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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的風險及其監管措施

發布時間: 2022-02-11 07:07:07

Ⅰ 上海交易所對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哪些措施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降低市場風險,2004年4月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加強退市風險警示等問題的通知〉,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對其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具體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記,以區別於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 (一)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二)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 (三)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對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進行改正的; (四)在法定期限內未依法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定期報告")的; (五)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的公司; (六)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在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後,上市公司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該特別處理,並應按照交易所要求在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交易所撤銷其股票簡稱中的「*ST」。

Ⅱ 股票交易要面臨哪些風險

股票交易面臨哪些風險股票的事我也不懂,我也不知道有多大的風險,既然你了解這個,你就應該了解有多大

Ⅲ 股市中的融資融券有什麼風險

你好,投資者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存在以下風險:
1、與普通證券交易相同的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具有普通證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風險、市場風險、違約風險、系統風險等各種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具有財務杠桿放大效應,投資者雖然有機會通過融資(融券)獲取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時間內蒙受巨額的損失。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前,必須確認證券公司具有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資格。在融資融券交易過程中,如本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資格被暫停或取消,或被證券監管機關宣布停業整頓、責令關閉、撤銷、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或解散,都可能導致投資者正在進行的融資融券交易提前終止,從而對投資者造成損失。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因自身原因導致其資產被國家有權機關採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或者出現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破產、解散等情況,或者發生標的證券范圍調整、單只或全部證券被暫停融資或融券,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或終止上市等情況,投資者將面臨被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或投資者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緊急平倉線,或低於平倉線,且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數量追加擔保物,或出現其它法定或約定情形時,將面臨擔保物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基於擔保物為投資者自願交付至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資金)賬戶並以乙方為擔保權益人設立的信託財產,因此,在強制平倉情形下,本公司作為受託人將以保護擔保權益人利益為原則,自主選擇平倉的品種、數量、價格、時機、順序,而平倉的結果可能低於市場平均交易價格、可能不足以清償投資者所負有的債務,平倉的規模也可能超過投資者所負有的債務規模,由此產生的結果和風險都將由投資者承擔。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
2、投資額度放大的風險:
3、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資格喪失的風險:
4、提前了結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
5、強制平倉風險:
6、融資融券交易被限制的風險:
由於本公司凈資本變化等原因觸發交易監控指標,導致投資者信用賬戶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於投資者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變化而導致投資者信用賬戶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於投資者實際融資融券額度、單個證券品種持倉市值等指標已經達到法律法規、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本公司規定的融資融券規模上限,導致投資者信用賬戶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於投資者不良信用記錄或業務資格變化等導致信用賬戶交易受到限制,以上交易限制均有可能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7、調低或取消授信額度的風險: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本公司可以根據投資者資信狀況、信用交易情況、擔保物價值、履約情況、市場變化、本公司財務安排等因素,調低或取消對投資者的授信額度,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發生有可能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時,本公司有權要求投資者提前歸還融資融券債務或取消授信額度或解除本合同,可能會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8、調整風險監控指標及其它指標的風險: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本公司提高警戒線、平倉線、緊急平倉線,或者調整標的證券、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范圍及折算率等,可能導致投資者保證金可用余額不足、強制平倉等風險。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調高,本公司將相應調高融資利率或融券費率,投資者將面臨融資融券成本增加的風險。
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期間,本公司將以《融資融券合同》約定的通知與送達方式及通訊地址,向投資者發送通知。通知發出並超過約定的時間後,將視作本公司已經履行對投資者的通知義務。投資者如未能關注到上述通知,可能會面臨擔保物被強制平倉的風險,進而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因投資者違約,本公司將向投資者收取違約金。同時,本公司將記錄投資者的不良信用記錄信息,並向有關監管部門申報,由此可能對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如投資者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的標的證券停牌的,投資者仍負有償還該筆負債的責任,如投資者逾期不償付的,則負有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此等情形下可能增加投資者的成本及費用。
如投資者信用賬戶中的資產被全部強制平倉後仍不足以清償所負債務,本公司將有可能通過司法程序對投資者繼續進行追索。
因投資者融資買入的標的證券被特殊處理(ST、*ST)或標的證券對應上市公司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監管機關或有權機構立案調查的,本公司有權要求投資者立刻了結對應的負債,投資者可能承擔提前了結負債的風險。
投資者應妥善保管信用賬戶卡、身份證件和交易密碼等資料,如投資者將身份證件、交易密碼等出借給他人或被他人盜取,可能面臨賬戶、資產被盜用從而產生損失的風險。
包括投資者因自身操作不當導致的風險,投資者的違法違規行為被監管部門採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的風險,因系統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等造成的清算交收失敗及系統非正常運行的風險,以上風險均可能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9、因利率提高導致的融資融券成本增加的風險:
10、未及時獲知通知事項的風險:
11、因違約造成的費用增加及申報不良信用記錄的風險:
12、融資或融券標的停牌仍負有履行到期債務的風險:
13、司法追償的風險:
14、提前了結負債的風險:
15、資料泄露的風險:
16、其它風險: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Ⅳ 上交所是如何監管投資者買入風險警示股票超限行為的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八條,投資者違反上述規定的,上交所可依據相關規則,對其實施書面警示、暫停投資者賬戶交易等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Ⅳ 股票交易員有什麼危險

