融期權交易和可轉換債券交易。
7. 股票的買賣的對象是誰 是該公司么
對象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投資者。
如果公司大股東持有的是非限售股也可以賣。但大多時候的交易對象是投資者。
8. 股票屬於什麼交易
中國股票為 T+1 交易, 今日買進,明天才能賣出。
美國香港為 T+0 交易, 隨時可以買進賣出。
9. 證券交易所的主要交易對象是股票還是債券
證券交易所的主要交易對象是:股票
10. 股票交易有哪幾種方式啊
股票交易方式是股票買賣的具體形式和方法。在實際的證券交易業務中,證券交易的方式可以說是千姿百態,應有盡有。按交易主體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相對買賣、拍賣標購、競價買賣,按訂約與清算期限的關系劃分為。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保證金信用交易;按證券交易地點不同,將證券交易方式分為:局部交易、櫃台交易、拍賣市場的買賣、交易所在場交易等。
( 1 )相對買賣。相對買賣是一個買主對一個賣主的交易,大多數商務交易都採取這種方法,是屬於原始交易方法。買方或賣方根據各自的標准選擇合適的賣方或買方,以達成交易合同,直至合同履行。
( 2 )拍賣標購。拍賣標購使買賣某一方變成多個,要麼一個賣主對多數買主,要麼一個買主對多個賣主,在這種條件下,不僅有買主或賣主的競爭,而且有買主與買主,賣主與賣主之間的競爭。在一個賣主與多個買主的交易中,買主竟相出高價,謀求購買某種出售的標的物,賣主則與出價最高的買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方法也叫「拍賣」。拍賣一皎以公開叫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叫價的方法有兩種,即遞價由低向高逐漸提高的「普通拍賣」和報價(賣主和出售價)由最高逐次下降的「荷蘭式拍賣」。另一方面,在一個買主與多個賣主的交易中,賣主競相報出較低價格,以求買主購買他們的標的物,買主則與出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的方式就稱「標購」。無論是「拍賣」還是「標購」,由於是多數個體的競爭,在達成均衡價格方面都比相對買賣略勝一籌。
( 3 )競價買賣。競價買賣與拍賣標購的區別在於:交易的雙方,即買主和賣主,都是多於一個的多數買主與多數賣主之間的交易,竟價買賣把全國或某地區的證券供求集中在證券交易所,使很多買主與很多賣主相互竟價,以實現出價最高的買主與報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由於這種買賣方式集中了多數的買主和賣主,並以相互競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因而比相對買賣和拍賣、標購都較好地體現出均衡、公平合理的價格。
( 4 )現貨交易。所謂現貨交易就是買賣成交後,立即(一般指當天)履行合同的交易。
( 5 )期貨交易。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不同,它是成交與履約間隔開來的一種交易方式。
( 6 )期權交易,又稱選擇權交易。即按契約規定的期、價格和數量,買賣某一特定有價證券的權利所進行的交易。
( 7 )信用交易。也稱「墊頭交易」。指股票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經紀人的信用而進行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