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交易規則
『壹』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有哪些
上海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連續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進入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120%,但為超過144%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參與連續競價)
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盤中臨時停牌30分鍾;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4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深圳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代表華泰證券任何觀點,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也不對投資收益進行任何保證和承諾,請不要單獨依靠本內容的信息而取代自身獨立的判斷,應自主做出投資決策並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本公司不保證本內容所含信息始終保持在最新狀態。本公司對本內容所含信息可在不發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資者應當自行關注相應的更新或修改。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貳』 科創板交易規則
一.科創板的漲跌幅限制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規則如下:
1、競價交易的科創板股票,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為20%;
2、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含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3、市價申報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
二.科創板的交易時間
科創板股票交易時間如下:
1、開盤集合競價:交易日 9:15-9:25;
2、連續競價:交易日 9:30-11:30、13:00-14:57;
3、收盤集合競價:交易日 14:57-15:00。
其中,盤後固定價格委託交易時間如下:
1、申報時間:交易日 9:30-11:30、13:00-15:30;(期間,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
2、交易時間:交易日 15:05-15:30。
三.科創板的臨時停牌規則
科創板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說明:
1、競價交易階段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
(2)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
2、停牌時間: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3、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4、單個交易日內,同一股票單向最多停牌2次共20分鍾,雙向最多停牌4次共40分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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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股票上市」和「主板上市」是一個概念嗎
稍微有點不一樣,我國證券市場分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三板,
「股票上市」只是一個統稱,「主板上市」說明了在上的是那個板。
『肆』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新股上市首日出現異常波動情形,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新股上市首日出現下列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1、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以上(含);
2、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20%以上(含);
3、盤中換手率(成交量除以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達到80%以上(含);
因第1項停牌的,當日僅停牌一次,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的,當日14:55復牌。因第2、第3項停牌的,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4)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股市的市場特點有以下:
1、有一定的市場流動性,但主要取決於當日交易量(交易量取決於投資人心理預期)。
2、股票市場只在紐約時間早上的9:30到下午4:00(中國市場為下午三點)開放,收市後的場外交易有限。
3、成本和傭金並不是太高適合一般投資人。
4、賣空股票受到政策(需要開辦融資融券業務)和資本(約50萬)的限制,很多交易者都為此感到沮喪。
5、完成交易的步驟較多,增加了執行誤差和錯誤。
『伍』 上海ST、*ST股的交易規則
上海ST、*ST股的交易規則如下:
1、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上海ST、*ST股),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2、上海ST、*ST股價格的漲跌幅限制一般為5%,但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1元人民幣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1元人民幣,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1美元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01美元。
3、上海ST、*ST股連續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屬於異常波動,上交所將公告異常波動期內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證券營業部名稱與買賣金額。
4、上海ST、*ST股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30%的屬於異常波動,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對股票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股票投資是隨市場變化波動的,漲或跌都是有可能的。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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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新股上市首日有哪些交易規則
你好,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二)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二、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本所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當日14:55復牌。
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官方網站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公告具體的停牌及復牌時間。
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
超過開盤有效競價范圍,但未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
三、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允許撤銷申報。
五、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柒』 股票上市規則
你好
為做好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的協調銜接,深交所修訂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這里梳理下本次修訂的要點:
優化上市條件
適當完善盈利上市標准,要求「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
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
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
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標准,但一年內暫不實施,一年後再做評估。
健全退市機制
交易類指標:新增「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5億元」的交易類退市指標;
財務類指標:將凈利潤連續虧損指標調整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的復合指標,納入審計意見指標並全面交叉適用,且退市觸發年限統一為兩年;
規范類指標: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規范類退市指標;
簡化退市流程,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環節。
強化風險警示
對財務類、規范類、重大違法類退市設置退市風險警示制度;
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
股份減持安排
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實現盈利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
股權激勵
激勵股份和期權總額由不超過總股本的10%提升至20%;
明確擬授予股票分批登記並直接上市流通情形;
持股5%以上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符合條件的,可成為激勵對象。
表決權差異安排
每份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表決權數量應當相同,且不得超過每份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的10倍;
特別表決權股東合計持股應達到公司全部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的10%以上。
望採納祝你好運
『捌』 創業板,中小板,主板交易規則有什麼不同
創業板與中小企業板之比較
中小板市場是中國的特殊產物,是我國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中小企業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的差異在於,中小企業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現有上市標准、成長性好、科技含量較高、行業覆蓋面較廣的各類公司。創業板市場則主要面向符合新規定的發行條件但尚未達到現有上市標準的成長型、科技型以及創新型企業。
有專家認為,中國的中小板市場是為中小企業融資而設立的,顯然不屬於主板市場,與創業板有類似之處。一旦監管體制、上市資源改變,中小板市場很有可能轉變為創業板市場。目前,一些快速成長企業就在中小板上市,說明兩者的區分並不嚴格。創業板推出後,市場劃分就會產生混亂:既按照企業規模大小劃分成中小板市場與大盤股為主的滬市主板市場,又按照傳統產業與新興產業劃分為主板市場與創業板市場。
這就帶來了下一個難題,即制度與監管創新的問題。創業板需要一套與主板不同的監管系統,它與主板市場上市資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監管更嚴,還必須要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繼續實行目前的監管體制,與主板市場無異,那麼效率是不能保證的,創業板也就名存實亡。並且,如果上市資源過少,另立監管系統就屬於行政資源的浪費。國外的創業板就曾有失敗的例子,1997年創立、2003年關閉的德國新市場倒閉的原因就在於監管與上市資源的劣質化。
既要設立創業板,又要節約目前的行政資源,最好的辦法莫過於將創業板與中小板市場合二為一。將傳統中大型企業全部轉向主板市場,保留新興的中小企業與以後的創業公司合為一體,統稱創業板。如此劃分清晰之後,監管資源就不會在市場的重復中無謂地浪費掉,而中國的創新型企業、高科技企業、快速成長企業與風投公司也找到了一個資本市場的介面。但就目前來看,我國的中小板市場與創業板市場還不能那麼快進行合並。
二板市場為已經具備一定規模和實力的技術創新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提供方便的融資渠道(Financing Channels),也為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提供了成功退出的市場渠道。二板市場實行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交易系統和上市規則,它是與主板市場平行的另一個市場,是與主板市場相互補充的長期資本市場。不能簡單地將二板市場看做技術創新項目的孵化器,更不能將二板市場視為「垃圾上市公司」的收容所。在二板市場上市的企業,發展壯大之後也不一定要轉移到主板市場。例如,美國的思科、微軟等信息科技產業巨頭,一開始在納斯達克上市,後來成為美國乃至世界大公司之後也並未脫離二板市場而進入主板市場。