有手指就可以了,交易員嘛,只要聽老闆貨客戶的話,賠賺不是你的事。老闆一聲「給我砸」,一大幫交易員就噼里啪啦的猛敲,出單,就是這樣

Ⅵ 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

(2013年1月實施 2015年1月第一次修訂)

第一條 為了防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風險,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實執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會員管理規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所設立上市公司股票風險警示板(以下簡稱「風險警示板」)。按照本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以下簡稱「風險警示股票」)、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以下簡稱「退市整理股票」),在該板進行的交易,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所其他有關規定。

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其相關衍生品種可以同時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具體事項由本所另行規定,並報證監會批准。

第三條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實施風險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該措施被撤銷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風險警示板進行交易:

(一)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二)因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三)因退市後重新上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出現前款第(一)項情形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識,出現前款規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識。

第四條 退市整理股票的簡稱前冠以「退市」標識,自退市整理期開始之日起,在風險警示板交易30個交易日,本所於該期限屆滿後5個交易日內對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退市整理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期間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30個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數累計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

第五條 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獨立於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別揭示,會員應當對兩類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應獨立顯示。

第六條 投資者買賣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應當採用限價委託方式。

第七條 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為5%,但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1元人民幣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1元人民幣,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1美元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01美元。

退市整理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為10%,但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5元人民幣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1元人民幣,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05美元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01美元。

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幅價格=前收盤價格×(1+漲幅比例),跌幅價格=前收盤價格×(1-跌幅比例)。

第八條 風險警示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分別公告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風險警示股票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30%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換手率的計算公式為:換手率=成交量÷當日實際流通量。

第九條 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恢復上市或重新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當日盤中臨時停牌事宜按照本所關於新股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按照該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買入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不得超過50萬股。

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進行監控;發現客戶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予以警示和制止,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第十一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第十二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不納入本所指數的計算,成交量計入當日市場成交總量。

第十三條 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四條 會員應當根據本辦法要求對個人投資者參與退市整理股票交易的適當性進行審慎評估,不得接受不符合適當性條件的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委託。

投資者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的適當性要求以及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退市整理股票交易,不得以不符合適當性條件為由拒絕承擔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及交收責任。

第十五條 會員應當要求首次委託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戶,以書面或電子形式分別簽署《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和《退市整理股票風險揭示書》。客戶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會員不得接受其買入委託。

會員應當於每月15日之前將與客戶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情況進行匯總並報送至本所。

第十六條 會員應當通過其營業場所、公司網站、交易系統等多種渠道,重點揭示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風險;對於退市整理股票,還應當在每個交易日的開市前向客戶提示相關股票的剩餘交易日等信息。

第十七條 會員違反本辦法,本所將依據《會員管理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則,對其採取相應監管措施或者給予紀律處分。

投資者違反本辦法,本所將依據《交易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則,對其採取相應監管措施或者給予限制證券賬戶交易等紀律處分。

第十八條 本辦法經本所理事會通過,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後生效。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Ⅶ 股票交易的風險

1.只要你沒有把證券資金的取款密碼和你的銀行卡的密碼告訴人的,你的帳戶上的錢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2.你為什麼要把你的帳戶交給別人去操作的,難道他會有如此高的水平嗎,如果他真的是有這么高的水平的話,他為什麼不用自己的錢去投資呢?
3.如果你自己對股票沒有什麼信心的話,你應該是去選擇買基金,畢竟基金公司是有很多的專業方面的人來做投資的,盡管他們也不能保證你一 定可以賺的,但是畢竟沒有除了股票本身的波動的風險之外,你沒有什麼其他的風險的.

Ⅷ 深交所可以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異常波動程度和監管需要採取哪些措施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相關規定,本所可以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異常波動程度和監管需要,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2)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停牌核查並披露核查公告;
(3)向市場提示異常波動股票投資風險;
(4)深交所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Ⅸ 關於股票交易風險 CMC Markets有哪些有效管理風險的措施

CMC Markets 作為外匯報價商成立於1989年,總部在英國倫敦金融城,現已發展為世界領先的實時互聯網交易公司。世界著名投資銀行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為CMC Markets 的主要股東之一。

1996年,CMC Markets 推出了世界第一個在線免傭金實時外匯交易平台。1999年,CMC Markets 榮獲英國政府為表彰20世紀90年代金融創新而設立的「千年產品」大獎,以表彰其先進的交易科技。2000年,CMC Markets推出了差價合約產品,以體現自己提供全球最有競爭力和最具創新性的交易產品的承諾。2001年,CMC Markets自主研發的交易平台Market Maker獲得《歐洲貨幣》雜志頒發的最高獎項---全球「最佳獨立非銀行外匯平台」大獎。2005年,CMC Markets中國代表處在北京成立,接受中國銀監會監管。


Ⅹ 證監會對股票期貨交易如何監管

證監會主要的職責。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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